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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了,可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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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的证词(2 / 7)
的解剖报告,鉴定结论等,证明我和夏子那天曾有燕好之事。至于在她房里,发现好多我的指纹,当然更不在话下。

    而且,根据解剖报告的记载,她已有三个月的身孕。

    从审判的情况来看,出庭旁听的人,无疑都认为凶手就是我。

    夏子是我的学生,毕业后留在研究室里当我的助手。她经不住我的劝诱,住进了公寓,后来怀了孕,坚执要生下来,我万般无奈之下,便把她杀了。——这是起诉书的大意。大概所有的人都会想,差不离,实际上就是这么回事……

    然而,我一开头就声称,我是无辜的。

    警方审讯的时候,按他们的说法,我始终也没有“承认”过。

    可是,有几次精神颓唐之际,也曾想,索性顺着警方,他们要怎么说,我就怎么招吧。

    最危险的一次,是在拘留所里,同监房里,一个有过六次前科犯的人,调唆我说:“先生,看不到书,觉得闷得慌吧?”他先是这么提起话头。

    “可不,读书人平时连吃饭都要看点什么的。”

    “你干脆招了算了。那样一来,你就能离开拘留所,移送到监狱里,可以解除不许看书的禁令。你要的书,家里人给你送来,管保你看个够。这么做,要合算得多哩。”

    “可是,我有什么可招的,我什么也没干呀!所以……”

    “所以说呀,你就随便胡诌几句嘛。扯谎还不便当。你什么也没干,等到开庭审判的时候,你再照实说。不准探监,禁止阅读,还不是因为你不肯招认嘛。沦落到这种地方,对员警老爷,就得尽量装出百依百顺的样子。”

    他比我大五岁。以他经验之谈,告诉我在警察局里,招不招供,待遇可是大不一样。

    听他这么一说,我真有些心活,想“招供”了事。

    只要“招供”,就能移到看守所,可以随便看书,每天还能散步片刻。这对我是个极大的诱惑。但幸好,我克制住了。

    因为我想,这么轻举妄动,会对不起老同学八尾,也就是我的辩护律师。

    后来,见到八尾,我把这些想法告诉他,他马上说:

    “太危险了!那家伙说不定是员警派来的奸细呢。总之,警方现在还无法判罪,他们就想方设法来诱你招供……”

    那人同我一起住了两天便出去了。他究竟是不是奸细,还是为了讨好员警,自告奋勇来诱我招供,现在是无从知道了……

    江里子站在证人席上,出乎意外地从容镇静。不,以她的性格而论,也许并不出乎意外。但是,她那遇事不慌的态度,仍使我感到惊讶。

    上午出庭的证人,都有些畏首畏尾,声音很轻。有的人,回答检察官的询问,眼睛望着别处,审判长只好提醒说:

    “请证人面向我们回答问题。”

    而江里子毫无怯场的样子,几乎使人以为,她从前在别的案子里,出庭作过证人呢。

    ——江里子生于学者之家,是长女。十年前,同他父亲的高足,也即是我,结了婚;因为她家只有姊妹两人,所以,要我人赘到泽口家,作招女婿。她怀孕过一次,因是子宫外孕,做了手术,也许是因为这个缘故,此后再没有怀过孕。——回答检察官的询问时,江里子是以一种淡淡的口吻,款款?述这些事情的。

    检察官问到她是否怀过孕——对这个问题,辩护人八尾提出异议,认为同案件无关。

    检察官则主张,此项涉及被告的作案动机,必须提出询问。审判长和陪审官经过合议,驳回八尾的异议。

    “那么——”

    检察官姓阪本。年龄与我和八尾相仿。发言的时候,无边眼镜后面的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我再提一个问题。案子发生的当天,即六月十三日,这一天,证人是否还记得?”

    “是,还记得。”

    “日子已经过去很久了,你能记住这个日子,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吗?”

    “因为从那天以后,员警先生来过几次,询问那天的事,检察官先生也传讯过我,提过同样的问题……”

    “请你再回答一个问题。那一天,被告,即你丈夫,是什么时候回家的?”

    “七点二十分前后。星期四他一向在七点到七点半之间回家。”

    “不错,六月十三日正是星期四。那一天你丈夫有什么反常的表现没有?”

    “没有。”

    “他没有显得特别兴奋,或是焦虑不安的样子吗?”

    对检察官的这个问题,审判长向辩护人席上望了过去。我也回过头去。心想,这不是诱供么?

    可是,八尾默不作声。

    “没有,看不出来。”

    “被告回家后做了些什么,请你按时间先后讲一讲。”

    “他先换衣服,然后同我一起吃晚饭。八点十分,吃完晚饭,他就上二楼书房去了。”

    “我打断你一下,”检察官插话道,“这么说,被告从进家到上书房,总共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