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如实回答我问的每个问题,我就不杀你。”
时间充裕。只要他动作快一点。
——布鲁诺·霍特曼(意指林白幼子撕票案的呈堂证物)
第二天修斯出现在菲尔丁的办公室,浑身是血,手里拿着碎玻璃片,问他可不可以喝点浓汤。
这人不是探员伦纳德·哈迪。伦纳德·哈迪是编造的姓名,他的真名是爱德华·菲尔丁。此刻他正朝电梯走去。
“哦,我的老天,”她喃喃地说,伸手想拿话筒,“看起来像是拉尔夫。”
“什么?”菲尔丁问。
解谜的道理正是如此,对不对,帕克?
“求你了!”
之后有天上午,掘墓者在地铁站杀得天昏地暗,菲尔丁出现在FBI的门口,热心想帮忙侦办,却因被安排在替补席上而适度地表现出愤懑不平。若碰上别的探员,保证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核查他的背景来历,打电话向市警局查证。但玛格丽特·卢卡斯却不会。她是个可怜的丧子的寡妇,知道伦纳德·哈迪即将成为无子的鳏夫,深受与她五年前相同的苦楚——如行尸走肉般活着。
年轻探员的声音中充满恐惧。他接着说:“假日的时候,我们采用渐增式间隔法,所以第二次登录之后,我们——”
探员点点头。
“你第一次登录是什么时候?”
菲尔丁将侦测器丟开,反正不会再用到了。他从衬衫里扯出一个丝质背包,材料是降落伞布,他亲手缝制的。他开始将钞票装进背包里。
现金果然就在这里。
他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找出完美的替身——吉尔伯特·哈弗尔,是一个没有前科也几乎找不出过去记录的无业游民。他的想法天真,竟然认为像菲尔丁这样聪明的人也需要找搭档。要杀他灭口也很简单。
犯下最完美的刑事案,他心想——不过转念一想,帕克这种语言学家肯定不喜欢这种多余的修饰语。
他的中学时期有高潮也有低潮。
“什么事?”
“一点零七分。”
这位探员年纪还轻,能成为FBI雇员他至今仍喜形于色,因此奉命在跨年夜值午夜到第二天八点的班,他丝毫没有怨言。目前他正坐在总部三楼的FBI安全中心。
他在医院结识了一个名叫大卫·修斯的病人,他是个耐人寻味的家伙。据菲尔丁判断,他原本大概人品还不错,只是后来在圣诞节那天醋意大发,刺死了妻子。这种凶杀案稀松平常,不过有意思的是,丈夫对着妻子的肺部猛戳几刀后,妻子居然跑向衣柜找出手枪,在咽下最后一口气前射中了修斯的头部。
事发不久,忧心忡忡的非尔丁喃喃地对修斯说:“那个露丝·米勒是个贱女人。最好有人能杀掉她。”
“放松,”他又说,“我只想问几个问题。”
“对……哦,求你了,先生。”他瞟了一下身边的女人,她抽动了两下,鲜血涌进控制面板,“哦,上帝啊……”
“哦,不会吧。”另一男职员说。
“哈迪是谁?”探员问露易丝。
菲尔丁打开其中一只袋子——没有上锁,他将钞票倒在地板上。帆布袋装置了几种追踪仪器,他早己得知。他也从托比那里知道,钞票的包装纸也有玄机,这一点他事先没有料到。他怀疑每张钞票本身是否也设了机关。他认为没有,托比没提过。尽管如此,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把手伸进口袋取出一个银色的小仪器,这叫万用侦测器,能感应出各种波长的传输信号,从可见光、红外线到无线电波,再微弱也能探测出来。他用这个仪器检查了整堆钞票,以免FBI的科技人员在某张钞票里面置入传输器。没查出任何信号。
菲尔丁,喂肉牛吃一种酵母素,能在牛肉进行肉毒杆菌检测时出现阳性反应,借此勒索罐头大厂并得手——可惜他没前往交钱地点,因为想不出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取走勒索金。
“我喜欢罗德曼。”男职员说。
今晚有三名探员值班,这是副局长与卢卡斯共同作出的决策,因为里面摆放的某件证物价值不菲。
二十七岁那年,他犯下了第一宗杀人案。
“六点〇。”
菲尔丁,偷拍人妖在巡逻车上为警察口交,拿着照片向两名警官勒索却被打得半死——早知道就找个身强力壮的搭档陪同。
“好,”哈迪毋庸置疑地问,“你们的电脑用的是‘安检’软件,对吧?”
完美……这个词令他无比痴迷。完美代表了一切,从他熨衬衫、擦皮鞋、修剪耳毛的手法可以看出,从他犯案的布局与执行的手法可以看出。
尽管如此,警方有时很厉害,几度将他扭送至警局,但他最后都能获得无罪释放,只有一次例外。在佛罗里达的时候,他因持枪抢劫被逮捕归案,罪证确凿,难以否认,不过他请了高明的律师替他研究出减刑妙招,条件是菲尔丁必须进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对。”
“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