这麽痛苦。”她说。
“你才20岁吧?”我问。
“是呀。”王同学没好气地回答,“20岁不可以谈恋爱吗?”
“当然可以。”我说,“但20岁时的爱情应该是阳光而开朗的,
你怎麽搞成这样?”
“我也不想这样,我已经很努力要忘记他了呀。”王同学很不服气,
“可是忘不掉又有什麽办法。”
王同学走後,莉芸说也许是因为店名叫“遗忘”的关系,
很多人会来店里寻找遗忘的感觉。
李太太想遗忘失去爱人的痛苦记忆,王同学想遗忘爱人的脸和声音;
周先生却想遗忘曾品嚐过的甜蜜爱情。
大多数人都试着想遗忘某些记忆,只可惜越想遗忘越忘不掉。
“但有的人却总想记起某些曾遗忘的事。”
她说完後,凝视着我。
我的记忆从国二以後,就不再清晰,总是模糊的片断。
比方说我会记得她叫莉芸,却老是记不住她的姓。
或许真如莉芸所说,我想记起某些曾遗忘的事。
但问题常常是,我连“忘记”了什麽都不知道,
又怎麽知道到底想努力记起什麽?
“阿姨,我要一杯葡萄柚汁。”
李太太念国小六年级的大儿子走进店里,要了一杯饮料。
莉芸见他愁眉苦脸,问了句:“你怎麽了?”
“我养的狗狗,昨天死掉了。”他回答。
“请节哀。”我说。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什麽。
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葡萄柚汁後,问我:“你了解生命吗?”
竟然是问这麽深奥的问题,我吃了一惊,答不出话。
“生命……”他又喝了一口,再重重叹了口气,接着说:
“真是无常啊。”
“你才11岁啊!大哥。”我大声说。
莉芸则忍不住笑了起来。
从此我在莉芸的店里待着的时间变长。
吃完饭喝完咖啡後,我会离开位子坐到吧台边,听听别人的故事。
很多人都想遗忘某些东西,可惜都不能如愿,於是显得无可奈何。
有时我会庆幸自己的记性不好,也许会因而忘掉一些痛苦的事;
但有时却更想知道,自己到底遗忘了什麽?
会不会我跟周先生和王同学一样,也曾经想遗忘某段刻骨铭心恋情?
但因为我天赋异禀,脑中有一道像电脑防毒软体的自我防护机制,
可以把想要遗忘的记忆当成电脑病毒清掉,所以我成功了?
会是这样吗?
“你把店名取为遗忘,那麽你一定有想遗忘的东西。”我问莉芸:
“你想遗忘什麽?”
“不。”莉芸摇摇头,“我不想遗忘。”
“不想遗忘?”
“我害怕遗忘,也害怕被遗忘。”她笑了笑,“所以店名叫遗忘。”
“这种逻辑怪怪的。”
“你今天有发生特别的事吗?”
“你怎麽老是问这个问题?”
“因为不想让你今天的记忆被遗忘。”
“嗯?”
“说吧。”她笑了笑。
“公司里有个女同事今天刚生了个男孩。”我说。
“嗯。”她点点头,“算了算时间,也差不多该生了。”
“你认识她?”
“不。”她说,“是你告诉我的。”
“啊?”
“你第二次走进店里时,曾告诉我公司有个女同事怀孕四个多月了。
现在已过了五个月,也该生了。”
“我来这里有五个月了?”
“是的。这五个月来,包括今天,你总共走进“遗忘”63次。”
“63次?”我很惊讶,“你竟然算得那麽清楚?”
“嗯。”她笑了笑,“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我不仅忘了曾告诉她女同事怀孕的事,也感觉不出已过了五个月。
更别说是已走进“遗忘”63次了。
当我偶尔回想过往时,总会对时间的飞逝觉得震惊。
好像什麽事都没发生时,却已过了好几年。
会不会是因为我的记性不好,所以对时间的感觉很迟钝?
某个假日午後,我在家看电视。电话声响起,是管理员打来的。
“苏小姐请你到她店里坐坐。”他说。
“苏小姐?”我一时想不起来我认识什麽输小姐或是赢先生。
“就是A栋一楼简餐店的老板。”
“喔。”我拍了拍脑袋,“我马上过去。”
坐电梯下楼,穿过社区中庭,走出社区大门,左转到莉芸的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