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击从澳大利亚西部出航的船队)的8艘、被派往阿根廷执行破交任务(主要就是袭击从美国到南部非洲的运输船队)的12艘、远征尼日利亚(协助尼日利亚对抗喀麦隆)的4艘、以及配属给各舰队的12艘之外,在太平洋上执行任务的攻击潜艇有72艘,只是其中的一半被派往西南太平洋,剩下的36艘中,至少有12艘在北太平洋与东北太平洋上活动。也就是说,当时真正在西太平洋上活动的攻击潜艇只有24艘,而且这其中至少还有好几艘在保护3座海上基地,其他攻击潜艇的主要任务也是猎杀美国海军的攻击潜艇与运输船队,而不是到马里亚纳群岛海域蹲点,等着第51舰队送上门来。
虽然以当时的情况,共和国当局没有理由不在马里亚纳群岛南面部署几艘潜艇,但是受美军反潜系统的威胁,这些潜艇肯定无法过于靠近关岛。当然,第51舰队高速航行时产生的噪音能够传到数百千米之外,只是在距离太远的情况下,共和国海军的攻击潜艇不但无法进行伏击,也无法确定第51舰队的具体情况。
更重要的是,从共和国当局在战后公布的一些信息来看,除了在2058年上半年,即兵力严重欠缺,特别是反潜力量严重不足的时候,海军让部分攻击潜艇执行过侦察、护航等次要任务。从2058年下半年开始,随着侦察机、反潜护卫舰的产量迅速提升,海军就再也没有让攻击潜艇打酱油,而是让其回归本色,以最擅长的方式,在敌人的生命航线上执行自由猎杀任务。
可以说,美军指挥官基本上不用担心来自海面下的威胁。
从第51舰队的立场出发,在与第一主力舰队决战之前,只需要做好一件事情,那就是找到第一主力舰队。
前面已经提到,即便没有支援,主力舰队仍然有比较可靠的侦察与搜索手段。
这就是用主炮发射的“侦察炮弹”。
从技术上讲,在军事侦察卫星的质量都能降低到100千克以下的时代,“侦察炮弹”根本算不上是“高科技装备”。从结构上讲,“侦察炮弹”就是用大口径电磁炮发射、配备了传感器的无人侦察机。因为螺旋电磁炮的炮口速度在每秒4千米以上,理论上甚至能够达到每秒20千米,所以只需要为“侦察炮弹”配备一具火箭助推发动机,就能使其达到第一宇宙速度,从而获得无限射程。当然,这些都是理论,暂且不说技术上有没有难度,仅仅是无限射程就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当然,“侦察炮弹”也不是万能的,而是有很大的性能缺陷。
从前面的介绍中就看得出来,大口径电磁炮实际上可以作为航天器的第一级动力,即用大口径电磁炮将航天器加速到每秒4千米,然后由航天器上的助推火箭继续加速,达到第一宇宙速度。随着电磁炮的性能提高,甚至能够直接将航天器加速到每秒7.9千米的第一宇宙速度。问题是,整个大战期间,共和国与美国都没有用电磁炮向大气层外发射炮弹。原因也很简单,电磁炮的加速器长度不过就几米、最多也就几十米,在这么短的距离内,将炮弹加速到每秒4千米,相当于几万个g的平均加速度,而瞬时加速度更是在百万g以上。如此巨大的加速度,对炮弹的结构、以及炮弹内的设备有着非常高的要求。别说卫星上的那些精密电子设备,就连“侦察炮弹”里的传感器都得定做。更重要的是,在发射过程中,炮弹处于强磁场之下,需要做屏蔽处理,这又对炮弹的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
受此影响,“侦察炮弹”实际上只是战前的侦察手段,而不是战术侦察手段。
虽然从理论上讲,也可以用“侦察炮弹”来执行战术侦察任务,即在相对较大的范围内搜寻攻击目标,但是按照特定标准生产的“侦察炮弹”的价格是普通炮弹的几百倍,而且主力舰弹药库的空间本来就有限,所以没有任何舰队指挥官会用“侦察炮弹”去执行侦察机的任务。
因为“侦察炮弹”的技术含量不算太高,所以美军按照半装弹的口径标准制造“侦察炮弹”。当然,在舰队中,“侦察炮弹”并不属于弹药,而是与干扰弹、诱饵弹等一同归属于消耗类电子设备。
作战使用中,首先由侦察机等侦察力量在较大的范围内搜寻敌舰队,只有在掌握了敌舰队的基本行踪,并且确定了敌舰队的大致位置之后,舰队指挥官才会在攻击之前,用侦察炮弹对敌舰队进行准确定位(这个时候,侦察机等支援力量都会撤退,或者暂时撤出交战区域,以免遭到友军误伤,如果交战距离太远的话,侦察机等支援力量则在战场附近负责信号中转,如果侦察机无法呆在战场附近,比如遭到敌战斗机攻击,舰队则需要在目标之前撒布一些高空信号中转器,在美军的作战守则中,对这些战术做了明确规定),然后利用侦察炮弹提供的信息进行炮击。
由此可见,摆在美军指挥官面前的选择有两个。
一是利用侦察机在白天提供的信息,由计算机分析第一主力舰队的航行数据,然后向第一主力舰队的航线上投射“侦察炮弹”,争取在天亮前找到第一主力舰队,并且抢在第一主力舰队之前发起进攻。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