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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府神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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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事故(2 / 2)
着警服……路口的监控看得很清楚。后来工地上其他的工程车从事故现场路过,死者工友将男子制服后报警。”

    “陈拾忆还在现场?”

    “一直到我们的值班交警出警,他都站在旁边……”

    吴局长气得拍桌子:“他妈的这个陈拾忆脑子里在想什么!当自己是老百姓吗,老百姓还知道遇见事绕着走,他可好,居然穿着警服站在那跟没事人似的!我们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白搞了!”

    “吴局长别生气,”岳政委说,“我们开会就是要讨论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小陈当时在下班途中,并不在岗,至少不会构成刑事犯罪。”说完看着秦建峰。

    “渎职是检察院反渎局管的,这块我不是很懂。”秦建峰似乎并不想发言。

    大家的目光又转向了政治处王主任,他分管法制科。

    “渎职里面只有玩忽职守罪可能能靠的上,我给大家念念法条。”王主任手头不知道放着本什么书,他翻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依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拾忆的行为显然不对,但他也不是在履行职务期间不作为,这个能算是玩忽职守吗。”我不禁问道。

    “怎么说呢,”王主任合上看着我,“按理说玩忽职守应当是在履行本职工作中不负责、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陈拾忆当时确实不在工作中。”

    “那不就不够罪了,还讨论什么,咱们内部处理吧。”

    王主任叹了口气:“问题是我们警察法里规定了一条: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法律中的“应当”意为“必须”,“以上”、“以下”含本数——作者注)

    孟子说天作孽尤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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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每每看到小说里写公安出生入死搞掉贪官污吏就蛋疼不已,尼玛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都是摆设吗!好吧,我脑残我智商为负我咸吃萝卜淡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