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穿着破旧军服的人正蹲在火堆旁,专心致志地烤着一只兔子。
那人看起来三十岁左右,身材精瘦,皮肤黝黑,一双眼睛却亮得惊人。他的动作很熟练——翻面、撒盐、刷油,一气呵成,火候掌握得恰到好处,兔子被烤得金黄流油,香气能飘出二里地。
但他身上穿的军服,是最低等的火头军的制服。上面全是油渍,袖口磨得发白,领子都快烂了。
朱慈烺皱了皱眉。
一个火头军,怎么会有一双这么亮的眼睛?
那种眼神他见过——老兵,而且是打过硬仗的老兵。那种在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眼睛跟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看世界是平的,他们看世界是立体的,每个角落都可能藏着危险。
他走了过去。
“这位兄弟,怎么称呼?”
那人抬起头,看到是朱慈烺,愣了一下,赶紧放下手中的兔子,站起身来抱拳行礼。动作干脆利落,一看就是练过的。
“末将马宝,参见殿下!”
声音洪亮,中气十足,完全不像一个火头军该有的样子。
朱慈烺摆了摆手:“不必多礼。马宝……你是火头军?”
马宝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那表情就像是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被人问“你是送外卖的吧”。
“是……末将是火头军。”
“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马宝沉默了一会儿,像是在犹豫要不要说实话。最后他咬了咬牙,低声道:“末将……以前是关宁铁骑的弓箭手,正兵,百户直属。三年前在大凌河之战中,末将的百户战死,末将带着兄弟们突围,杀了七个清兵,把十七个兄弟活着带了出来。”
他顿了一下,声音更低了几分:“但得罪了上司。那位的亲戚跟末将一个什,突围的时候腿被砍断了,末将没背他出来。那位就说末将‘见死不救,临阵脱逃’,把末将撸到了火头军。”
朱慈烺的眼睛眯了眯。
大凌河之战。
那是崇祯十四年的一场恶战,关宁铁骑和清军血战了三个月,最后弹尽粮绝,不得不突围。能在那种战斗中活下来,还能带着十七个兄弟活着出来,杀了七个清兵——这个马宝,箭术绝对不差,胆识也绝对过硬。
“你的箭术怎么样?”
马宝抬起头,眼神里闪过一丝自信,那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不容置疑的自信:“百步之内,箭无虚发。末将当年在校场比武,百户都不是对手。”
朱慈烺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但他心里已经记住了这个名字。
马宝。
这个人,有用。
走了两步,他又回头看了一眼。
马宝已经重新蹲下,继续烤他的兔子了。但烤的时候,他时不时会抬起头,飞快地扫一眼四周。那个动作很自然,像是刻在骨子里的本能——不管在做什么,永远保持警觉。
朱慈烺在心里给他打了个标签:狙击手。
这种人,带着就是赚到。
朱慈烺在军营里“收买人心”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吴三桂的耳朵里。
事实上,消息传得比他想象的还要快。他前脚刚走出校场,后脚就有人飞马报到了吴三桂府上。
“他给士兵发饷了?”吴三桂坐在书房里,手里端着一杯茶,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亲信低着头,不敢看他:“是。每人三钱银子,一共发了将近千两。而且……是太子殿下亲自发的,一个一个地发,还跟士兵们唠家常。”
吴三桂没有说话,只是端着茶杯的手微微收紧。指节发白,杯壁都快被他捏碎了。
一千两。对于他这个关宁总兵来说,这点钱不算什么。但关键是,朱慈烺用的是自己的钱,而不是他吴三桂的钱。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朱慈烺是在用自己的名义收买人心,而不是借花献佛。
这就像什么呢?就像你请客吃饭,隔壁桌的人自己掏钱给你的客人加菜。客人当然记得他的好。
而且效果很好。
现在军营里到处都在传“太子殿下是个好人”“太子殿下跟咱们是兄弟”“太子殿下说了,打完仗就让咱们回家”之类的话。
更有人开始比较:“吴将军半年没发饷了,太子殿下一来就发了。”
“那能一样吗?太子是君,吴将军是臣。”
“君咋了?君也是人。人家殿下能蹲下来跟你说话,吴将军正眼瞧过你吗?”
这些话,像一根根刺,扎在吴三桂的心里。
他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烦躁,把茶杯重重地搁在桌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还有什么?”
亲信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太子殿下在校场待了将近两个时辰,跟好几个百户、什长都聊过。还去了火头军的营地,跟一个叫马宝的火头军说了几句话。”
“马宝?”吴三桂皱了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