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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杀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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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零章 不负小友(2 / 3)
场合议论天规”的禁令,经他考证是两千年前天枢院某任首座,在未与其他三大派系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加入的,原文根本没有这条限制。

    他将这条剔除之后,在批注中写道:“天规乃四派共签之公器,非一院之私法。凡未经四派共签之条款,均不具天道约束力。”

    又譬如一条关于“财神代理人越届质疑财神,需事先报天枢院审批”的规定,他将原文和通界石碎片上的原始契约仔细对照之后,发现原始契约中明确规定“财神代理人当值期间有权自行判断、自行处置以往财神,事后报备即可”。

    他将这条修订为“事后报备”,在批注中引用了原始契约的原文作为依据。

    在剔除僵化条文的同时,他增补了大量权变之规。这些新规矩的核心思想只有一个——

    规则当随世而变,不可拘泥。

    他将从陆悬鱼那里学来的东西,将新商法推行两年多来的实践经验,将他在邺城亲眼见证的那些变化,全部转化为具体的规则条款。他增补了一条关于“规则修订机制”的条款——

    任何天规条款,若三界大会上有财神代理人联名提出修订动议,便自动进入修订程序,天枢院不得以“维持稳定”为由无限期搁置。他将自己在典籍库里守了三千年“礼法不可改”的惨痛教训写进了这条规矩的立法说明里——

    “法不可轻改,亦不可不改。轻改则人无所措手足,不改则法腐而天下困。”

    新规则草案成。孔固将草案用端正的隶书誊写在一卷全新的竹简上,竹简以细麻绳编成册,封面用工楷写了几个字——“天规修订草案,云栖阁新秩序规则顾问孔固谨呈。”

    赤脚大仙和青崖真人等几位云栖阁元老逐一审阅之后,将草案以云栖阁的名义正式呈送天枢院。

    太白金星在天枢院正殿接过了这卷竹简。他的面色依旧冷峻而威严,银白长发一丝不苟地束在冠中,右手食指上那枚天枢令戒在清光中闪烁着幽幽的银芒。

    他将竹简展开放在书案上,从头到尾默读了一遍。殿中铜鹤香炉里的沉香烧得正旺,青烟在殿柱之间缭绕不去,将他清瘦的面容衬得忽明忽暗。他没有逐条批驳,也没有像从前那样冷笑着说“天规不可改”。他只是择其主要论断,用极低极沉极平稳的声调轻轻念了出来。

    “‘天规乃四派共签之公器,非一院之私法。’”

    他念完这一句,停了片刻。殿中天机盘上的星辰在清光中缓缓运转,发出极细微的嗡嗡声。他又翻开竹简的另一段,继续念道,

    “‘财神代理人当值期间,有权以自行判断之方式处置堕落财神。以感化代诛灭者,其功与诛灭同。’”

    他念到这一句时,右手食指在书案边缘极轻微极快速地敲了一下,那动作极细微,细微到殿中除了他自己之外没有任何人能察觉。他将竹简轻轻合上,放在书案正中央,沉默了很久很久。

    殿中寂静无声。天璇真君和文曲星君侍立在两侧,都在等着他说话。太白金星靠在椅背上,双手搭在扶手上,目光落在书案上那卷摊开的竹简上。

    草案中的那些条款——四派共签的公器论,事后报备替代事前审批的程序修正,规则修订机制的制度化——每一条都有据可查,每一条都引用了原始契约的原文,每一条都在逻辑上无懈可击。

    若是从前,他会直接将这份草案驳回去,批上几行朱砂大字:“天规不可轻改,此议暂缓。”

    但比干自爆之后,那道从大罗天传来的极简极短的意念至今还像一根极细极软的刺扎在他神识深处——“勿扰天命。”

    他不知道自己若是直接驳回这份草案,算不算“扰天命”。草案上那些条款虽然激进,却在原始契约中都能找到依据,孔固并不是在凭空捏造新规矩,而是在重新激活那些被历代天枢院选择性遗忘了的旧规矩。

    他沉默了很久,殿中铜鹤香炉里的沉香又烧完了一茬,天璇真君和文曲星君已经在暗中交换了好几次眼色。

    然后他将竹简重新拿起来卷好放回书案角上,用一种极平淡极听不出情绪的语气说了几个字——“容我再思。”

    不是批准,不是驳回,不是像从前那样拂袖怒斥,只是“容我再思”。

    在太白金星的口头禅里,这已经是最接近于退让的一句话了。

    孔固在云栖阁收到太白金星“容我再思”的回复时,正坐在竹舍窗前翻阅一卷刚从藏书阁调来的旧版天规抄本。他将送信的小道童打发回去,将那份回复轻轻放在竹几上,用手掌在上面缓缓按了一下。

    他想起那日在典籍库里和陆悬鱼的最后那场对话——他从玉案上抬起头看着陆悬鱼平静而坦荡的脸,说“礼法之要在安民,不在守旧”。

    陆悬鱼对他拱手行礼,说“晚辈恳请先生,随我去人间看看”。他当时沉默了许久,然后点了头。

    这一点头,便是一个老人用大半辈子守护的信仰,从根基上发生的动摇。如今他坐在云栖阁的竹窗下,将那些自己亲手制定、亲自守护、如今又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