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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 / 4)
便听见女儿瑞茜尔从那个吸血鬼杂种律师那里捎来令人难以置信的消息。

    “你以前老赞美那个标本耶,老爸,”金尼恩在一旁插嘴,“你说那标本做得栩栩如生,简直是自然界一大奇观。”

    “给了谁?哈,我才不相信!遗产给了谁?不可能!一定是那个狗屎律师逼她写的,我跟你保证!我绝对不服气!绝对!”

    既然如此,这把泥土该扔向上帝,而不是霍尔比?只不过,如何能击向于无形?她需要的是一个结结实实的血肉之躯。不如丢向上帝的共犯,那个臭屁、混蛋的契斯克瑞思?这个对象是不错,只可惜她这辈子的历练告诉她,那些踹了也是白踹的混账当中,律师绝对名列前茅。

    同时,她也感觉到,或许她是在场唯一看得见这个向前迫近的人……

    “哪来的瘪三?”他这问题并没有针对特定的对象。

    “蒙恩的天父子民,前来领受天堂为大家准备之恩典……”

    “承蒙天主耶稣基督之恩典……”

    “那条老母牛!可恶的烂母牛!那遗产是给了谁?该不会是她那个侄女吧,姓放屁裤那个老女人和她那个没用的儿子?”

    既讽刺又让约翰扼腕的是,当众人在圣威尔菲的老教堂举行告别仪式时,他就坐在某块黄铜牌匾之下,牌匾上写着:“谨此缅怀于一九四四年五月在意大利执勤时失踪的亚历山大·洛马斯·霍尔比少尉”。

    “你?”约翰·霍尔比的眼珠因为充满新希望而亮了起来。“瑞茜尔,你分到什么?”

    注释:

    “女儿,别想用术语唬我。我没留你在酒馆帮你妈忙,而放你去律师那里上班,并不是因为你比我们聪明,这一点你给我好好记住!所以少来这一套,反正你自己也不懂!讲个数字就是了。”

    “算是一份终身粮票,不是吗?”约翰·霍尔比说。“不对,等一下。如果她只是住下来,那房子分给了谁?我是说,它总得留给哪个王八蛋吧?瑞茜尔,她到底把房子留给谁?该不会捐给什么不要脸的慈善机关吧?不留给我,却留给什么烂流浪狗之家,我可受不了。”

    到头来,发现自己名正言顺的继承权利,竟是被这份大家从未在意的鬼迷心窍所掠夺,约翰·霍尔比简直无法置信。

    现年五十几岁的契斯克瑞思虽然大半生过得惬意无比,却也很识相地认同了这句话。如果待会儿在场人士有几个人豁了出去,他不愁没一堆烂摊子可处理。不过,他也不在意。烂摊子之于律师,就好比刺莓丛之于野兔,是个繁衍生命的天然所在。身为往生老妪的遗嘱执行律师,他深知,就算有人大胆质疑遗嘱的内容,也只会增加契斯克瑞思律师事务所的收入,事务所的金库欢迎之至。

    不可以了!艾登·契斯克瑞思坚定地告诫自己。他再也不会因一时心软而偏移法律程序的常轨,即使眼见自家人被拴在前方的轨道上,他也要照样给它辗过去!

    “不是,爸,她跟你一样分到两百英镑,还有那支银茶壶。”

    “二〇一五年?”他嘟哝着。“到时候我也九十岁了——假如我还没死的话。那似乎是不太可能。我一定要推翻这个遗嘱!她脑筋一定不正常,就跟你那只鼻子一样明显。全部那些钱……总共多少,瑞茜尔?那个混账契斯克瑞思先生有跟你说吗?”

    这份欣悦就全部留给您吧,亲爱的上帝,史蒂芬妮·沃恩达·埃拔恩斯心想。她本姓洛马斯,贵朵琳是她的姑妈。她边想边抓起一把泥土,思忖着该扔向墓穴周围的哪一个人最能泄恨。

    没人轻易忘得了贵朵琳·霍尔比出殡当天的情景。

    当然,这是他自找的。他根本没有必要在遗嘱验证之前揭露遗嘱条文,但是,他出自一片好心,希望到时约翰·霍尔比别撒野撒过头,所以要小瑞茜尔暂时放下手边打字的工作,向她表示,她家人对遗产的期望不应该过高。她听了之后心平气和,甚至听见“葛林岱番狗”这名号时,还轻轻笑了笑。只是,当她把消息带回家之后,笑容便只能僵成一团了。

    这人走得越近,老管家凯依瑟·里斯特依契小姐反而看得越不清楚。这人灰发浓密,她瞧得出来,淡淡的发色与被太阳晒黑的脸庞形成强烈的对比。她猜这男人的年龄和约翰·霍尔比差不多。

    不。凯依瑟·里斯特依契得到的那份是不错,但凭心而论,也不过是够她生活而已。而且想想她必须付出的代价,一辈子跟那些怪物朝夕相处,忍受那种臭味……不具备马夫的精神可无法羡慕凯依瑟·里斯特依契管家的处境!

    但是,亲爱的姑婆,以上的事你全晓得,其他的事你也都知道。在这里的我,又能告诉在那里的你什么?然而,我是不该逃避身为家族成员的责任,不像我所知道的某些人那样。这里的天气晴朗,玉米黄的太阳高挂在矢车菊色的蓝天上,正合九月初的气候。妈咪虽然悲伤,却还能强打起精神。至于我呢,就这么说吧,我参加了沙里斯贝利春季剧展,饰演罗密欧的至交莫丘修,公演时期虽然不长,但我的表现却很亮眼。剧展结束以后,我再次赋闲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