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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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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2 / 6)
皮夹。他说他们没碰皮夹,麦凯贝也支持他的说法。麦凯贝说皮夹离原先他们发现的地方最多不超过四分之一吋。”

    “运将什么时候在约克大道拦下他们,说有人躺在这儿?”

    “差不多一小时前。可能更接近五十分钟。”

    “医生,”狄雷尼问,“我们现在可以把他翻过来了吗?”

    “你们照片拍好了没?”一名警探朝暗处咆哮。

    “我们需要照正面。”回话传来。

    “小心那条腿。”佛格森说。“你们哪个扶住那条腿,我们把他翻过来。”

    五双手轻轻抓住尸体,将他翻过身来。原先跪在地上的五人退开,两名摄影师上前拍摄受害人的远照与特写,然后五人又围拢起来。

    “目前看来正面没有伤口。”佛格森报告,小小手电筒光柱成之字形把尸体从头照到脚。“断腿和脸部伤势是跌倒造成的,至少磨伤的皮肤显示如此。送进城里解剖之后我会更清楚详情。死因是脑壳那处穿透伤。”

    “倒地前就已经死了?”

    “有可能,如果刺伤够深。他是——他生前是个大个子,体重大概有两百二十五磅。他跌得很重。”他摸摸死者的臂、肩、腿。“结实。没太多脂肪。很厚一层肌肉。他可以抵抗对方一番,可惜他没那个机会。”

    他们沉默,低头盯着尸体。这人并不英俊,但粗犷的五官也不难看:强壮的下颚,厚唇,多肉的鼻(现已碎裂),黑色浓眉和海象式的胡须。未摔断的部分牙齿又大又白又方——一如小小墓碑。空白双眼瞪视啜泣的天空。

    狄雷尼突然倾身向前,脸贴近死者的脸。佛格森医师一把抓住他的肩,拉他起来。

    “你在干嘛呀,艾德华?”“亲吻这可怜的王八蛋不成?”

    “你闻闻他。”狄雷尼说,“闻闻他的胡须。大蒜,葡萄酒,还有某个其他东西的味道。”

    佛格森谨慎地倾伸向前,嗅嗅死者浓密的胡须。

    “茴香。”他说。“葡萄酒,大蒜,还有茴香。”

    “这表示他晚餐吃意大利菜。”一名警探说。“也许他没给侍者小费,那人就跟踪到这里做掉他。”

    没人笑。

    “他是意大利人。”有人说。“他原姓不是隆巴德(Lombard),而是隆巴多(Lombardo)。他从政时时就去掉字尾的”o“。他的选区在布鲁克林,选民大部分是犹太人。”

    众人抬头,说话的是二五一分局的利梭巡官。

    “你怎么知道,巡官?”

    “他是——他生前是我太太的表亲,参加过我们的婚礼。他母亲住这附近。我刚打给我太太,现在她正在打电话问亲戚知不知道他母亲的住址。我太太说隆巴德有时会从布鲁克林过来跟母亲一起吃晚饭。据说他母亲菜做得很好。”

    五名男子摇摇晃晃站起身,撢撢微湿的膝盖。佛格森医师朝救护车做个手势,两人拖着帆布尸袋走来。化验室箱型车下来一个人,拿着塑料袋和一把小夹钳要捡起皮夹。

    “艾德华,”佛格森说,“我忘了问,你太太情况怎么样?”

    “她今晚动手术。或者该说昨晚。”

    “然后……?”

    “他们必须割除她一侧肾脏。”

    佛格森沉默片刻,然后“感染?”

    “史宾塞是这样说的。伯纳迪旁观手术,但我找不到他。”

    “那个混账。我一到有电话的地方就帮你查查到底怎么回事。我在哪里找得到你?”

    “八成是分局,我们这下得重排轮班,看有多少制服警察可以派去挨家挨户查访。他们要调走我们的警探。”

    “我听说了。艾德华,我一查到什么就打给你。如果我没打电话,就表示还没找到史宾塞或伯纳迪。”

    狄雷尼点头。佛格森医师从救护车后门上车,车拉着哀鸣的警笛离去。朵夫曼巡官正朝他走来,但市警局副局长从黑暗中冒出,一手握住狄雷尼手肘。队长不喜欢被人碰,轻轻移开手臂。

    “狄雷尼?”

    “是的,长官。”

    “我叫布罗顿。四维罗,停顿的顿。我想我们没见过。”

    他们见过,但狄雷尼不提。两名警官握手,身材粗厚走样的布罗顿示意狄雷尼走向黑色礼车,打开黑色车门,挥手要狄雷尼上车,然后自己上车坐在他旁边。

    “去喝杯咖啡,杰克。”他命令穿制服的司机。

    这下他们独处了。布罗顿递根雪茄给狄雷尼,但后者摇头。副局长狠狠点火,雪茄头大亮,车里满是呛人烟雾。

    “根本是狗屎。”他生气地说。“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买哈瓦那雪茄?抽这种狗屎就能打败共产主义吗?这是哪门子神经病逻辑?”

    他靠坐椅背,瞪着车窗外,人行道上有人在尸体搬走前用粉笔沿尸体外缘画出轮廓。

    “这件案子有得瞧了,队长。”布罗顿大声说。“非常有的瞧。局长取消一场在堪萨斯市的演讲——还堪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