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动学术权威”的名义要求劳动改造,住牛棚,顶着高帽挨批斗。
“文革”结束之后为其平反,但因当时受刺激较为严重,因此并没有回归教师队伍,一直生活在林芝村,直至十年前病死。
简历下面的笔录是用油笔记录的,可能因为年代过久保存不善,很多笔记已经模糊不清了,而且正如小张所描述的那样,一旦谈到案件,陈升便立刻变得激动起来,而这种激动在笔录上的体现就是逻辑极度混乱。不过重案组依然能从当年的笔录中了解到一些事件的端倪。
1967年7月16日傍晚,陈升在从学校回家的路上看到受害人周启明被一个两三岁的婴儿模样的东西带入村口的荒草丛中,第二天周启明被害,内脏被挖空。作为当年唯一的目击证人,民警当时询问他是否看清那个孩子的模样,陈升出于一个教师的责任,一口咬定那个婴儿的长相与村中侏儒周宇十分相似。而周宇和周启明相识,这也解释了他当初看到的那个长相如婴儿的东西可以和周启明走在一起的原因。只是迫于当时的环境,虽然这份证词被民警拿到了,但是没能继续调查下去。当被问及为何民警当时不进行调查的时候,陈升的逻辑显然混乱了起来,他开始不停地重复着“报复”“食尸”“双胞胎”等词语。
这份笔录并没有如起初想象的那般让案情清晰,反而让案件显得更加扑朔迷离了。读完这份笔录,一个大大的问号出现在重案组成员的脑海中,究竟是什么原因阻止了当时民警的调查?那个叫周宇的侏儒确实有“食尸”的习惯,但是法医在那位老死者的指甲中提取的组织并不属于人类所有,这一点与笔录大相径庭。
案情再一次陷入了僵局,眼看着已经到了傍晚,又是一天过去了,县局已经将所有的赌注都压在了重案组身上,吴华忠的压力巨大。正在这时,外面传来了嘈杂的喊声,吴华忠问明缘由,原来是村民自发组织准备前往鬼娃岭一探究竟。自从这个案子发生之后,村子内就传着一种流言,那就是这个案子是鬼娃岭内的鬼娃作祟。
吴华忠瞬间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跟随那些村民夜探鬼娃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