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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烟雨葬花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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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自然好学 汪端(2 / 4)
看,看到西湖在雨中朦朦胧胧的,像一幅水墨画。她想起自己小时候在湖边玩耍的情景——那时候她还是个孩子,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可现在,她要嫁人了,要离开家乡,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做一个陌生男人的妻子。

    她不怕。她知道陈裴之是那个“玉树临风前”的少年,是那个她一见心许的人。她嫁给他,是嫁给爱情,不是嫁给婚姻。

    花轿抬进了陈家。陈裴之在门口迎接她,穿着一件青布长衫,清瘦的脸上带着浅浅的笑。他接过她的手,轻声说了一句:“你来了。”

    汪端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他的眼睛很亮,亮得像钱塘江的潮水。她的心猛地跳了一下,然后低下头,跟着他走进了陈家的大门。

    婚后的日子,是汪端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陈裴之不仅是她的丈夫,更是她的诗友、知音、灵魂伴侣。他们一起读书,一起写诗,一起赏画,一起游山玩水。每当夜深人静,两人便在书房里相对而坐,一盏灯,两杯茶,你说你的见解,我说我的看法,有时候争论不休,有时候相视而笑。

    汪端在《寄外》中写道:

    “一别经年未得归,梦中犹自忆庭闱。不知郎主诗成未,寄与秋鸿趁月飞。”

    “不知郎主诗成未”——她不知道丈夫的新诗写好了没有。“寄与秋鸿趁月飞”——她想让秋天的鸿雁,趁着月色,把诗寄给他。这首诗写得情深意切,既有对丈夫的思念,也有对诗歌的热爱。

    陈裴之读了这首诗,回了一首:

    “诗成不敢寄秋鸿,怕惹离愁千万重。且把新词藏袖底,待君归日与君同。”

    他把新词藏在袖子里,等她回来一起看。他不寄,不是不想,是不敢。他怕她读了更想家,更想他。他宁愿把诗藏着,藏着,等那一天。

    那一天来了。他们团聚了。诗也团聚了。

    陈裴之是个才子,可他不善于做官。他在京城待了几年,觉得官场污浊,不适合自己,便辞官归隐,回到杭州,专心读书著述。汪端随着丈夫,过起了半隐居的生活。

    他们住在西湖边的一间小楼里,取名“自然好学斋”。楼前种着几株梅花,每到冬天,梅花开放,清香满院。汪端在这里读书写诗,弹琴画画,日子过得清静而充实。

    她在《自然好学斋》中写道:

    “小小楼居傍水隈,梅花绕屋手亲栽。春来不道花开早,一树先舒冷蕊开。”

    “梅花绕屋手亲栽”——她亲手在屋前种了梅花。梅花是她最喜欢的花,因为梅花在最冷的冬天开放,在最苦的时候散发清香。她要做梅花那样的人,在最冷的时候开花,在最苦的时候活着。

    她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可她错了。

    陈裴之的身体,从小就不好。他瘦,瘦得像一根竹子,风一吹就弯,可弯了又直,直了又弯。他常常咳嗽,咳起来没完没了,咳到脸都红了,咳到眼泪都出来了,咳到肺都要咳出来了。他吃了很多药,看了很多医生,可都没有用。他的病,不是药能治的。他的病,在心里。

    汪端守在床边,握着丈夫的手,他的手冰凉,冰得像冬天的石头。她喂他吃药,他吃不下;她给他喂粥,他咽不下。她看着他一天一天地消瘦,一天一天地衰弱,心如刀割。

    陈裴之临死前,握着汪端的手,说:“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是你。你嫁给我,一天好日子都没有过过。”

    汪端哭着说:“不要说这种话。我嫁给你,是自愿的。我从来没有后悔过。”

    陈裴之说:“你的诗,写得真好。我死了,你要继续写。不要停下来。”

    汪端点点头,说:“我答应你。我不会停的。”

    陈裴之闭上了眼睛,永远地走了。

    那一年,汪端三十四岁。她成了寡妇。

    她没有再嫁。她不是不想,是不能。她是陈家的媳妇,是陈裴之的妻子,是陈裴之孩子的母亲。她不能做对不起陈家的事,不能做对不起陈裴之的事。

    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诗上。诗是她唯一的寄托,也是她唯一的安慰。

    她在《悼亡》中写道:

    “廿载夫妻缘已尽,一棺长夜恨难平。从今怕向灯前坐,怕见孤影照双星。”

    “廿载夫妻缘已尽”——二十年的夫妻缘分,说尽就尽了。“一棺长夜恨难平”——一具棺材,一个长夜,她心里的恨怎么也平不了。“从今怕向灯前坐”——从此以后,她怕坐在灯前。“怕见孤影照双星”——她怕看到自己的孤影,照着天上的牛郎织女星。牛郎织女一年还能见一次,她呢?她再也见不到他了。

    陈裴之死后,汪端把自己关在自然好学斋里,不出门,不见客,不梳妆。她每天做的事,就是整理丈夫的遗稿,抄写丈夫的诗句,一遍一遍地读,读到泪流满面,读到纸都皱了,读到字都花了。

    她把丈夫的诗稿编成《梦玉生诗稿》,亲手抄录,亲手校对,亲手装订。她抄了一遍又一遍,抄到手都肿了,抄到眼睛都花了,抄到手腕都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