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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提雅血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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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揭露(5 / 11)
用。为了避免坠落的糖人偶被目击者揭穿真面目,因此犯罪者选择在凌晨行动,这个时间不但人烟少,而且也没什么灯光,从阳台掉落的人偶不容易被认出‘本尊’,但为了以防万一,他让人偶着火,让目击者只能在火中认出一个人形,借以形成一种掩饰作用,模糊真人与假人的界线。

    “其实我说他们两人在泰国是同一人的意思是,当我与你来到泰国调查后所遇见的邱诗陵其实是陈善骏假扮的。基于某些理由,我发现与我们会面的邱诗陵并非是真正的邱诗陵,这并不表示邱诗陵这个人从头到尾都是陈善骏一人饰二角,他们两人各自是独立的个体,绝对没有疑问。陈善骏到泰国旅游,他与邱诗陵两人同时出现过数次;出入境护照的检验也都没问题,邱诗陵这个人是确实存在的。但我发现了一些矛盾,足以证明与我们会面的人不同于手记里所描述的邱诗陵。

    “嗯,蓝色人影站立的阳台,不是十楼七号房的阳台,事实上是出现在九楼阳台的,我检查过,那里的圆柱的确断了一根;照片中陈善骏正落到八楼阳台前;那个蓝色怪物,正是犯罪者事先布置的白色糖人,这张照片捕捉到的,是着火的人偶被绳索拉倒的前一刻。因为光圈与快门的关系,以及拍摄方向与位置,陈善骏手中那条绳索刚好位于死角,与建筑物融为一体,再加上画面本身略微扭曲模糊,更难辨清。这张照片事实上捕捉到了事实,也展露了消失事件的真相!谜底从照片被发现的同时,就已经摆在我们眼前,我们却都因为先入为主的误解,将事件做了错误的联结,而这个联结倒也还颇能符合人们的想象,也让这位糖人先生出尽了风头。”

    “一般说来旅客房间都是酒店方面安排的,但我想你在柜台办理手续时大概私下动了手脚,让陈善骏住到十楼七号房,而你住到正下方的房间。总之呢,共犯说绝不是臆测,”若平对脸色开始转白的驼震说,“有很多证据显示你是陈善骏的共犯。第一点,就是我刚刚提到的出入房间的问题。在九楼七号房阳台布置糖人,要不被住在房里的你发现是不可能的,面向阳台的落地窗一望出去,整个阳台一览无遗,有什么物体都无所遁形。除非你们两人有共犯关系,否则陈善骏不会冒被你发现的险在阳台布置糖人。再者,要布置糖人也必须穿越房间到阳台,除非他有钥匙,否则不可能自由出入;而钥匙在你手上,这样看来,你们之间的关系就昭然若揭。”

    “这是标准的误导,利用错误的因果联结!”沉默许久的阪井摆摆手,不以为然地说,“这种情况我看多了,但我竟然没有发现!”

    “两者乍看之下好像都能成立,但深究下去,你会发现其中一个站不住脚。关于命题B,泳池是空的,这点事实不容怀疑。在场所有人都能证明泳池中没有人,更别忘了,当时的照明灯是开着的,没有任何隐晦不明的角落,任何人爬出泳池都会被其他人所察觉;人群聚在泳池边直到警方前来。因此,可以肯定泳池的确是空的。

    “那我了解了,”驼导游点点头,对若平说,“你的伤应该不要紧吧?”

    “将这段札记提交给警方的是陈善骏的女友,我认为这份札记基本上是要写给她看的,目的在于强化陈善骏是因为灵异事件而失踪的事实,换句话说,给了陈善骏的消失一个理由,而且这个理由是难以再追究的。陈善骏应该是为了摆脱她的女友,才策划出这整件事,至于为何地点要选在泰国……”若平看了驼导游一眼,“我不清楚你们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这恐怕要由你来说明了。”

    “刚刚告诉过你了,不太妙,这几天是危险期,也有可能成为植物人。你是怕他醒来之后把你供出来吗?这种考虑可以舍弃了。早点面对事实吧。”

    “可是若平,”阪井插嘴,“在沈昭鹏遇害的前几天,并没有陈善骏飞到中国台湾的记录,就算他持用假护照,但警方查过旅客名单,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游客。况且他在泳池事件刚结束后,还敢大摇大摆地公开露面,甚至搭上航班再返回中国台湾,这未免也太冒险了。”

    “阪井,谢了,你将事件叙述得有条不紊……驼先生,关于这个案子,我就按照我接触事件之后推理思考的先后顺序来说明。其实听了刚才阪井的摘要,我想你多多少少也能猜到一些真相了,从陈善骏的调查数据,可以看出不少端倪。以下我所说的一切,虽然还没有陈善骏的证明,但我敢保证八九不离十。如果你愿意相信我的话,那我先谢谢你的耐心倾听。”

    “为了要让消失事件的‘不可能性’成立,除了房内的目击者外,房外也必须有目击者;倘若没有其他目击者可以证明陈善骏落水后绝对没有爬出泳池,那不可能的情况便无法成立,因此驼导游的共犯作用在此处便是充当目击者,若只有一名目击者,说服力可能不够,才会再选择另一名。这个计划如果在白天或晚上进行,是不必太担心没有目击者的问题,因为那时人们都尚未入睡,不论是大楼的阳台或底下的池畔,都随时可能有人。但计划却又不得不选择在凌晨进行,只有在这个时候,几乎没人又没光线,陈善骏与糖人在空中替换的过程,以及阳台上事先布置的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