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样子就像一只秃鸷在迫不及待地等着某个倒霉的家伙赶紧完蛋。另一个原因就是她没完没了地一直在说那座亭子。
“你打算什么时候拆呢,埃德加?”她又开始了,“趁着还没变天,最好早点儿把它给拆了,埃德加!埃德加,你在听吗?”真该死!她紧紧地抓住我的胳膊,吓了我一跳,我手中的杯子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浅色的陶瓷杯摔成了碎片,散落在石质地板上,如同年轻时破碎的梦想。这个杯子是我们结婚时用的那套瓷器中的一件。奇怪的是,这一回妻子竟然没像以前那样小题大做。她几乎没注意到摔碎的杯子,也没看到慢慢渗入地板缝里的茶水。她依然紧紧地抓着我,她的手又细又长,又硬又尖的指甲像鹰爪子一样。手背上隆起粗粗的静脉,就像缠在一起的毒蛇一样蠢蠢欲动。一股酸腐的味道从她的毛孔里散发出来,我竭尽全力才不让自己恶心地皱起鼻子。
“艾丽诺,”我问道,“你病了吗?你的手变得这么瘦,脸也瘦了不少。”
她很不情愿地松了手,转过脸去。
“你多虑了,埃德加。”她答道,“我的身体好着呢!”
我好像把她问得不自在了,她慌忙打开壁橱,开始忙活起来。一阵噼里啪啦声随即传来,虽然她不是故意弄出这么大声响的,但很明显,她生气了。随她去吧,我一边揉着胳膊上她刚才抓着的地方,一边思索着我娶的这个女人到底有着怎样的禀性。
那天晚上,因为没有什么事可做,我来到了书房。诺顿庄园——连同这个书房和屋里的陈设——是由已故的埃利斯先生的一位姐姐出售的。埃利斯先生的结局不怎么好。传闻说他妻子抛弃了他,他一时绝望,就在伦敦的一间旅馆里开枪自杀了。他妻子甚至没去给他送终。可怜的家伙!实际上,我们那些想象力丰富的邻居们还猜测埃利斯先生杀死了他年轻漂亮的妻子,尽管警察没有任何证据指证他。埃利斯先生已经死了二十年了,可只要荒地里露出白骨之类的东西,或是哪只好奇的狗从河岸边扒出这样的东西来,埃利斯先生和他失踪的妻子都会在当地的新闻报道中出现。在这种情形下,稍微有点儿迷信的人都会对诺顿庄园敬而远之,更别说买下它了。但我并不迷信。不管怎么说,我所了解到的埃利斯先生是个聪明人。因此,如果他真的杀了自己的妻子,绝不可能把她的尸体埋在房子周围,别人说不定会被她的骨头绊倒,还会说:“嗨,这可不行。”
我仅来过书房一两次——老实讲,我不是个爱看书的人——顶多来瞥一眼书目或是吹吹陈旧藏书上的灰尘和蜘蛛网。所以当我发现扶手椅旁边的小桌子上搁着一本书时,我诧异极了。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或许艾丽诺把书忘在这儿了。可是,与我相比,她更是难得碰一下书。我拿起书,随手翻开来看,一页密密麻麻、字体优雅的手写稿映入眼中。我迅速翻到首页,看到了这样的题词:约翰·弗·格雷的中东之旅。一张小巧却破旧的照片赫然贴在封皮上。我仔细一看,不由得后背发凉,照片中的人显然正是约翰·F·格雷本人,可奇怪的是他看起来酷似那个到处乱跑,还对着亭子指手画脚的家伙。可这根本不可能呀!格雷已经躺在地下五十多年了,从他在世时的生活来看,他脑子里想的应该是永恒的圣歌或是热痱子什么的呀!我回过神来,又看了看那本书。显然,这本书不仅仅谈了格雷的中东之旅。
事实上,这是一本忏悔书。
事情好像是这样的:一九零零年,在去叙利亚的途中,约翰·弗雷德里克·格雷偷了些女人的骨头,这些骨头被认为是亚当的第一任妻子莉莉丝的。格雷对新约的野史略知一二。据他讲,莉莉丝是个女妖,是最早的巫师,象征着男性对女性力量的恐惧。格雷从大马士革的一个家伙那里得知了骨头的故事,那家伙说要卖给他一些亚历山大大帝的盔甲,结果却把他带到了叙利亚最北部的一个小村庄里。据说,莉莉丝的骨头就被保存在那儿的一个封闭的地窖里。
漫漫旅途中充满艰辛,但种种挑战对格雷这种人来说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对他而言,舒服的躺椅和上等烟斗就如同索多玛城里的种种恶行。然而,当格雷和他的向导一同到达村子的时候,他发现当地人并不欢迎他。日记里写道,村民们说,陌生人,尤其是女人,是不准进入地窖的。人们要求他离开,于是他在村子不远处扎下营来准备过夜,并打算再仔细想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午夜过后,一个当地的地痞设法找到了格雷的营地,说他打算把装着骨头的箱子从藏着的地方拿出来给格雷,当然,这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那人还算讲信用,不到一个小时,他就带着一个显然非常古旧且装饰华丽的箱子回来了,说莉莉丝的尸骨就装在里面。箱子大概长三英尺,宽两英尺,高一英尺,锁得严严实实的。盗贼告诉格雷,钥匙一直由当地的伊玛目保管,不过格雷这个英国人才不在乎钥匙呢。虽然莉莉丝的故事只是个传说,是胆小怕事的人们杜撰出来的,可格雷却相信是真的,他认为回英国以后没准儿能把这个漂亮的箱子当古董卖掉。他把箱子和收获的其他物品一起打包,然后就将其抛之脑后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