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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还没动手,董卓就成忠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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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百官:刘益州大义啊!仙途都不要。(2 / 3)
违。

    表面造册呈报,暗中隐匿其妻族田产四十余顷。

    更将一百三十余户隐丁,藏于祁连山麓之庄院。

    郡守李崇遣吏核查,王昌以‘山路难行,胡羌出没’为由推诿拖延。

    自十月至十一月,历时两月,核查之事竟寸步难行。

    及至十一月末,郡守李崇亲率郡兵入山,方于山麓庄院中发现隐匿之户。

    王昌见事败露,竟私调县卒百余人,持械抗拒郡兵。

    虽有镇守使及时赶到,未致伤亡。

    然此等以县卒抗郡兵之举,实与谋逆无异。

    臣以为,王昌身为县令,受国厚恩,当率先奉行新政,为民表率。

    而竟包庇亲族,隐匿田产,调兵拒命,罪在不赦。

    依变革之法,包庇隐匿者与犯者同罪,以兵抗命者以谋逆论。

    臣请夷王昌三族,以正法本,以儆效尤。

    .......

    另有酒泉郡会水县令赵猛,挟私报复一事。

    会水县令赵猛,出自酒泉赵氏,其宗族在变革中被公审。

    赵氏族长赵安及族中三人,因积年盘剥乡里,强占民田,逼死人命等罪。

    经公审定罪,交由百姓处刑。

    此案乃凉州镇守使张济亲临监审,证据确凿,无可辩驳。

    然赵猛怀恨在心,于十二月间,先后差人抓捕曾参与公审作证之百姓四户十七人。

    诬以‘盗窃’‘抗税’‘通敌’等罪名,严刑拷打。

    其中三人因刑重致死,五人致残,余者羁押狱中。

    郡守马洪于巡查时察觉此事,赵猛见势不妙,焚毁审讯记录,欲毁灭罪证。

    幸郡吏抢先一步,保全部分证物。

    臣以为,公审之法,乃陛下圣意所定。

    集众庶之公议,而定罪量刑,正为免有司独断,冤狱丛生。

    赵猛身为县令,竟敢报复参与公审之百姓,此非独残害无辜,更是公然挑战国法,否定圣断。

    依变革之法,报复公审证人者,与谋逆同罪。

    臣请夷赵猛三族。

    ........

    另,张掖郡守李崇,酒泉郡守马洪。

    两人虽在案中均有功绩,

    然其二人身为郡守,督下不严。

    失察之罪,实不可辞。

    依变革之法,郡守于本郡变革负总责,属县有失,郡守连坐。

    臣请将李崇,马洪革职留任,以观后效,罚俸一年,记大过一次。

    若日后再有过失,两罪并罚。

    ........

    除以上二者。

    益州南部永昌郡郡守带头包庇宗族,阻挠新政。。

    永昌郡地处西南,距京万里。

    郡守杜融,永昌大姓出身。

    其宗族在永昌,牂牁,益州三郡占有田土不下千顷,隐丁上千户。

    新政之下,杜融非但不率先自清其家。

    反而遣心腹快马驰报宗族,唆使其焚毁田籍,转移隐丁,藏匿粮谷。

    牂牁郡守,益州郡守清查杜氏田产时。

    发现田籍已付之一炬,隐丁亦被连夜迁往深山。

    益州牧遣使至永昌郡督行新政,杜融阳奉阴违,表面配合,暗中阻挠。

    益州镇守使察觉有异,亲自入山搜寻。

    历时数日,终在深山之中找到被藏匿之隐丁百余户。

    隐丁供称,杜氏宗族以‘若不从命,他日新政过后必加报复’相威胁,迫其连夜迁徙。

    后一月中,陆续寻得隐户八百余户,还有数十户隐丁不知所踪。

    ........

    臣以为杜融身为郡守,理当率先垂范。

    而竟唆使宗族焚毁田籍,转移隐丁,威胁百姓,此非独抗法,更是以郡守之权庇护宗族,残害黔首。

    依变革之法,郡守包庇宗族隐匿田产隐丁者,与犯者同罪。

    唆使焚毁田籍者,加一等。

    臣请将杜融夷灭三族,悬首示众。

    益州牧刘焉,身为方伯,奉天子之命牧守一州,负有督行新政之总责。

    杜融所为,虽在永昌郡,然益州牧督下不严,竟使属郡郡守,公然包庇宗族。

    历时月余而未能察知,其失察之罪,不可不究。

    臣请将益州牧罚俸半年,记大过一次,令其亲赴益州郡督办善后事宜,以赎前愆。

    除此三人之外,另有县令四十一人或多或少有越界之举。

    《书》云:“功疑惟重,罪疑惟轻。”

    然王昌,赵猛,杜融之罪,铁证如山,无可疑者。

    李崇,刘焉之失察,亦无可辩。

    臣请陛下准臣所奏,赏功罚罪。

    使天下知陛下赏罚分明之德,朝廷变法之坚。

    如此,则良吏愈奋,奸吏敛迹;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