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一个有斗鸡眼的猎人,每块土地都被我的枪弹给扫射遍了,连一点机会都没留给别人。我是个有气喘旧疾的人,只因为皮卡迪利大道的光线比较亮,就跑到那儿勤奋寻找一枚遗落在摄政街的先令钱币。有太多的例子告诉我们:最好去一个你知道那里没有线索的地方找线索。如此这般,你才会看见一些你从来没注意到的东西。
“各位,你们给自己设定了一个问题,接着就急于帮它下定义。你们干得很漂亮,但你们却在完全不了解问题本质的情况下,帮你们的问题找了一个完整解答。我认为,你们没看到问题的某个部分:我姑且称它为‘没必要的不在场证明之谜’。我心里非常确定曼勒宁的不在场证明是杜撰的。而见多识广犹如基度山伯爵的老杰·韦德,恐吓或收买了13位证人,好让曼勒宁的英勇传奇远离污名。这其中的12位证人确实是必要的;也就是说,他们的证词是绝对不可或缺的,即使是根本没有必要弄那么多人来作同样的声明。然而,那第13位证人却显得格格不入。大致上来说,第13个人的说法,甚至和捏造的证词不太一致;他不是餐馆里头的人,而为了取得他的假口供,想必老杰手上一定有个大麻烦——如果我们赞同海德雷的所有分析,那么老杰就没有道理这样做。
“现在,让我来说明我自己的看法。除了一个可能不怎么重要的小细节外,我认为海德雷对整个案情的重建相当精准。而这个小细节就是:事实上,葛莱格里·曼勒宁并没有杀死潘德洛。
“在我来看,真正的凶手显然就是年轻的杰瑞·韦德;但我怀疑你们能否找出足够的确切证据来逮捕他。”
“恐怕我的话把你们吓着了。”
在漫长的缄默之后——其间只有海德雷骂了一句难听的粗话——菲尔博士继续说道。博士往后靠到椅背上,在那昏暗的氛围中,只有煤气炉的火花映在他脸颊上。他陷入沉思地喘着气,然后点点头。
“在陈述我的想法之前,为了强调某件事,我得先转个弯从案子的尾声开始说起。并且,让我用类比的方式展开说明。
“我们先假设卡鲁瑟被控告在11点至午夜之间于伊斯灵顿(Islington)杀了他的祖母。你,海德雷、赫伯爵士,还有我,一起帮他捏造了11点至12点这一个小时的不在场证明。我们控制了多契斯特(Dorcer)饭店的负责人(这个罪大恶极的家伙被我们收买了),以及他的伙伴;我们掌握了7名仆从,3名当时在那里用餐的客人(他们也是拿钱就听命的人)。这3名客人,我们就称呼他们劳合-乔治、鲍德温和张伯伦。这些人通通宣誓作证卡鲁瑟从11点至12点之间都待在餐厅里头,一直到12点钟才离开。
“这么一来,卡鲁瑟便完全洗脱嫌疑了。可想而知,由于他不可能在后来的时间里杀他祖母,所以他在12点过后的行踪,就没有人在乎了;况且,从柏宁(ParkLane)前往伊斯灵顿要花很长一段时间,所以等他抵达伊斯灵顿之时,已经是过了午夜很久,这让他的不在场证明更有说服力。因此,我们无须冒天大的风险,收买另外一名证人来证明卡鲁瑟在12点15分的时候曾造访萨伏依(Savoy),并和饭店经理哈拉了几句。总之,搞出这个不在场证明实在是小心谨慎过了头。如果我们硬要加入这份证词,想必其中一定有个非常要紧的理由。
“在本案中,曼勒宁的情形也是如此。老杰作证曼勒宁一直到10点45分才离开希腊-波斯餐馆,此刻正是伪装的冒牌货踏入韦德博物馆之际。这份证词已经绰绰有余了。既然如此,为何还要精心安排一段曼勒宁坐阿奎诺波波洛斯的车去摄政亲王巷、接着遇到公寓管理员、然后走后楼梯上去的故事呢?答案就在我脑海里大声回响着:因为曼勒宁的陈述——他自称案发当晚去过何姆斯公寓——非得获得证实不可。
“然而,这事为何如此必要呢?海德雷说过,只要能证实曼勒宁没有在10点40分从正门走入公寓就行了,至于他到底有没有到过那儿,你们这些人根本懒得去管。你们甚至没有在这件事上面穷追猛打;就是你,海德雷,你在韦德宅邸质问他时,就只带到话题而已。尽管如此,有件事对你来说一定是清清楚楚——对曼勒宁也是一样——他在某个时刻去过公寓的声明,一定是非常非常重要,否则他不会设法要说服你相信此事。
“关于他的行为态度,有一件事让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那就是他锲而不舍、几近不顾一切地坚称他去过公寓。从起初他对卡鲁瑟所言、一直到他在赫伯爵士的办公室搬出证人之际,即使那时侯你们都不怀疑了,他还是要在你面前提起这件事。他当然希望自己的说辞能在各方面都获得证实,不过,在某个和命案无关的事情上表现得像偏执狂一样,这就不免引人疑窦了。好吧,根据他的供词,他究竟在摄政亲王巷干了什么事?他上楼,发现何姆斯的公寓没锁,走进去东摸西看,然后从壁炉地上捡起一张有折痕的字条,而写那张未完成字条的人,是杰瑞·韦德……
“各位,全部的秘密都在这儿。他从壁炉地上捡起一张由某人口袋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