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
“犯案的不是朱大力吗?律师是朱大力的律师,还是孙虎为了让自己离开,专门找的律师?”
李剑回道:“是朱大力的辩护律师,不过他们那边不准备辩护。”
“因为罪证确凿的情况,所以只想态度良好一些,赶紧认罪,以此减刑。”
犯案後短时间就找到了辩护律师?
“这怎麽可能!”
王超都觉得不对劲,他直接摇头,“朱大力不是都要借钱生活吗?”
“他哪有钱请律师?”
“寻常自首罪犯也不会想着提前给自己找辩护律师,多数都是等到快开庭了,官方给安排的法律援助。”
“这案子才开了多久...他就有律师了!?”
没钱,没身份,没地位。
三无的情况下,最起码要等检察院起诉後,才有律师接受法援案件。
而这种完完全全杀人的案子......
你想靠钱找律师,那会是一笔天价!
“是孙虎给找的。”
李剑回道:“孙虎说,朱大力跟了他十几年,所以专门找了律师给他辩护...用来认罪。”
孙虎给找?
这...逻辑上倒是说得过去。
毕竟18中·案时,那个脾气火爆的包工头,就自己出了二十万找徐德给自己的工人报仇,且一点回报都不图。
只是......
“有点问题。”
徐德眉头皱起,眼神中流露出思索之色。
之前。
他肝技能【‘知行合一’】的时候,曾思考过。
资本是逐利的。
或者说,不只是资本,而是近乎所有人,‘赚钱’就近乎等於‘逐利’,只是获得利益的方式不同罢了。
孙虎这个级别......
他要是想降低自己‘薄情寡义’不愿帮朱大力的影响,其实很简单才对。
给其余工人发个福利,并且说朱大力是自讨苦吃,完全能以小成本的方式抵消掉找律师的。
其次。
如果是因为感情,对方跟了自己十年,孙虎重感情。
那麽...也不该是直接认罪啊,人家家里还有孩子,最起码得争取一下减刑吧。
“这...朱大力不会是替死鬼吧!?”
一侧。
林月迟疑着说道,美眸中满是诧异。
杨兵则是摇摇头,提出另一个角度的问题。
“不太像。”
“这是杀人啊!”
“张木山17岁,是未成年人,还是傻子,残障人员,在重罪里都算是重罪。”
“这个罪认下来,那就真是‘替死’了!”
替死鬼只是形容词。
比如你给其余人扛罪责,担罪,这可以说是替死鬼。
但......
如果对方是死刑呢!?
如果说,这个罪扛下来,你近乎必死呢!?
你就会发现,愿意担罪的人会少许多许多,近乎没有......
而在法律里。
人权只有提高,没有降低。
举个例子。
你杀一个老人,和杀一个青年人,哪个判的更重?
从逻辑上来讲,你杀个青年人,对方能活到八十岁,你凭空夺走了对方五六十年的寿命,并且对方还要养家糊口。
而老人,对方本身就命不久矣,如果抛开道德情感因素,单看利弊,老人还只是个负担。
所以,理论上从应该是杀青年人更重。
但......
实际上,是杀老人!
为什麽?
因为老人是弱势群体,你杀老人,就是杀弱势群体,司法会认为你欺软怕硬,你是个专门欺负这类人员的人!
所以,必须需要铁拳狠狠进行惩罚。
至於寿命?老人本身寿命无多?
司法上没有寿命无多这个概念。
有的,只有两个。
活着,以及死了。
综上所述。
“张木山既是残障人员,又是未成年,还是恶意杀害,哪怕是自首...只要掏不出辩护法理,有八成概率是死缓!”
“剩下两成不是有期,而是死刑!”
“真要是替死鬼,对方连这罪都敢替!?”
杨兵狐疑。
死刑啊,最轻都是死缓。
死缓...哪怕没死,缓期过後也是无期,最少要呆几十年。
朱大力现在才三十岁,待个几十年,一辈子都没了,出来後估摸着六七十岁...又或是直接老死在监牢里。
这种罪,是能随便替的!?
众人沉默。
这个逻辑很更通俗易懂,这也是为什麽,李剑张倩会怀疑案情可能属实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