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医疗的闸门一旦打开,想合上可就难了。以後每一个腹痛腹胀的孩子,都要做全套排查,花费成倍上涨,就诊时间越拉越长,真正需要紧急救治的患儿反而会被无效检查挤占时间。
可没人能指责那些开检查的医生:当诊疗失误的代价是自由,自保就成了第一本能。
「行了,该接班接班,该干活干活吧。」徐振东主任摆了摆手道,「记住我说的话,别出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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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屿川被民警带走的消息当天就传遍了全市所有医院的工作群,第二天冲上了省内医疗圈的热搜,第三天,连全国性的儿科医师论坛、急诊医学社群都开始铺天盖地地讨论。
一时间行业震动。
全省十几个地市的儿科主任群,整整三天没聊别的,消息刷到 99 是常态,有人义愤填膺,有人心有余悸,有人翻出诊疗规范一条条抠字眼,想算出「漏一项查体」到底够不够上刑事犯罪的门槛。
基层卫生院的医生群里更是一片譁然,有人道:「我们连t都没有,全靠手摸查体,以後碰到腹胀呕吐的孩子,谁敢接?直接让转院算了,治不好没事,看错了坐牢岂不是完犊子。」
讨论很快就跳出了儿科,跳出了嵌顿疝这一个病种。
急诊群里有人拿胸痛举例:「主动脉夹层早期也可能只是胸闷背痛,首诊没查 ta,回头夹层破了人死了,算不算严重不负责任?要不要坐牢?」
普外科群里有人接话:「急腹症就更不用说了,阑尾炎和宫外孕、胰腺炎、胆囊炎早期表现能差多少?开腹进去发现错了,算不算漏诊?」
甚至连内科、妇产科的医生都在转发讨论,人人都能从自己的科室里找出一堆「早期不典型、漏诊会致命」的疾病。大家惊觉,原来悬在儿科医生头上的那把剑,其实悬在所有临床医生的头顶:只要你看病,就有判断失误的可能。
只要有失误造成了死亡,就有可能从「医疗过错」滑向「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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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整理了这些年全国各地的医疗事故罪判例,发在行业论坛里,短短一天回复破了三千条。
高风也看过那个帖子,底下最高赞的留言写着:「我们学了十几年医,知道要对生命敬畏,可没人告诉我们,一次诊疗疏漏,代价是下半辈子的人生。」
一月後
行政楼
高风办公室灯还亮着。
他这会儿还没走,办公桌上摊着温屿川案的全部病历、屍检报告。
「真是头痛....」
温屿川遗漏关键查体、监别诊断不全面、对病情凶险性预估不足,这都是实打实的过失。
一个两岁的小生命没了,孩子父母的天塌了,这份痛苦是真实的,必须有人为此承担责任。该追责,该处分,该民事赔偿,都没话说。医疗安全的底线,从来不能松。
可问题是,追责的边界在哪里?
医疗事故罪的立法标尺,是「严重不负责任」,是擅离职守、无故拒诊,是明知风险却放任不管,是严重违反核心制度、置患者生命於不顾的极端行为。
但温屿川不是。
他按时在岗,规范接诊,做了基础影像学检查,给出了对应诊疗方案,只是在高强度的急诊工作中,遗漏了一项查体步骤,出现了诊疗判断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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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过失,是疏漏,是临床工作中谁都可能踩中的概率陷阱,却不是主观上的懈怠与漠视。
把民事层面的诊疗过错,一路升格为刑事犯罪,看似是给了死者公道,实则是把整个临床行业都架在了火上烤。
高风想起自己读本科的时候,上课的儿科老师说过一句话:医学是门遗憾的科学,再谨慎的医生,也赢不了所有的概率。尤其是儿科:孩子不会表述痛苦,查体极不配合,病情变化又快又猛,很多急重症早期表现高度相似。
要求每一个医生在每一次接诊中都做到零失误、零漏诊,本质上是违背医学规律的。
他拿起笔,在笔记本上重重写下两行字:
追责不能无度,刑法自有边界。告慰逝者的方式,不该是让後来者不敢行医。
放下笔,他拨通了医务处杨明堂主任的电话。
「高院?」
「温屿川这个案子怎麽说?」
「情况不太乐观。」杨明堂的声音在电话中显有些低沉,「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立案侦查,马上就要移送检察院了....」
「什麽?!」高风很是震惊,「这才多久啊?!怎麽会这麽快?」
公安机关立案後进入侦查阶段,核心目标是收集证据、查清事实,普通案件通常持续 2-3个月,复杂案件需要的时间更长。
而且,只有公安机关在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後,才会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