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惊,整个人弹跳一下。定过神来:
“叫人大声一点——像个小孩,吓死人!”
“你为什么加水在碗中?”
“口渴就要喝水啦。”
“谁口渴?”
“总之有人要喝。”
“是——三楼的住客吗?”小叶问,“他们自己不会烧吗?”
“你住几楼?”
“我新搬来不久,住四楼。”
“你住四楼当然没事。”阿婆道,“我住二楼就惨了!”
“究竟三楼发生什么事?”
三楼曾经火灾。
为了生活,单亲家庭的妈妈要上班,把小孩锁在房子里。小孩自己煮饭,竟全屋烧着了。小孩也活活烧死了。消防员破门而入时,他的手抓着门把,变成焦炭。
“几时的事?”
“一年多以前了。”阿婆说,“业主把房子装修好后再出租,没一个住客住得长——”
小叶明白了。
他明白那日自防盗眼望进去时,他见到什么。
“唉,我住二楼。小孩晚晚大力跺足,天花板怪响,吵得睡不着。他说唇干舌燥,全身发滚,好辛苦,好口渴一要喝水。”
她沉吟:
“总之两三天水一干便跺足着我添。明明昨天早上才加满的,不知为什么,今早又在闹——原来水泼泻了,只好再加。”
水,是小叶慌乱之际踢翻的。
他心知肚明。
门,一度“倒转”,方便困锁在内的小孩外望。他没有眼花。小叶终于也没有搬走。
他住四楼,小孩矮小,骚扰不到他,只欺负楼下的阿婆。再者,为了便宜的租金,可省则省,他为何要浪费。
比起失业、贫穷、病痛、朝不保夕的恐慌,小鬼算得上什么?自己饥渴时,谁来同情添一碗水一碗饭?人,还得靠自己。
他比它强多了。
或者说,他已没资格选择怕不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