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多部(篇)作品。这个数字相对于浩瀚如海的侦探小说文学,简直是九牛一毛。然而,就有那么一小部分作家倾其毕生的精力,创作“不可能犯罪”类侦探小说作品,像美国作家约翰·狄克森·卡尔、克莱顿·劳森、约瑟芬·康明斯……等等。当然,成就最高的便是约翰·狄克森·卡尔。
密室之王
约翰·狄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1906年11月30日出生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联合镇。他父亲伍德·尼古拉斯·卡尔曾当选众议院议员。约翰·迪克森·卡尔青少年时期,就展露出了写作的天分,十一岁便撰写法庭审判和谋杀案一类的新闻报道,后来还在本地一家报纸,主笔拳击专栏。
1925年,约翰·狄克森·卡尔进入哈维佛学院。第二年他的小说和诗歌,就刊登在学校的文学杂志《哈维佛人》上,此后还当上了该杂志的编辑。1928年,他从哈维佛学院毕业后,就去巴黎索邦神学院(巴黎大学前身)学习。但是,在留学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在为《哈维佛人》杂志撰写连载小说,这部作品经过修改、扩充后出版,成为他的长篇处女作(1930)。小说的主角,是先前曾在短篇作品中,出现的法国警探亨利·贝克林。
1932年,约翰·狄克森·卡尔娶了英国女子克拉丽斯,·克里夫斯为妻,两人婚后便来到英国定居。卡尔变得很英国化了,以至于许多读者都以为他是英国作家。1933年,卡尔出版基甸·菲尔博士系列的第一部作品——。第二年,他以笔名卡特·狄克森创作的《瘟疫庄谋杀案》中,亨利·梅里维尔爵士亦随之登场。此后,卡尔交替撰写菲尔博士系列和梅里维尔爵士系列,成为其最具代衷性的作品。他的作品风格很具有特色:情节布局复杂,谋杀手法奇特,充满戏剧性和超自然的气氛。更重要的是,他专注于“密室”和“不可能犯罪”的侦破。可惜由于吸烟,他晚年健康情况恶化,于1977年2月27日因肺癌去世。
约翰·狄克森·卡尔笔下的密室案件第一神探基甸·菲尔博士,是根据他所崇拜的英国侦探作家吉尔伯特·基斯·切斯特顿塑造的。菲尔是一个胖胖的老字典编纂家,装扮很滑稽——穿着披风,抽着海泡石烟斗,留着一撮强盗式的胡子。但是,他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善于分析罪犯的心理,破的案子也相当复杂,是创造力、气氛、意外性和叙事技巧几近完美的结合。包含两桩不可能犯罪的(three Coffins,1935)在历次密室票选中都名列第一。其他名作还有(1936)(1938〉(1939)、(1941)等。
亨利·梅里维尔爵士有些像温斯顿丘吉尔。他甚至比菲尔还要古怪——长着一个大大的秃瓢脑袋,奇怪的表达加上不修边幅的外表。梅里维尔的职业是律师兼医生,但是最有兴趣的,还是那些“不可能”的案件。登场作品《瘟疫庄谋杀案》发生在伦敦的一所盛传有鬼的老房子里,案子从一场降灵会开始,自然少不了密室这道大餐。这个系列的名著包括〈1935〉、(1938〉、(1943)等等。他破解的密室案件,一点也不逊色于基甸·菲尔博士,只是因为没有发表“密室讲义”,显得稍逊了一筹。
约翰·狄克森·卡尔的作品集欧美浪漫主义本格之大成,英国侦探小说家爱德蒙·克里斯宾总结他的成就时说道:“论手法之精妙高微和气氛营造的技巧,约翰·狄克森·卡尔的确可以跻身于英语系国家继爱伦·坡之后,三、四位最伟大的侦探小说作家之列。”不可能的谜团需要同样不可能的气氛来烘托,营造出一种亦幻亦真的效果。卡尔借助于古老传说、哥特化的场景,自然地烘托出超越自然的恐怖感觉。
在基甸·菲尔博士首次登场的小说中,传说身为女巫绞刑场査特罕监狱典狱长、并拥有此处大批地产的史塔伯斯家族继承人,注定要断颈而亡,果然在众人的监视之下,史塔伯斯家长子坠楼身亡。梅里维尔爵士系列的(1935)同样是多人监视着的上了锁的房间。可是,就在那间传说会吃人的屋子里,果然发生了密室毒杀事件。
约翰·狄克森·卡尔也是“黄金时代”最早提出公平竞争的作家之一。他完全利用小说里公平的线索、合理的解答,让小说最终走上逻辑的道路。英国侦探小说评论家朱利安·西蒙斯说:“今日的小说,在诡计设计上,没有哪个能与阿加莎·克里斯蒂和约翰·狄克森·卡尔的相媲美。”在他超过八十本长短篇侦探小说中,几乎将所有能想到和想不到的“不可能犯罪”谜团写了个遍,设计了超过五十种的密室手法,构思之精巧,就连阿加莎·克里斯蒂也自叹弗如。读者更是毋需怀疑,小说中的手法是否能够实现,因为卡尔都亲手加以实验,确保诡计的可行性。如果读者产生这样的疑问,只能归咎于自己的脑袋太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