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歌,坚定地拉着他的手带他上楼,楼上房间也有这种味道。
他已经立誓,不只要知觉而要去体验,要剥光自己,一头栽进生命的热烈中心。杀死法兰克·隆巴德是一场巨变,震骇了他,就像地震崩裂了紧实的土地,使它向蓝天敞开。
现在,赤裸与这粉嫩美少年独处,他寻找的情绪来得更快更容易,对自己感受的畏惧已变成好奇和饥渴。他寻找自己内心角落,无比的甜蜜与无比的温柔,需要牺牲,想要去爱,不管他人生至今缺乏什么,他都决心要找到,要提供,要以又热又香的事物填满自己,所有可能照亮人生、显示其神秘与目的的情绪和感受。
男孩的身体全是温暖织品:天鹅绒眼皮,丝缎臀部,大腿内侧是发着微亮的绸。慢慢的,以一种刻意的体贴,丹尼尔·布兰克将嘴与舌凑上这些全带有青春芬芳、甜美移动的布料。利用青春,取悦它并从中被取悦,如今在他看来跟杀人一样重要,也是一种以自觉意志大大敞开自己、感受生命的方式。
少年在他的爱抚下扭动呻吟,那白炽的肉体使他发热勃起。他进入东尼,插入他的直肠,男孩既痛又乐地叫出声。布兰克彷佛听见远方有一声模糊的女人笑声,再度闻到附着在肮脏床垫上的她的味道。
之后,当他把少年抱在怀里,吻去他的泪——那些泪犹如新酒——他想到有可能,甚至很可能,他们是在操纵他,理由他无法想象。但这不重要。因为不管理由是什么,都一定是自私的。
突然间他知道了。她的流利言词,她关于仪式的长篇大论,她对典礼的喜爱和对恶的美化尊崇——这一切都散发自我中心的气味。除此之外别无解释。她以某种方式寻求让自己独树一格,且高人一等。她想征服世界,或许已征召他加入她繁复华美的计谋。
但不管征召与否,她解开了他的锁,将会发现他的行动已超越她。无论她的自私动机为何,他都会完成自己的任务:不是征服生命,而是与之合而为一,紧紧拥抱它、感受它、爱它,最后得知它美丽的谜。不是AMROK II那种知道,而是以他的心、他的直觉、他的性腺知道,分享秘密,与宇宙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