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武器为一门105毫米leFH18/2型榴弹炮,身管长为二十八倍口径。火炮的高低射界为负五度至正四十二度,方向射界左右各十七度,最大射速接近每分钟七发,炮口初速每秒四百七十米,最大射程一万零六百米。
车组乘员五人,装甲厚度与二号坦克相当,为三十毫米。黄蜂自行火炮最大的优势在于它的机动性——十一吨的战斗全重让它几乎可以在任何地形上快速机动,四十公里的时速让它可以跟上装甲部队的推进节奏,在坦克撕开防线之后可以迅速跟进,为部队的进攻提供火力支援。
而“野蜂”式自行火炮,型号为:HUmmel,Sd.KfZ.165,则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存在。它以三号/四号坦克混合底盘为基础开发,全长七点一七米。
主武器为一门150毫米SFH18/1 L/30重型榴弹炮。这门炮是莱茵金属公司生产的升级版,去掉了原版炮口的制退器,炮口初速更快。由于150毫米炮弹体积巨大,野蜂的战斗室只能携带十八发弹药。
为了解决弹药补给问题,苏杭同时为野蜂部队配备了专门的弹药运输车,每三辆野蜂搭配一辆弹药车,确保这种消耗大户的持续作战能力。野蜂的装甲厚度在十到三十毫米不等,虽然不算厚,但由于它通常在战线后方提供火力支援,这个防护水平已经足够应付大部分战场威胁。
这两款自行火炮的组合,在战场上形成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火力打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