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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鬼夜行·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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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5 / 6)
同道理。而角就是为了清楚明白地表现这种状态的记号。有时我们将江洋大盗、十恶不赦的坏蛋叫做鬼,因为他们行径残忍,违反法律打破戒律,做出世人难容之事。”薰紫亭说。

    “这些事并非不可能办到,只要有心,就办得到。”他做出如此结论。

    ——虽办得到。

    ——却非常人所能为。

    “那么罪犯都是鬼罗?”

    “不对不对,并非如此。”店主大大地挥着手。

    “不能将所有的罪犯混为一谈哪。犯罪者指的是违反现行法律的人,但状况可说是形形色色。有人苦恼许久才痛下决心犯罪,也有人因过失而犯下罪行。比如杀人,若能毫不犹豫地杀人,那就真的是鬼了。但假如有一丝丝迷惘,或杀了人之后才后悔的,这仍然是人。只有毫无所感地杀人者才是鬼呢。”

    “啊,原来如此。”

    ——毫不犹豫地……

    ——毫无所感地……

    “故事中的鬼不都会吃人吗?”

    ——会被吃了。

    “吃人并非是办不到的行为。即便是人,肉身说穿了跟牛马亦无不同。不像河豚肉有毒吃不得,也不像木石铜铁无法下咽,总之当作食材是没问题的。只是古今东西的文明国度里几乎没有人吃人肉,吃人肉被视为一种禁忌而遭到禁止,一般人绝不可能去吃人肉的。”店主说:

    “综观世界各国,有些地区依然保有吃人习俗。不过这些习俗多半是一种宗教性的仪式,绝对不是随随便便抓个人就吃了。某些三流的报刊杂志还会加油添醋地报导这些吃人习俗,将当地居民形容得仿佛吃人恶鬼一般。但他们毕竟不是安达原的鬼婆呀,哪有可能随便就抓个旅行者来吃啊。要吃也不是当作食物来吃,而是为了对死者表示敬意才吃的。我国不是有些地区还留有吃骨头的习俗吗?这两者在精神意义上是相通的。再者,不是因宗教而吃人的地方,多半也存有许多禁忌,例如不能吃同族人等等。”

    “吃人习俗——吗?”

    坏孩子——

    会被鬼吃了——

    “如果是鬼的话就能毫不犹豫地吃人吧?”

    鬼要来了——

    做坏事的话——

    做坏事的话鬼就要来了——

    鬼会把你从头一口吞下——

    “您说——鬼会吃人的,是吧?”

    “是的。怨灵杀人靠的是作祟引起灾祸;幽灵的话就只会怨恨,让人生病,但不会将人从头一口吞下;至于妖怪就是吓人与恶作剧。可是从来就没听过牢骚满腹或只会吓人的鬼,鬼啊,都是直接对人造成物理性的伤害。从我国最早有关鬼的记载——《出云国风土记》中,大原郡阿用乡的一目鬼早就在吃人了。而的二条皇后高子与业平私奔,碰上了鬼也是被一口吞掉。所以啊……”

    “原来如此,我懂了——”

    总算了解了。

    不管角或兜裆布,

    还是神或妖怪,

    其实这些条件都无所谓。

    “鬼——是会吃人的。”

    铃木强调地说。

    也就是说,鬼是暴力。

    鬼——是会吃人的怪物。

    会吃人,所以才成了鬼。

    薰紫亭似乎松了口气。

    “总之,不管是歌谣中的鬼或文献上的鬼、口传文学中的鬼、观念上的鬼或通俗的鬼,总之形形色色,若将之全部混为一谈,视为同一物的话也实在不妥。刚才临时想到的这些观点仅是我这个外行人的一己之见,请勿当成定论。只不过我还颇为满意这个说法,迫不期待想跟我那个朋友聊聊呢——”

    但铃木已心不在焉了。

    夕阳剩下最后的余晖。

    薰紫亭店主依旧说个不停,他的脸孔在黑暗之中已然模糊难辨。

    铃木觉得不安。

    说话者不管声音、语气、手势或体格,都与薰紫亭店主别无二致,更何况铃木从刚才就一直与他对话,根本毋庸置疑。

    但是——

    凭甚么能断定他不是鬼呢?

    鬼之形同人之形。

    不对,鬼就是人。

    人活着也能化作鬼。

    ——所以需要角。

    无角,无以辨人、鬼。

    无角,人鬼无区别。

    “鬼——会吃人的。”

    做坏事的话——

    鬼就会从头——

    鬼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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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的能剧,原作者不详,由世阿弥改作而成。主角为主人翁光源氏早年的情人六条御息所。她嫉妒光源氏的第一任妻子葵之上,其强烈的恨意化成了生灵(活人的强烈情感转化成的怨灵),生灵对葵之上作祟,葵之上因而重病,药石难治。后来请来法师驱走生灵,生灵更为愤怒,因而化作般若(能面的一种,表示因嫉妒与愤怒而化作鬼的女性,因能面制作者之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