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这么说,证人对被告夫妇的情况,并不十分了解,是吗?”检察官若有所思地说。
“是的。不过——”
“不过什么?”
“他夫人最近找我商量过事,听到一些情况,所以也可以说有所了解。当然,他太太的话,也许是一面之词……”
“是他夫人找你有事商量,那是什么时候?”
“六月十三日。”古谷口齿清楚地说。
“确实吗?”
“确实。这事的要点我还记在手册上,以免遗忘。”
“哦,手册带来了没有?”检察官说着便离席走到证人席旁。
八尾也离席走了过去。
八尾同检察官几乎头碰头,凑到一起悄声说着什么。过了片刻,检察官把手册递给审判长;审判长又把本子交给陪审官传阅。
“那么说——那是在六月十三日了。夫人是通过什么形式找你商量的?”
“上午先打电话到我研究室里,说有事要同我商量,想晚上见我。既然有要事相商,我就决定安排一个时间。夫人说晚上八点半以后方便些,我们就决定九点钟,在赤阪的一家中国饭馆见面。因为我想起,夫人是喜欢吃中国莱的。那家馆子一直营业到深夜,九点钟以后去也不嫌晚。”
“夫人按时去的吗?”
“是的。我九点差五分到,在休息室里刚等一会儿,她也立刻到了。”
“立刻到了?那是在八点五十七、八分的时候了?”检察官钉住不放地问。
八尾站起来,对这种诱供的做法提出抗议,但被驳回。
“差不多吧,总之,将近九点,是不会错的。我记得她好象说过,马路上比较空,所以早来了一会儿。”
“在那家中国饭馆,你们呆到什么时候?”
“快十一点了,大概是十点五十分左右。一边听她谈家事,一边吃饭,时间也就过去了。”
“这中间,也就是说,在大约两小时中间,夫人有没有离开座?不是指离开五、六分钟,而是起码半小时以上……”
“没有。她好象去打过电话,没打通,便马上回来了……”
我听他这话,脑子里一片混乱。
这太岂有此理了。那天晚上,江里子明明在家里……
我回头看辩护人。八尾也目光炯炯地看着我。难道他也怀疑我不在现场吗?
检察官问,在饭馆里最后是谁付的款。
“是夫人会钞。”古谷回答说,“本来我要会钞,夫人说是她邀请我的,她接过账单便签上字,我也就领了这份情。”
“后来怎么样?”
“幸好遇见一辆空车,送到她家附近,也就是在目黑区柿树坡那里同她分手的。我估计那时有十一点一刻左右。”
“让你辛苦了。我的询问完了。”
检察官自鸣得意地坐了下去。
事态变得对我完全不利了。古谷的一席证词,使我妻子关于我不在现场的证词,变得毫无价值可言。岂但是毫无价值,反而成为攻击我的武器……
两个证词一经比较,谁都会认为,我妻子为了救我作了伪证。
既然被当作伪证,如果我一味坚持说,是我妻子送咖啡到书房来的,别人一定认为,这是我们俩定计串通好了的。
从逻辑上来说,这种定计搞鬼,本身便能坐实我是凶手。
“请辩护人进行反诘!”审判长催促八尾说。
“那个——”八尾拖长了语音,慢吞吞地站起来。
他大概同我一样,思绪很乱,找不到反击证人的良策。
“那个——”八尾又说了一句,“对不起得很,证人是戴的近视镜吗?”
“是,近视带点散光。不过,戴上镜子,看东西还是清楚的。”
“方才你作证说的六月十三日那天,是否也戴着眼镜?”
“当然戴。”古谷有些生气地说。
“那么,中国菜放在餐桌上冒出热气来,这种时候,眼镜会不会哈上气?”
“偶尔哈上次气,也不能说没有。但是——”
“好,可以了。”八尾打断了古谷的话。
他是不是想以视力不好为理由,让审判长相信,古谷见到的不是江里子呢?
不论怎么强词夺理,这在逻辑上也是讲不通的。
倘使仅仅瞥了一眼,那也罢了,两人作了近两小时的谈话,对面坐错了人,焉能不发现?
“对不起,稍等一下。”
八尾向审判长告罪之后,便弯腰低声问我:
“你太太有个妹妹吧?她们象不象?”
“因为是姐妹,总有些象——但也不是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我叹了口气说。八尾或许怀疑古谷见到的是乃里子。不过这个推理是站不住的。
“象总归是象的吧?”
“可是——对了,她坐在旁听席上。靠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