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
她坐在镜子前,盯着镜子里面的身影有好几分钟。
“傻瓜,”塔彭丝扮了个鬼脸说,“小傻瓜。你一直想要的东西,你却像一只愚蠢的小羊羔发出一声‘不’。这是你的一次机会,为什么不去抓住它。你还想要什么?”
好像在回答她自己的问题,她的眼光落在场米的一张小照片上。这张照片用一个旧的相框装着,放在她的梳妆台上。为了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她努力镇静了一会,然后再也忍不住地拿起汤米的照片吻着,突然哭泣起来。
“啊,汤米,汤米,”她哭着,“我确实爱你,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你了……”
五分钟后,塔彭丝坐起来,得了鼻子,然后把头发往后理理。
“就这样定了,”她坚定地说,“让我们面对现实,我好像爱上了一个白痴小伙,也许他根本不喜欢我,”她又停顿了一下,“不管怎样,”好像她在和一个看不见的对手辩论,“我不知道,他是否爱我,他从来不敢这么说。我总是爱感情用事——在这里我比任何人都多愁善感,多么愚蠢的姑娘!我总是这么想,睡觉时把他的照片放在枕头下,整夜梦着他。
感到违心是件可怕的事。”
塔彭丝想到这些,伤心地摇摇头。
“我不知道该对朱利叶斯说些什么?我想,唉,我真是一个傻瓜!我总想对他说些什么——他是个典型的美国人,对细节不厌其烦,他会坚持某种理由。我想知道他在那个保险柜里找到了些什么——”
塔彭丝的沉思又转向另一面。她仔细不断回顾头个晚上所发生的事。它们好像都与詹姆斯爵士高深莫测的话有关——突然,她大吃一惊——脸上毫无血色,她的眼睛呆滞地盯着前方,眼珠在膨胀。
“不可能,”她自言自语,“不可能:想到这种事,我会发疯的……”
荒谬——然而它说明了一切……思考了一阵之后,她坐下来写了一封短信,写信时,字字斟酌。最后她满意地点点头。她把信装入信封里,并在信封上写朱利叶斯收。她走过过道,来到客厅,然后敲门。
像她预料一样,房间空无一人,她把信留在桌上。当她回到自己房间时,一个小侍童在门外等着。
“你的电报,小姐。”
塔彭丝从托盘里拿起电报,漫不经心地撕开,接着惊叫了一声。电报是汤米发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