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还真惊人,吃起肉来差点连骨头都不剩,喂饱之后,大狼犬自动回到岗位,引起了大伙的一阵好奇:“这狗,哦不是,是狼犬,怎么就这么自觉听话?”
梅花则在旁介绍说这是山里大种野狼的狼种,在刚出世不久就抱回来进行圈养,加上训练,虽然说大种狼多,但是能真正胜任同猎人进山的也就十头大狼犬,攻击猎物时凶残无比,却也很有头脑,知道群狼配合,寻找破绽一口咬死对方。
三少和张奎,两人很少说话,看来性格比较的内向,这次进山没有带走任何一杆猎枪,所以黄华给其余的几人每人发了一支长枪,告诉他俩怎么使用,此刻每人都装备了一支长枪,本来除了原先六人各带了一支长枪就没有多余的,想不到装车时黄华异想天开,想来个一展身手大显神威,没想到此刻正好派上用场。
三少和张奎觉得新鲜,不光是这枪的造型,就连这枪的子弹都是从未见过,就更不要说威力,拿在手里觉得是宝,一路上不停地摸索着枪,就连吃饭都枪不离身,还真怕这位黄少爷突然把枪给收回,饭余正好两人切磋心得,然后跑到黄华的身边请教。
二叔看了看他俩摇了摇头,这两个小子只对枪感兴趣,若说村里那几杆老猎枪谁拿得最多,那就非他二人莫属。说他二人对枪感兴趣还情有可原,毕竟是村里的神射手嘛!想不到梅花与原子也对枪感到好奇,正各自拜流清芳与陆湘湘为师,研讨着枪的使用。
二叔的心里也痒啊!手也忍不住地摸着怀中的枪,若说以前的老猎枪,在使用准确上二叔可是头号分子,三少和张奎这两小子还是他一手带出来的,俗话说得好:青出于蓝胜于蓝,看来二叔是不行了。
大娃则在旁查看了一下马匹,他手中没有拿枪,枪是挂在马背上,他认为枪没有刀灵活,所以他提着的是一把长约八十厘米的砍柴刀,据说这可是他祖上太平天国时留下来的传家宝刀,后来还砍过日本鬼子的头颅,再后来就变成了进山砍柴的刀,看那刀历经多年,却没有丝毫的锈迹,依然锋利如初,看来的确是把好刀。
饭后闲来无事,陆湘湘和林翔他们把目光焦点转到了老大他们身上。一路来他们实在少言寡语,他们身上有股说不出的气质,似乎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一般。坐在篝火旁,大家对几个都产生了兴趣。
“我是个孤儿,在我五岁的时候老大收留了我,老大给我取了名字。接下来的日子就是跟着老大出来砍人,想想拿起屠刀的那一刻我才几岁。”腾龙开始介绍道。
“帮众里的人和我一样都是孤儿,都是被老大从街边垃圾堆里拣回来的,其实帮会也没有多少人,除了我和老大,也就剩下三个人,一个号称百事通,一个叫猛男,还有一个呢?叫山鸡。
“论辈分、论资格我是最后一个被老大收留的,那时大伙都叫我王老五,这回有了名字,还真的当王了,至于老大的名字嘛!大伙都不知道,只知道他比我们大上十岁,就一直叫他老大,后来也没有改过口。”
“帮会有名字那是因为在一次行动中,百事通忽然觉得要取个行动代号,这样就出师有名天理自顺,别看他说得头头是道,好像很懂的样子,其实大伙都没上过学堂,除了懂说话会语言交流,要真叫写上几行字,那还真是难如登天,还是老大说得好,不识字没关系,懂数钞票就行,就这样行动的代号就叫‘劫富济贫’”。
“听起来好有侠义的风范,这也就是大伙躲在乌黑的深夜里靠几把破刀干的勾当,夜里黑乎乎的,哪还分得出什么好人和坏人,只要是有人路过就抢,后来被警察追得满城地跑。”腾龙继续说道。
“后来这勾当越来越难做,不知不觉中我们也发现了自己踏入歧途。但是已经晚了,一次深夜抢劫,却得罪了当地的地头蛇。在我们最落魄的时候遇到了你的母亲。”百事通接过话茬,看着陆湘湘说道。
“你的母亲是很好的人,她请你的父亲帮我们找工作,后来我们拒绝了。听说你的父母是做考古工作的,我们兄弟就开始了解这行,听说这行也能赚不少,我们就开始倒斗。算来也和你的父母是同行了,我们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帮到他们。你联系我们的那一天,我们就已经知道你的父母肯定出事了。否则,凭他们的身份地位,还需要我们帮忙吗?”老大在一旁抽着烟说道。
红映的火光照得大伙满面红光,出现了片刻的沉默。二叔突然提出开个会议,分配所有的一切工作,还有路程的安排以及各方面的注意事项,大伙围坐篝火旁,仔细地听着二叔分配任务。
由二叔做魔鬼森林外围向导,陆湘湘当队长,可以进行人力和物资的分配,大娃宿营时负责看好马匹,原子负责生火煮饭清理饭后和早晨熄火,梅花则负责指挥五条大狼犬在前探路与守夜,三少和张奎负责收尾垫后工作,陆湘湘林翔等六人负责白天看好马匹。
就这样分好了工作,提到守夜人的安排时,二叔在旁提示目前还是边缘,这三日不用安排人守夜,大伙尽量休息好,养足了精神才能应付魔鬼深处的重重困难,第四日夜就需要人守夜,初步定为两人一岗,两岗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