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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一唱歌的,咋上军事法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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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收网李家(2 / 2)
说话习惯、走路姿势、喜欢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喜欢用什么牌子的钢笔。

    详细到每天几点起床、几点睡觉、几点喝茶。文件的最后几页是徐坤在签署文件、会见外宾、视察油田的照片,每一张照片旁边都手写着批注——

    “左手放在桌上,右手拿笔。签名时笔迹轻,最后一笔上挑。”

    “会见外宾时习惯先握手后微笑,微笑时嘴角先左后右。”“视察油田时不戴安全帽,但会用手摸管道,摸完会用右手拇指擦食指。”批注的字迹很小,但很工整,像是写报告的人花了很长时间反复确认过。

    文件的最后一页是一张照片,照片里是徐坤在伊国总统府签署文件的侧脸。照片旁边手写了一行字——“确认。最终版。”

    指挥把文件放下,拿起桌上的手机。手机是加密的,屏幕锁着。他把手机装进证物袋,转身看了一眼那个坐着的人。“带走。”

    京城。某安全部门审讯室。当天上午。

    审讯室不大,一张桌子,两把椅子。李荣华坐在椅子上,手铐已经解开了,但他的双手放在桌上,手指微微蜷着。

    他的睡衣已经换成了临时提供的深蓝色外套,拉链拉到领口。对面坐着两个审讯人员,一男一女。女审讯员翻开面前的文件夹,纸张翻动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有回声。

    “李荣华,你知道你犯了什么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