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荣耀的创举给许多作家带来了影响,尤其是我国的江户川乱步更足受到强烈影响者之一,他认为这样的分类应该不仅局限于密室诡计,而应该及于在推理小说中出现过的所有诡计,因此在昭和二十九年的《续·幻影城》随笔文集上发表了《诡计分类集成》,无庸置疑地,其中当然也包括了密室构成的分类。
“另外,克雷顿·罗森以卡尔的分类为基础,也在《死亡由帽中飞出》中进行补充讲解。其他像是八重座萤四、木木高太郎与天城一等人,也都有此类作品,只是实例太少,也过度强调了机能性,比不上前面三个人的分类。”
“原来如此。那具体而言,密室杀人有哪些方法?”村上刑事边松开领带边问。
“个别的方法如后所述,但卡尔、罗森和乱步,却大致区分为二或三个纲要,若以乱步的分类来说,便是这样的:
“一、行凶时,凶手不在室内。
“二、行凶时,凶手在室内。
“三、行凶时,被害者不在室内。
“乍看之下,好像简便而又具备机能性,但其实却是颇为错综的观点,原因在于只要看到使用绳索或铁钉,从室外转动室内钥匙的机械式诡计等大标题,就可包括了二、三,甚至是一。
“因此,我尝试将他们整理出来的密室方法,改变排列于如下的纲要之下:
“一、利用房门上锁的方法构成密室者。
“二、利用杀人手段的方法构成密室者。
“三、借着凶手及被害者进出房间构成密室者。
“也就是说,着眼于行凶手段。”
兰子说到这儿,要我记下她接着要叙述的内容。
“其详细方法个别如下:
<tr><td rod><td>在小说中,这种方法已令人厌腻</td></tr><tr><td>有两支钥匙,利用调包手法,伪装成密室状态</td><tr><td>从外面将房门锁上,趁着破门而入、发现被害者之际的混乱,将钥匙带入室内</td><tr><td>利用动作与言词的暗示、眼睛的错觉等,伪装成密室,进入室内之后再布置成密室状态</td><tr><td>将门锁利用室内的自动装置,或是从室外以绳索、磁铁之类的工具锁上</td><tr><td>借着复数的门锁组合,伪装成完美的密室</td><tr><td rod></tr><tr><td>利用窗户之类的隙缝,由室外进行杀人</td><tr><td>借着室内设置的机械式设备杀人</td><tr><td>让凶器从室内消失,让人以为凶手的进出与凶器的消失同时完成</td><tr><td rod><td>凶手躲藏室内,在房门或窗户从外遭到破坏后,逃出室外</td><tr><td>让人以为比实际更晚才发生犯行</td><tr><td>在密室遭到破坏之后,才将尸体搬入室内</td><tr><td>通常是凶手或共犯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替代被害者假装死亡</td><tr><td>利用平常无人出入的地方进出或进行杀害</td><tr><td>在锁上门窗的室内,将尸体从通风窗之类的陈缝丢出室外</td>
“如果以性质上的观点来分类,则有以下几种:
“一、凶手能独力构成密室者。
“二、借着机械或动物来构成密室者。
“三、需要共犯或被害者自己动手构成密室者。
“四、被害者的自杀或偶然构成了密室者。
“另外,其他还有:
“一、因为心理的错觉形成的密室。
“二、因为机械的启动形成的密室。
“三、因为物理性的伪装形成的密室。
“等等形式上的区分。”
“原来如此。”我佩服说道,“以往都称为心理性错觉的密室与机械性操控的密室,但机械性密室竟然还可区分为纯粹机械诡计,以及物理性伪装诡计。”
兰子使了一下眼色,点头说:“另外,在创造密室的分类上,有个最重要的问题,刚开始我也说过,并非凶手如何创造密室,而是凶手为何创造密室,也就是探究采用诡计的必然性。”
“也就是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