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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海龙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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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7章 反国家分裂(2 / 6)
安指出,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是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拟订的。草案坚持以郑南巡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等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紧紧围绕反对和遏制“岛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充分体现我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全华夏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岛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宝岛从华夏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伍家安强调,坚持一个华夏原则,是解决宝岛问题不可动摇的基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解决宝岛问题的基本方针。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最符合包括宝岛同胞在内的全华夏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两岸同胞的感情融合,有利于宝岛海峡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有利于实现华夏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两岸同胞都是华夏人,宝岛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没有人比我们更希望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和平统一即使只有一线希望,我们也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而绝不会放弃。同时,必须明确,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核心利益,是包括宝岛同胞在内的全华夏人民的共同义务。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这时候,宝岛方面尚未出现太大的反应,直到两会前夕,为反制反分裂法,台联党、民进党、国民党3月3曰一上午都在协商提案,希望“立法院会”能通过决议,表达反对京城制订反分裂法的立场。

    岛内各党团3曰上午还针对“立法院”成立“两岸事务因应对策小组”进行协商,“立法院长”王金平要求各党团依政党比例提出小组成员名单,民进党虽然持保留立场,但并未予以阻挡,只要求小组应该在大陆通过反分裂法之后再成立比较适当。最后决定在20曰之前提出参加名单。

    绿营最早开始就反分裂法展开反制。民进党版决议文的基本精神是肯定“华夏民国”的存在,虽然此决议文在上会期之末曾遭到国亲两党挡下,而在京城通过反分裂法在即,民进党评估有通过的可能,并希望在“扁宋会”后,绿橘浓厚的和解气氛之下能由“朝野”共同提案。

    而台联党仍然叫嚣,“宝岛为一主权读力国家,宝岛并非华夏的一部分。”并要求“立院”表达反对京城制订反分裂法的立场。

    国民党方面的“立法院两岸关系发展决议文”则指出,“华夏民国立国以来就是一个主权读力的国家”,任何片面改变此一现状或矮化宝岛“主权”地位的作为都与宝岛人民意志悖离,呼吁当局正视主流民意维护并遵循“华夏民国宪法”,不再挑衅大陆。

    不过亲民党团在提出的草案中,却特别提及“扁宋会”十项结论,届时是否会触动台联党的敏感神经,备受关注。

    亲民党的“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决议案指出,“当前两岸属于分治状态,我们希望此一现状能继续维持不变。”并声明两岸和平是各界共同期待的目标,在京城欲制订《反分裂国家法》之际,各方都应保持冷静,审慎处理,不应以激情的手段,引发两岸不必要误会与紧张关系。同时,还特别谈到“独派”最为感冒的“扁宋会”十项结论。

    作为对宝岛方面的表态,3月4曰,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于4曰上午11时举行。新闻发言人江仁楚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会上对于记者提问,有人指称《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对台动武法”,江仁楚回答称,这部法律绝不是所谓的“对台动武法”,更不是“战争动员令”,而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促进和平统一的法律;是一部反对和遏制“岛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符合华夏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江仁楚称,《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这一部法律草案等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之后大家就会知道具体内容。

    江仁楚表示,现在我可以告诉大家,这一部《反分裂国家法》将重申华夏政斧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八项主张”。这部法律把我们国家过去20多年来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宝岛问题的方针政策加以法律化,充分体现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的一贯立场。

    这部法律将把我们关于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直接通商、通邮、通航,保护宝岛同胞的正当权益,关于两岸协商和谈判,在一个华夏原则基础上什么问题都可以谈等政策主张,明确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同时这部法律将表明全华夏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容忍“岛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宝岛从华夏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

    这部法律绝不是所谓的“对台动武法”,更不是“战争动员令”。而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