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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海龙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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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9章 上有政策(3 / 4)
户籍制度限制住了不能进城呢?我觉得也并不是这样。进城的基本条件是要有就业,要有住房,要能纳入社会保障。前两项现在都是市场化的。没有人挡着你买房子,也没有人挡着你工作,就看有没有钱,能不能找到工作。

    二元经济结构的改变需要整个国家经济实力增强,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破除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农民可以开始流动。现在有1.3亿农民离开本乡村流动。但是他能不能住得下来,能不能真正变成市民,这里有政斧的责任,比如社保。但能不能有稳定的就业,能不能在城市里找到住房,又是由市场决定。这取决于农民自身财富积累有多快。所以二元经济结构是一个客观过程,而二元经济结构之上的体制,是政斧设置的,这两个问题要区别开。

    《新华曰报》:你一直强调农业的家庭经营,你认为这是一种必然规律。在一些人看来,规模经营和家庭经营存在矛盾,你的看法是怎样的?

    萧宸:这是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农业为什么要选择家庭经营?农业最发达的国家,比如曰本、美国,都是家庭经营的。从现状看,即使是实现了现代化的国家,农业仍然是家庭经营。所以,家庭经营和规模本身是没有矛盾的。比如,曰本的家庭经营规模很小,但美国的农业家庭经营规模很大。这是由国情决定的。

    规模经营由两个因素决定:第一个因素是国家的资源贫富。第二个因素就是工业化程度、城镇化程度。城镇化程度越高,规模越大。从华夏状况看,只有18亿多亩的地。资源贫富决定了农业的规模不可能那么大。第二,2004华夏城镇化水平是42.9%,看上去也不低了,但这是将相当一部分进了城的农民统计在里面了。我们在制定城镇化指标时,是按照居住地计算的。一个农民到京城六年以上了,统计的时候就变成城里人了。全球经济危机一来,外需减少,在城里打工的机会没有了,就两种选择,一是回去,在农村有房子有地;二是在城里“耗”。

    所以,真正统计土地的规模时,现在变化不明显,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进了城的农民,没有真正变成市民,要给他留退路。实际上,农户的家庭数量没有减少,土地规模也很难扩大。所以我的看法是,第一,农业要家庭经营。第二,家庭经营不影响现代化,也不影响规模经济。但它有客观条件,要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水平提高,城镇农民真正变为市民,规模才能扩大。所以,农业规模的扩大,和城市吸纳农民进城,而且让他真正变成市民相关。

    现在经济学家讨论土地时,最多的是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等概念。但是,不要把流转、集中规模经营变成“兼并”。如果农民离开土地,有更好的就业机会、更好的生活条件,是自愿离开,这种土地集中,就是我们现在说的规模经营。如果农民离开土地是被迫的,是陷入破产之后才失去土地,那就是兼并了。在政策上,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区分这两个界线。

    《新华曰报》:你们做了大量实地调研,非常了解基层情况。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是怎样的?

    萧宸:各地差别非常大。总体上讲,最近这几年确实进展比过去要快一些。但据我了解,全国现在土地流转总规模大概没超过十分之一,但不排除有些地方达到20%~30%。

    《新华曰报》:你在华大有一个演讲,谈到人们对十六届三中全会相关的精神和政策可能多少有一点误解。你当时提到土地经营权长期不变,这才是最重要的部分。能否展开谈谈这个问题?

    萧宸: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农民土地承包关系要长久不变。关于承包期,中央曾经提过几次,1984年提出15年不变,1993年提出来15年到期再延长30年不变,这次明确提出来要长久不变。有人理解,这样做是不是要把农民长期束缚在小块土地上,我觉得这是误解。权利是他的,至于自己种还是给人种,他有自己的选择。

    所以,才有“流转”。流转的前提又是什么呢?流转的是一种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产权。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承包者的经营权时间越长越稳定,流转市场就会成长得更好。至今为止,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市场没有发育起来,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承包经营权还不够稳定。

    所以,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层意思;第二层意思是,更加充分而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上也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市场的发育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

    《新华曰报》:不少地方在土地流转方面已经有了不少试点。你也提到,在试点方面要按程序、有预案,在可控的范围内稳妥进行。所谓试点,就是说存在以后全面铺开得很大的可能姓,接下来的局面会是怎样的?

    萧宸:土地流转和试点的关系是什么呢?《农村土地承包法》里有专讲土地流转的。那么,依法流转就是了,为什么还要试点呢?想突破现有的法律,才要试点。大家觉得这个法律对经济发展可能存在阻碍,因此想修改。往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