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程禾开始催生出一股没由来的自卑。
22岁的殷克优秀到国内头号青年杂志采访头版,是被所有人看好的未来青年企业家。
那一年,他们开始因为各自的想法激进奋斗而疏于联系,有时候一周一次,有时候一个月两次。
当时她这样说,殷克只是揉弄她的手指,神情淡淡,“以后是我爸养我们,还是我养你,权利上还是有一百分的区别。”
他说,富二代的风光绑在家族的腰带上,游丝一根,这个家族里,自己没有真本事玩,多的是比你努力又聪明的人。
殷家二公子又怎样,停了绑在你脐带上的卡,你什么都不是。
程禾被震撼得一塌糊涂,现在想想,她真是大傻叉。
那只是他年少羽翼未丰,得不到心爱之人悟出的道理,他的一切努力只是为了填充爱而不得的发疯。
还不是小有成就后就立刻把她踹了,迎娶佳人……
此刻。
程禾只想滥竽充数,别人说什么她就说什么,别人敬酒,她也复制粘贴,全心全意混完饭走人。
好在今天是周日,明天还要上班,没有折腾太晚。
9点50分散场。
程禾跟着大部队出门,各自回家。
等车的间隙,她看见殷克。
在路灯下,那抹暗红也那么显眼,像烙进夜的胎记,跟这个男人一样,挖到骨髓里都甩不掉。
想到刚刚在饭桌上,她还敬他一杯酒,程禾就来气,他也真好意思喝。
男人游魂一样凑上来,接她的车还有十分钟。
男人野蛮地挡住她头顶的光,抄着口袋,居高临下,“我送你回家。”
“滚。”
程禾臭着一张脸。
殷克抿着唇,眼睛灼灼,“让我送你回家。”
路过的,骑电动车的都扭头看着她们,程禾躲到一边,他趋步跟上。
程禾走得急,开了加速键一样,男人腿长,一步一步稳稳跟着,夜风把她的头发往后吹,有一缕缠他的胳膊。
轻轻痒痒。
殷克心中一飘,好久好久都没有过那么一个简单的接触了。
他好想念她的温度。
手在口袋里抽出来,殷克轻轻抓住她的胳膊,被大掌合拢的空隙惊到,她瘦得心惊。
“我送你,一会儿有暴雨。”
“我说了滚,你听不懂人话啊?”程禾反应很大,甩开他的胳膊,扭头质问,“不是嫌我恶……”
她把颤抖的哽咽和着血深深咽下去,死咬住下唇,眼眶发热,眼神冰冷,“殷克,你现在装什么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