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通呢喃着。
「如果是想报复,这般来做确实没问题。」
「但问题也来了。」
什麽问题?
自然是罪与罪之间,是存在严重性的!
此刻。
原告人席位,律师张伟额头上忽的皱起,大脑开始疯狂运转。
「不对...对的对的对的...不对,不对!」
「他要是报复,无非能让张倩达成「诬告+弄虚作假」。」
「但是。」
「《刑法》第243条弄虚作假罪」,基础档也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丶拘役或管制」
O
「《刑法》第305条,伪证罪」,基础档也就是三年以下。」
「两条法例加起来,数罪并罚一般也就四年左右,但是...
「」
张伟额头上渗出些许汗液,这不是怕的,单纯是用脑过度。
他口中呢喃着。
「对方一旦被判,故意伤害」+强奸罪」跑不掉的,这两条罪..
」
「可是重罪啊!」
强奸会和故意伤害配合使用。
而《刑法》236条强奸罪」,起步就是3年有期徒刑,稍微严重便是十年,上限甚至能死刑!
正常强奸,法官都是以4—6」年的程度进行宣判。
234条故意伤害罪」,则是最低三年以下,像是强奸的...基本会高不少。
两者相加,数罪并罚之下。
「他不认罪,那就是无罪,可以直接走。」
「可认罪......虽说张倩有可能被判个三年或是三年以下,可他...
「」
律师张伟想不通了,他看着被告方,满脸的怀疑人生。
「起步就是五年啊!」
「五年,换三年?杀敌六百,自损一千!?」
这买卖....
怎麽看都是亏本的吧!
还是说...
突然的。
原告人张倩内心浮现出一个惊恐的想法。
她掌心中满是汗液,看着刘钰,眼神有些震惊。
「该不会...他真强奸了?」
「这臭女人不是诬告?她没学我?她真被强了!?」
不知道,总之,没有人知道。
除非...庭审结束!
而法庭,也在逐渐将程序往结束推去!
「砰!」
「被告方,请你方如实表述。」
审判台传来一道声音。
「好。
」
.
被告方。
徐德在众人消化完己方观点後,稍稍思索,接着便缓缓开口道:「尊敬的审判长。」
「正如原告人刘钰刘女士所言。」
「在6月13日当天,我方委托人张承,因养女挪移家中资产原因,且对方於八年前,私下与亲生父母相认却依旧隐瞒一事。」
「导致其情绪十分愤怒!」
「因愤怒,所以,其妻子刘钰,便带其前往饭店,算是用口欲来抚慰自己。」
「只可惜,我方委托人品性不佳,在饮酒後。」
「我方委托人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孩子非亲生导致,於是,便将问题放在了原告人刘钰身上!」
徐德缓缓开口,他的话很有逻辑。
有前因後果,也可前去调查。
毕竟,这是真实发生的!
首先,16号张倩报警的时候,警方是查过饭店的,根据饭店的小票得知,双方确实是饮酒。
只是在饭後无法证明刘钰在家中,而没去广场,所以才让其立案。
其次..
双方也确实是在进行性行为」!
「所以。」
「双方在回家後,於晚上十点半至十一点,对原告人刘钰采取强行发生性行为的行动。」
「综上。」
「面对原告人刘钰刘女士的这般指控,我方被告人..
」
念到这。
徐德放下手里的材料,他抬头,看向被告台,吐出最後四个字。
「愿意认罪!」
还真愿意..
只是..
「被告人张承。」审判长钱湖州思索後,忍不住看向被告人席位。
双手被铐住的被告嫌疑人张承,坐在椅子上抬起头,他喉咙一滚,道:「我在。」
「你方辩护律师所说,是否为你的本意?」
审判长钱湖州询问,说着,眉头皱起。
有些律师很不厚道,偶尔会坑一下委托人。
就目前来看,这案子明明有更好的选择,但偏偏非得认罪,钱湖州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了。
「是我的本意。」
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