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是来进行实名举报的。举报对象是青石乡派出所副所长周建强,涉嫌多项严重违纪违法。”
***神色一正,瞬间褪去了慵懒:“请进,坐下说。”
叶泽娣将文件袋放在办公桌上,在方律师鼓励的眼神下,她深吸一口气,开始陈述。没有哭诉,没有激动,只有冷静到近乎残酷的事实罗列:
“第一,周建强于今晚约七时,身着警服,在其亲戚王家饮酒,酒后前往我家,违规执法。此事有在场至少八位村民可以作证,他们均能证实其身上有明显酒气,言行失当。”
“第二,他在无任何确凿证据、未出示《传唤证》或履行完整口头传唤程序的情况下,以威胁性姿态,违规意图对我未婚夫龙不天实施强制传唤。这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梳理的现场情况说明,以及相关法律条款对照。”她推过去一份打印工整的材料。
“第三,执法过程中,他在我未婚夫无任何暴力、逃跑迹象的情况下,公然取出警械(手铐)进行威胁,意图违规使用,后被依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当场指出并制止。此事同样有多位目击村民。”
“第四,他与本次事件的对立方、举报人王家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理应依法回避,却主动介入,涉嫌利用职权公报私仇。这是王家与周建强的亲属关系说明。”
“第五,”叶泽娣的声音顿了顿,目光更加锐利,“根据我们目前了解到的情况,周建强在将人带回派出所后,可能存在单人讯问的严重程序违规行为。这一点,有待督察部门核实,但结合其此前一系列无视程序的行为,可能性极高。”
五条指控,条条清晰,直指要害。每说一条,她便从文件袋中取出一份或数份相应的证据材料复印件——有村民的证言样本(隐去姓名,但按有手印)、有法律条文对照表、有现场情况说明图、甚至有一份简要的亲属关系图。
***越看神色越凝重。他干了十几年督察,见过各种举报,但像眼前这样,举报材料做得如此专业、证据链如此清晰、法律依据如此准确的,实属罕见。这不像是一时激愤的控诉,更像是一份准备充分的“案件调查报告”。
更重要的是,材料最后一页,附了一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五条禁令”的全文复印件。举报的每一条,都精准地对应了禁令中的具体条款。
“这些材料……”***抬起头,目光锐利地看向叶泽娣和方律师。
“原件我们已妥善备份,这些是复印件。”方律师适时接口,语气沉稳专业,“如果督察部门需要,我们可以随时提供原件,并配合所有调查程序。我们相信组织的公正性。我们的诉求很明确:请依法依规立即进行调查。如果我们的举报属实,请根据相关规定对周建强同志进行严肃处理,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如果经查不实,我们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话说得不卑不亢,有理有据,滴水不漏。
***站起身,神情严肃:“情况我基本了解了。此事涉及民警违纪,且情节看似严重,证据较为具体。二位请稍坐,我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五分钟后,督察大队的值班副大队长匆匆赶来,仔细翻阅了材料,并听取了***的简要汇报。又过了十分钟,主管督察工作的副局长电话指示传来:情况特殊,证据指向明确,涉及公安部“五条禁令”高压线,必须立即核实,从严从快处理,若情况属实,绝不姑息!
晚上十点二十分,两辆喷涂着“督察”字样的车辆,闪着警灯,悄然驶出县公安局大院,冲破夜色,直奔二十多公里外的青石乡。
暗度陈仓,已成合围之势,利剑出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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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石乡派出所,一楼询问室。
墙上的圆形挂钟,秒针不紧不慢地走着,发出规律的“嗒、嗒”声,在这狭小寂静的空间里,像是敲在周建强心头的丧钟。时间已指向晚上十一点五十分。
周建强已经濒临崩溃。冷汗浸透了他的后背,最初的酒意和怒意早已被恐惧和焦躁取代。这三个多小时,他试遍了能想到的所有审讯技巧:拍桌子怒吼的恐吓、递烟倒水的假意安抚、虚构“上级关注”施加压力、甚至假装接到一个不存在的电话暗示“案情重大”……然而,对面那个年轻人,就像一尊没有生命的石像,不,比石像更可怕。石像不会在你每次逾越界限、试图违规施压时,用精准的法律条文,冰冷地指出你的错误。
尤其是那句关于“单人讯问”的轻声询问,像一根淬毒的针,扎在他最敏感的神经上,让他之后的所有行为都显得可笑而徒劳。他甚至不敢再大声呵斥,因为那会引来其他同事的注意,坐实了他“单人违规讯问”的事实。
更让他心底发毛、坐立不安的是,他隐约感觉到,所里的气氛越来越不对劲。
期间有相熟的同事悄悄推门进来看过两次,眼神复杂,欲言又止。值班电话响了几次,接电话的同事声音压得很低,听不清内容,但表情凝重。走廊里似乎不时传来并非所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