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了支强心针。我迈开大步跑过院子。此刻我看见窗口有一点黯淡的灯光。
“救命!”我喊道,跌跌撞撞跑过去,挥舞我的鞋子。我在窗口看见了那条狗——只是一条瘦巴巴的灰毛小狮子狗,狂吠乱跳,抓挠窗台。那一点灯光是背对我的电视机发出来的,电视机那头的躺椅上有个人——好吧,人影,花白头发的苍老人影。
“救命!”我又喊道。我使劲敲玻璃。小狗叫得像是要丧失理智了。那个人却一动不动。难道是死了?更可能是睡着了或者喝醉了。是克雷的寄养母亲?她的那个男朋友?看不出人影的性别。最后我放弃了,转身跑开——到了这个时候,其实是一瘸一拐地走开。我的脚很疼,我呼吸困难。来到街上,我想去敲邻居的门,但我想起邻居出门了,再说我知道这会儿我是什么模样:汗流浃背,疯疯癫癫,浑身烂泥,从邻居老旧的屋子一路跌跌撞撞地跑来,还挥舞着一只鞋。我停下脚步,穿上鞋。我系好两只鞋的鞋带。这时发生了一个小小的奇迹,我看见了全世界最美好的东西:一辆出租车转弯驶近。
我冷静地拦下出租车,尽量不吓跑司机,虽说克莱尔说我没资格这么奢侈,但我还是请他一路送我回家。夜幕降临,但来得很慢,因为已经是春天了。我们开过法拉盛草地公园,成排的树木一闪而过,在暮霭之中变成黑色与绿色的模糊一团。车窗上我的影子在树木间抖动流淌,仿佛双重曝光的照片。记得我小时候参加过暑假艺术班——市政府赞助的免费公开课,旨在让年轻人远离街道生活——上课时我用母亲给的塑料相机拍过这种照片。就在此刻,我坐在出租车里,突然灵光一现,我明白了,我解决了案件。
现在你应该已经注意到了,在我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之中,正如克莱尔所说,我其实挺迟钝的。我像没头苍蝇似的乱撞,好比带着我都不知道怎么叠的过期地图迷失于森林。每一棵树看起来都差不多,动物在灌木丛里发出吓人的声音,包里的三明治也不是我要的口味。当然,这么过日子的不是我一个人。这是因为生活喜欢用谜语、游戏和神秘故事捉弄我们。坐在沙发上读阿加莎·克里斯蒂,把《时报》的周二字谜贴在冰箱上让克莱尔视而不见(还有最怪异的乐趣:解开我在自己书里设置的难题,就好像我的一侧大脑终于拥抱了另一侧,失散多年的双胞胎终于团聚),我看穿现实那不可思议的表面,瞥见内部的齿轮如何转动。我想象一个我能理解的世界,有那么短短的一个瞬间,我知道了身为天才是什么感觉。
可惜我们只有一个世界,这个黑暗而离奇的世界,要是看得太仔细,找到的真相往往不那么美丽。现实和小说不一样,书里的我们都是无畏的探求者,现实中绝大多数人宁可看得别那么清楚。因此,尽管突然间我揭开了谜底,真相的滋味还是那么苦涩:我知道了凶手的名字。我明白了。
我掏出手机。又有信号了,但那又怎样?我不知道特伦斯和汤斯的号码。汤斯的名片好像在家里的什么地方。克莱尔的律师呢?或者打给接线员,请他转调查局?出租车开到我家楼下。天已经黑了,一个晴朗而明亮的夜晚。我付了钱,匆忙下车。没人跟踪。我搭电梯上楼。我打开房门,穿过黑洞洞的门厅走向办公室。半路上我想起汤斯的名片要是没被我扔掉的话,应该还在我的浴袍口袋里。于是我走进卧室,打开电灯。
克莱尔赤身裸体地躺在我的床上。细瘦的胳膊和腿被拉到要折断的角度,被我的领带捆在床架上。胶带封住她的嘴,横贯喉咙的切口淌出一缕鲜血。她惊恐地瞪着我,像是落入陷阱的小动物。她的眼睛向上翻。
“克莱尔。”我走向她,她使劲摆头,发出柔弱的咯咯声音,我知道那是被捂住的尖叫声,她的眼珠向我的左边转动。我猛地转身,正看见一把大刀朝我砍来。我看见女人涂着红指甲的手指攥着刀柄,然后看见对面那张脸属于卡罗尔·弗洛斯基。
我和她对视,刀锋砍破我的左臂。剧痛刺激神经,像闪电似的点亮我,我看见好大一块肉翻开,鲜血喷涌而出。我惨叫一声,高亢而癫狂得不像出自我的喉咙,听上去不似人类,更像野狼。我想抓着胳膊缩成一团,但刀又刺过来。我的眼睛只看得见刀锋和手臂。我抬起左手,抓住握刀手腕下的胳膊,拽着她倒地,右臂压在我和她的身体底下。刀刃架在我的咽喉上方,她使出全部力量向下压,我用血淋淋的左臂挡住她,挣扎着想抽出被自己压住的右臂。休克开始,伤口感觉不到疼痛,我的手已经麻木,我不知道它还能使出多少力气。我和她的脸只隔着几英寸。她盯着我的眼睛。我看见的只有她全神贯注想要我的命,只有她想杀死我的意志力。她的嘴唇微微卷起,表情近乎微笑,这下我看清了相似之处。以前没有注意到,但此刻是多么明显。他们很像。
我闷哼一声,用尽力量向上推,想找到借力点抽出右臂。她将整个身体压在我身上,将整个世界压向我。我和她的视线都移向刀刃,刀尖落向我的皮肤,最后二者终于相遇。突然传来一声枪响,震得我失去了听觉好一会儿,弗洛斯基瞪大眼睛,身体抽搐。
“当心,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