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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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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2 / 2)
。”

    “是啦,是啦。”她不耐烦地说。

    “如果你打包时看到,可以通知我们吗?我们得跟州政府吊销。”

    “好啦,好啦,我会找,我会找。”

    他知道她不会。但无所谓,就算找也找不到。

    “还有事吗?”她质问。

    “没,没事了,非常谢谢你的合作,隆巴德太太。”

    “去死吧,”她说着摔上门。

    他回家后,有条不紊地检查法兰克·隆巴德身上物品的清单,以及苏菲亚·隆巴德太太口供中关于儿子来访习惯的内容。然后他在渐浓的黑暗中坐了很久,一度起身调了杯很淡的裸麦威士忌加水,端酒坐在那里慢慢啜饮,继续思考。

    最后他再度穿上大衣戴起帽子,出门另找一个电话亭。他等了将近十五分钟,伊伐·索森副督察才回电,这段期间另外三个想用电话的人很不爽地离去,其中一人离开前还气得踢了电话亭一脚。

    “艾德华?”索森问。

    “对。我查到了点东西,我想布罗顿还没查到。”

    他听见索森猛然吸口气。

    “什么东西?”

    “隆巴德有驾驶执照。他有两辆车。顺带一提,他太太把车卖了,准备离开纽约。”

    “所以?”

    “她说他都把驾驶执照放在皮夹里。这有道理,符合机率百分比。我们发现皮夹时,驾照不在里面。我查过清单了;”

    片刻沉默。

    “没人会为了驾驶执照杀人。”索森终于说。“五十块就能买到一张很好的伪造驾照。”

    “我知道。”

    “为了验明正身?”索森建议。“凶手受雇于人,所以拿驾照向雇主证明他的确干掉了隆巴德。”

    “何必?第二天消息就登了满报纸,雇主会知道工作已经完成。”

    “老天爷,没错。你认为呢?为什么拿驾照?”

    “也许是为了验明正身。”

    “但你刚刚才说——”

    “不是雇来的杀手,我有两个想法。其一,凶手拿走驾照当纪念品,当奖品。”

    “这太神经了,艾德华。”

    “也许。另一个想法是,他拿走驾照是为了向另一个人证明他杀了人。不是杀了隆巴德,而是杀了某个人,任何人。如果消息上了报,而凶手拿得出被害人的驾照,那就可以证明他是凶手。”

    这次沉默时间较长。

    “老天爷,艾德华。”索森终于说。“太离谱了。”

    “是的。离谱。”(他突然想起以前调查过的奸杀案,凶手用被害人自己的发针缝住她的眼睛。)

    索森再度开口:“艾德华,你是不是要告诉我,我们面对的是个疯子?”

    “是的。我认为是,类似惠特曼,史别克,昂拉,波士顿勒杀狂,潘兹兰,曼森。类似那样的人。”

    “老天哪。”

    “如果我猜得没错,我们很快就会知道。”

    “怎么知道?”

    “他会再度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