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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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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报道(3 / 4)
对此事的看法。

    祁永毅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医院政委):所谓区域管理,就是这一块地是你的你就管,不是你的你就不能管。一个小小的市场,中间涵盖的内容是方方面面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等,都要管。我认为狗咬球市场应该还给人家支木街道办管理。十条山街道办和支木街道办两家可以坐下来协商一下不就解决了吗?干吗非要上级拍板定案呢?

    秦立俊代表(支木街道办派出所所长):十条山街道办管我们辖区的市场有好多不便,就拿治安管理来讲,案件发生了,我们得管,而十条山街道办也管,好些问题无法协调。我们认为,他们收费,让我们管理,不合适。

    区委办:计划明年清退市场

    12月17目,记者专程到城关区区委办公室采访。区上有关领导非常重视此事,并答应次日给予答复。昨日,记者与城关区的有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这位负责人说,让该区委办章主任解答。章主任在电话中告诉记者,11月12日,由城关区副区长梁培成召集城建、工商、街道等单位专门就狗咬球市场的问题召开了会议。这个市场经过区经贸委、区工商验收已达标。按照“建一退一”的原则,这个市场列在明年清退。附近的单位有意见,我们也要求市场和沿街单位搞好关系,一方面解决群众吃菜难的问题;一方面解决附近单位和居民出行难的问题。界牌50米以内应该全部取缔。

    下面是发在《兰河晚报》的调查报告。

    狗咬球市场占道症结何在?

    晚报记者兰宗震

    编者按:自本报12日16日刊发《狗咬球市场仍难取缔》一文后,引起了政府、市场附近单位及居民的极大关注。人代会后,本报陆续接到了针对狗咬球市场管理、规范、归属等问题的许多热线电话。困扰狗咬球市场的症结到底何在?为此记者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详细调查。在调查中,各单位和周边居民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公安消防法规: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必须予以取缔

    12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了省公安消防总队,就狗咬球市场的消防通道问题采访了防火部副处长黎星辉和助理工程师王子一。

    李副处长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明确指出,集贸市场开市必须经过当地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比如你们说的这个狗咬球马路市场,必须进行消防通道的防火审核,还要每年到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年检,否则,这个市场就有问题。

    李副处长当即拨通了十条山街道办钱一中副主任的电话:请问,狗咬球市场是否办理过消防防火有关手续?钱副主任答复,因为这个市场是工商所交给我们的,有没有到公安消防部门办手续,你问工商所吧。

    李副处长按钱副主任提供的电话号码把电话打到了十条山工商所,一个姓杨的所长说,这个市场归十条山街道办管,因为市场交给他们了,你问他们吧。

    李副处长拿出了公安部《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对记者说,根据这个《办法》,为了对市场中的单位和市民负责,市场必须办理消防年检手续,这样做的目的是有备无患,真正把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放在工作的第一位。既然狗咬球市场是十条山街道办的,那么按《办法》要求,这个市场的消防负责人就是办事处的主任。既然钱副主任都不知道防火和消防通道这一说,说明这个市场就有问题。按《办法》要求,有火灾隐患的市场,必须予以取缔。

    采访结束时,助理工程师王子一送给记者一本《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他告诉记者:消防法规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室外集贸市场决不能堵塞消防通道。就是说市场的道路必须24小时畅通无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无独有偶,就在记者采访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当天,城关区刘面滩发生了火灾,造成了四人惨死的后果,有一半是因为消防道路只有两米多宽,消防车辆无法通过造成的。

    支木中心学校:这个市场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12月18日早上,记者前往城关区支木中心学校采访。李天成校长告诉记者,中午、下午上下班高峰时,学校师生过马路市场成了负担。十分钟的路程,40分钟都过不去,一不小心,不是老师丢了钱包就是学生丢了东西。有时,学校拉运东西,还得给他们送烟、送钱,“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路上过,留下买路财”,否则,就是不让你过。这个市场,已经成了我们学校的一大公害了。采访结束时,李校长心急如焚地说,如果学校或者是附近的居民楼发生火灾,消防车开不进来,后果不堪设想啊!

    十条山街道办事处:我们管理是经批准同意的

    (内容同《兰河日报》略)

    支木巷街道办事处:狗咬球市场是支木街道的地盘就该由我们来管

    (内容同《兰河日报》略)

    采访其它单位、辖区居民、人大代表(内容同《兰河日报》略)

    总编前脚走进办公室,后脚电话铃就响了。

    总编接了电话:“你好!兰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