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什么啊?我问你呢,你看什么呢?”
男子低喝着把屋内看了一遍,视线落到布朗宁勋爵的遗体之际,他立刻走去旁边察看,继而又看了一眼遗体后方的门,转头过来。
“嘿,这情况挺有趣的嘛,想不到刚一上来就破案了!布朗宁勋爵死了,这里是三楼,房间只有两扇门,遗体后面的那扇上着插销,另一扇则刚刚被我撞开。所以,这现场就是那些自高自大的名侦探们最爱说的‘密室’了吧……快给我如实招来,是不是你杀的人?”
我慌忙澄清:“不是啊!跟我没关系的,不是我杀的,我只是……”
男子用食指指着结结巴巴的我,仿佛是拿着一把手枪,说道:“别糊弄人了,我可不是国王路的那些朋克小鬼。”他边说边从夹克口袋里取出一样东西,拿到我的面前,“我可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哦。”
男子拿着的是一个廉价的徽章,上面印的好像是朋克先驱“性手枪”乐团的约翰尼·罗顿。
见我怔怔地看着那个徽章,男子这才惊觉拿错了东西。
“拿、拿错了啊——不,不对,我只是开个小玩笑嘛。”
他磕磕巴巴地想了个借口,跟着便从口袋里掏出了另一样东西,伸过手来。这次,是一个金色的徽章,威严肃穆,熠熠生辉。
“本大爷可是伦敦警方的刑警——基德·皮斯克。”
朋克刑警那剃刀形状的耳环微微晃动着。
“我着急买个喇叭,是Music Man的中古货呢,所以我正在想办法让上头给我加薪,这次捉到了你,真是太顺利了!”
朋克刑警基德那细长的眼睛闪着亮光,脸型有些像是东方人,难以捉摸的扑克脸看上去就像面具一样。
“人不是我杀的!”我倾尽全力,反复念叨着这句话。
“哼,这种借口……一切不都明摆着了?你等下到了署里再蒙人吧。喂,你先报个名字上来!”
我登时懵了:“这……我……我不知道啊……”
“哦?那你是打算装傻装到底了?好吧,你给我等着啊,我这就让你小子招供!”
基德再次俯下身子察看遗体,片刻之后,他满面笑容地站了起来。
“真不愧是震古烁今的‘侦探皇帝’克里斯朵夫·布朗宁勋爵大人啊!就算死了都没忘记给我们留条线索。喂,你认不认识地板上的血字啊?‘CAtIS’——这一看就是说那个‘连续杀人猫’嘛。你这家伙虽然是一身管道工的打扮,但你其实就是‘猫’吧?”
糟了,这个基德竟然怀疑我就是‘猫’那个杀人魔。倘若就此被他抓回警署,接下来一定会被那些粗暴的小刑警严刑拷打,搞不好真会被定案成凶手。
“我的基德大人呀,你有完没完?”
门口处冒出一个懒洋洋的女性嗓音,又有人来到这房间了。
她的穿着打扮足以和基德平分秋色,头发被染成三种颜色,红红的刘海一直耷拉到嘴唇边上,两鬓则是一紫一黄。一张俏脸尤其惹人回头——浓浓的眼线和蛛网般的眼影就不说了,嚼着口香糖的嘴上涂着没有光泽的褐色口红,随着咀嚼不断歪动。她穿着短裤和黑丝袜,夹克下面是褴褛的坦克背心,上面大书着笔法拙劣的“反核”字样。
“嗨,嫔克。”基德对女子使了个眼色,“你看,布朗宁勋爵死了,要是破了这个案子,我肯定会加薪的吧!”
“真的?太棒了!加了薪就可以买喇叭了,然后我们就可以成立一个乐团,用不着再当这又烦人又没谱的破警察了!”
被唤作“粉红佳人”的女子兴高采烈,挨着遗体蹲下,开始掏摸死者的口袋。看来,这个像女扒手一样的家伙同样是个刑警。
“让我搜搜,让我搜搜……哎呀,有了有了!”
嫔克从勋爵的口袋里翻出了一个小小的人偶。
“这东西看着真怪,好像是只猫呢。”
“我靠,指纹会沾上去的!你这家伙,这种情况下你好歹用块布啊!”
嫔克被基德一训,赶紧把头上的包带取下,裹住了那个东西。
“不好意思,我给忘了!但是,这东西的确很可爱呢。这样用包带一捧,更像是小猫了呀。”
基德猛一伸手,把嫔克手中的包带和里面的东西都抢了去。
“你又要犯那个臭毛病了啊——每次都把证据弄走,留给我一堆麻烦。”他看了看手中的人偶,又恨恨说道,“这个哪里像是小猫了啊?根本就是猫的木乃伊嘛,而且是蜡的。”
“对了,前天电视上的那个坐谈会里,布朗宁勋爵他们不是还提到了猫的木乃伊来着。”
“嗯,他们当时好像是说一百年前的猫木乃伊失踪案件和莫里亚蒂教授有关……喂,嫔克,你拿着的那个是什么?不会又要把什么东西给偷偷带走吧!”
嫔克小嘴一撅,就像偷吃东西时被抓到的孩子一样,磨磨蹭蹭地交出来一件东西。那是一张印满了颜色的纸,跟明信片的尺寸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