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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回到唐朝当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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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穷你妹啊,我没病......”

    “病人都说自己没病,放心吧,老夫这几针下去,虽说不能针到病除,却亦可让你恢复如初,公子,您忍住了。”

    只见那老中医又是拔出来好几根火针,两手齐用。

    看着他手中晃眼的针头,蒙毅瞳孔紧缩,好歹自己也是一名历史学的天才高材生,国家的栋梁之才,却如今,被几个大汉摁在床上无情的‘糟蹋’,用孔老夫子的话说就是:“无耻败类,有辱斯文。”,翻译过来就是,流氓畜生不要脸。

    “不.....你们......不可以这么对待一位国家栋梁,NO!!”

    啊!!

    随着杀猪一般的惨叫,一刻钟后,蒙毅没有了声响,整个房间都安静了下来。

    蒙毅躺在床上,像极了幽怨的怨妇,不敢动弹,任由老中医用火针无情的“糟践”自己的肉体。

    那一根根长针,生生的刺在身体的各处穴位上,他娘的,蒙毅也不敢大叫,生怕那老东西手抖给扎偏了。

    半晌后,林凡的背上扎的跟刺猬似的,瞧他一脸幽怨地趴在床上,待大功告成之后,那老中医拍了拍手,如释重负地说:“总算是稳住了病情,看来老夫的祖传之法,对于先天脑疾之人确有疗效,应当大力推广,福泽天下,哈哈~~!”

    “福泽你大爷,你老不死的东西,我差点死在你手里知道吗?请你以滚的速度立刻消失在本公子的眼前。”蒙毅憋不住,朝着老中医便是破口大骂。

    众人闻言,皆是欣慰的点了点头,老中医轻捋着胡须,满意地说:“公子果然恢复正常了。”

    -_-||

    蒙毅心中无比狂汗,你爷爷的,老子客客气气的跟你说话,你说我有病,老子骂你竟然说我没病,不知道咱们谁才有病。当然这些话,是不敢说的,害怕那东西再来几针。

    ……

    半天时间过去了,蒙毅终于是搞明白了一件事,自己穿越了。

    “靠,我竟然穿越了?!这么俗的剧情,估计也只有‘我爱大包子’能够写出来?呸,不要脸。”

    穿越也就罢了,竟然附身在一个叫蒙毅的人身上,此人或许鲜有人知晓,然而,他的哥哥蒙恬,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而蒙毅咸阳城是最有名的败家子身上,属于败家子中的战斗机,堪称恶贯满盈。

    其中,最令人发指的事情便是,这厮将始皇帝赏赐蒙府的百亩良田系数变卖,用来打赏青楼的姑娘,崽买爷田,于古代可是大不孝的行为,也因如此有了“咸阳第一败家子”的称号。

    这些年,这货没少干那些缺根筋的事情,属于典型脑子有问题,于是,蒙恬苦寻良医,给他医治脑疾。

    “哎!想不到我堂堂历史系高材生竟然附在这厮身上,老天爷,你玩我的吧,老子上有老母,下有美丽小娇娘,万一回不去,那臭婆娘跟人家跑了怎么办?不行,我要回家。”

    然而,想要回家又谈何容易,这里可是秦朝,距离现在有两千多年。

    就在这时,枕边出现了一样东西,竟然是:“pad,我擦,我不是穿越了,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不容多想,pad竟然说话了:“你所处于的年代是公元前221年,想要回到未来,就必须完成任务。”

    “什么玩意?”

    蒙毅正迷惑的时候,电脑又说:“想要回家就必须完成任务,集齐九颗龙珠。”

    “龙珠?不应该是七颗吗?”

    就在蒙毅喃喃自语的时候,电脑又说:“现在公布任务,主线任务:大朝会上赢得第一名,代替李斯先提出郡县制;支线任务:赚钱,越多越好。只有主线和支线的全部完成才能获得一枚龙珠。”

    说完后,平板诡谲的消失了。

    虽然没有搞明白状况,但眼下只能照做了。

    稍许片刻,蒙毅收敛心神,他没有过多的悲伤,他知道,就算悲伤也改变不了什么,既然如此,那便是在这个风雨飘摇的大秦朝,运用现代知识创出一番天地。

    “我身在公元前221年,那不正是秦始皇统一六国的第一年头吗?史书上记载,这年,将会举办一场大朝会,而郡县制好像在那场朝会中提出来的。”

    为了能够抢在李斯的前面,蒙毅只好先下手为强,他暗自说道:“李斯兄,别怪哥们不仗义抢你的功劳,我也是没办法。”

    嘴上说着不愿意,可心里面实则暗爽,如此一来,老子可就改写历史了,想想都觉得兴奋。不过,在此之前,必须要保持败家子的形象。

    他朝天大笑,下人们看见公子笑的跟个白痴似的,无不说道:“公子的脑疾,果然好了。”

    待笑声作罢,蒙毅大手一挥,模仿那败家子的口气,朝着不远处喊道:“郝建,把本公子的马子,呸,马儿牵来,老子要骑马。”

    郝建是他的贴身奴才,听到公子呼唤,那货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说道:“公子,今儿恐怕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