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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说来,我需要准备两份礼物?”秦浪继续问道。
“你是聪明人,自然知道需要什么,达西部落之事我这里应下了,师兄那里没有问题,关键在于城主高不高兴,只要高兴。很多事情容易解决。”华雄老奸巨猾,脸上露出些许得意。就像一个前辈在传授给后辈官场经验。
“这侍奉人啊,就要让人高兴。人总是在心情愉悦的时候好说话。”
“小的懂了,大将军威武。”秦浪再次拱手拜谢:“只是,炎驹国我从未去过,汗血宝马我也不认识,大人是否能够安排几个人手?”
“人手方面你不必紧张,我自会安排,不过达西部落方面你可要卖力一下……”
“秦浪必然会全力去办,即使丢了小人的面子,也不能拖累大将军。”秦浪轻笑一声,脸上多了一份自信。
大将军道:“如此甚好,当然,我也不会给你压力,汗血宝马乃稀有马中,此去万万小心。”
……
河边吹着微风,不知名的树种迎风摇摆,就像在给某人送行。华雄已经远去,秦浪没有走,他在思索一件事情。
送……还是不送。
这之中的权衡对自己以后的计划会有很大的影响。
汗血宝马一定得送,这是奢侈品罢了,没有多少考虑价值。
不过达西部落的事情,想来就很伤脑筋。
能送出手的只有北道的马场。
但若是送出去了,达西部落只怕没了战马的来源,今后起兵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若是不送,又有什么东西能够替代呢?
他沿着流清河缓缓走去,在不知不觉中又回到了红花一条街,他注意到街边的白花儿,随手摘了一朵放在手中。
花成六瓣,开得正艳,一股幽香沁入鼻中。
干,我真tm的笨,秦浪看着花儿突然一拍脑袋想明白了一件事。
花儿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它本身的优秀特质。
达西部落最好的礼物就是让别人看到他存在的价值。
有利可赚,那便是最好的礼物!
秦浪想明白了一切,哼着小曲悠哉悠哉的走向一旁的酒馆里,淳淳楼里的饭菜他可是受够了,得找某人做点好吃的小菜补一补才行。
炎驹国,一个游牧民族的国度,东龙城以西。跨过死亡沙漠,有这广阔无垠的草原,这里盛产天下名驹之一的汗血宝马。
汗血宝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强。能够日行千里,有传闻在奔跑时它的脊背能够流出血一样的汗液。秦浪在家乡就听说过这样的马,但那会天下间只有土库曼斯坦有这类型的马,他从未得见过,却没料到异界也有这种马,而且异常的珍贵稀少。顿时对它来了兴趣。
一路而来不断问着专业人士马翁各种关于汗血宝马的问题。
华雄说他是东龙城最好的识马翁。五十多数,个字很矮,恐怕只有一米五,颌下留着很长的胡须,喜欢穿黑灰色的棉布衣服,头上戴着一顶尖角冒,长着老鼠的眼睛,鼻子却异常的大,一看他的鼻子秦浪真怀疑柳成是不是与这人有些连带关系。
此次行动,秦浪将柳成顺便带了出来。王翔也自然在身边,加上马翁,一共四人。已经离开东龙城五日,进入死亡沙漠四日之久了。
死亡沙漠很大,尽管走了四天,依旧漫眼看不到边,如果不是马翁经验丰富,四人真可能在沙漠中迷路。
马翁骑着一匹与他样貌极不相称的白色骏马,他抬手在眼上搭了一个小台子看着天空辨认方向说:“加快点速度,再过半天就能见到炎驹国的草原了。”
秦浪走在旁侧,屁股疼得厉害。如此长时间骑在马上他还是第一次,很不适应。天空的太阳晒得很毒,额头上的汗没有一刻不流的。连续两天下来,让他疲惫不堪,这会打起了甚至打起了瞌睡,连马翁说炎驹国就要到了他都没有听到。
他不济,胯下的马更不济,耷拉着耳朵,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蹄子提得也有气无力的。长途行走马也要好生挑选才行,马翁给他安排了一匹油光贼亮的黑色高头大马,秦浪愣是打死也不骑,其中原因不用说。
秦浪的骑术很弱,很蹩脚。
高头大马看着就头疼,怎么驯服得了。
结果,可怜的小矮马遭殃了。四天的路途再驮着一人对它而言真是异常大的挑战。它很不满的吹了吹鼻子,抗议着自己想要休息一下,可惜没人搭理它。它可怜巴巴的垂下眼睛看着身边高处一头的白色骏马,真希望自己变成那样,或者干脆做一条拉磨的驴,也不现在好过很多。
“大人的马,恐怕不大行了。”
这一切王翔、柳成没有注意到,但马翁异常锐利的眼光一眼就看出来了,秦浪骑的马是一匹败种马,发育并没有达到应该的程度,说白了就是营养不良外加身体不正常,这样的马在通常都活不长,老翁从马的毛发很容易就认出来,这马起码有两岁了,败种马能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