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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7章此宝名为黑丝(2 / 3)
也不错,至于播放信号来源,可以让黄山村的村民们表演,或者用贞子的录像带……没一个能看的。

    谭文杰看了一眼手中的两张临时秘境入场券,且不急,他先过完接下来不能碰女色的日子再说。

    不是对自己的自制力没自信,纯粹是稳妥习惯了,否则就算有几十个靓女在他面前扭来扭去,他也一定眼睛都不眨一下。

    眨一下就浪费了。

    三日时光一晃而过。

    院子里,谭文杰正和小老婆凝霜一起眉来眼去练功。

    “相公,你的武功怎么更厉害了。”

    傲凝霜修炼的武功都是谭文杰亲手相传,如来神掌进展不慢,但她还是喜欢用软枪,顺带着谭文杰都学会了枪法。

    “你家相公天赋异禀。”

    “相公好厉害!”

    换成别人这么说肯定在阴阳怪气,但这个人是小霜,那一定是真心实意。

    “怎么了?”

    傲凝霜留意到谭文杰看向自己的腿。

    过招时免不了翻滚腾挪,地里来泥里滚,想和武功高手一样高来高去,一击毙命,那是应对敌人。

    他们要过招,自然美观不了。

    “腿受伤了。”谭文杰摇头,“太不小心了。”

    “我现在身体伤势恢复的很快。”傲凝霜浑不在意,她就是喜欢练功练武,若因为受一点小伤不让她动武,她才会难受。

    “不行!”

    谭文杰思索片刻。

    “天蚕丝刀枪不入,如果穿在身上应该能免去受伤。”

    天蚕丝,韧性佳、刀枪不入、水火不侵、防冲击,最重要还防水。

    用来制作成衣服就是保命的好宝贝。

    如果用来制作成……丝袜。

    这个时代的丝袜不行,尤其是没黑丝,据他对丝袜的浅薄了解,历史上第一条丝袜出现于1930年左右,也就是说至少还有十几年时间。

    等不及了!

    谭文杰安排了裁缝,全力制作黑丝。

    油光黑丝、渔网、印花……都是学问啊。

    在谭文杰的大力资金支持下,世界上第一条天蚕黑丝以极快的速度出现,要说最适合穿这条丝袜的有两个人。

    一个是傲凝霜,常年练武却没有肌肉疙瘩,腿长有流线。

    他最喜欢用肩抗。

    至于另一个自然是彩衣,她可是有“不老腿”之称的玉女掌门人。

    现在没得选,肯定是傲凝霜。

    夜晚,房间内。

    傲凝霜好奇看着手中的薄薄黑色丝袜,有些疑惑。

    “这就是相公你说的,能保护腿的宝物?”

    “此宝名为黑丝。”谭文杰认真点头,“好处太多我就不说了,你先穿上。”

    “哦~”她迷迷糊糊转身躲到屏风后换衣服。

    纵然是夫妻也会注意相互之间的距离,尤其是在这个时代,除床笫之间,绝无可能当面换衣服。

    当傲凝霜走出来时谭文杰双眼一亮。

    习武之人穿黑丝就是和普通都市丽人不同,不过看着她脚上穿着的布鞋谭文杰轻轻摇头,“还差一点,没有高跟鞋吗?”

    “婷婷送过我几双,但是我穿不惯,站不稳。”

    谭府著名时尚达人自然是任婷婷,可以说整个谭府小丫鬟们颜值提升和她有极大的关系。

    在谭文杰的催促下,傲凝霜又换上了高跟鞋。

    再回来时感受着火辣辣的视线,她脸颊发红,饶是脑回路再慢也明白所谓的宝物黑丝不是什么正经东西。

    “相~公~”

    “坐在桌上,对,这个姿势对,不过表情不太对,用不屑一顾的眼神往下看,鄙夷,看不起人。”

    “啊?”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但还是乖乖听话,这种游戏以前他们没玩过,就……挺刺激的。

    “跷二郎腿,等等衣服不太对……”

    这个时候谭文杰才感受到时尚穿搭达人任婷婷的重要性,没有她,自己的幸福生活肯定会大打折扣。

    现在只能勉强用旗袍搭配了。

    虽然大清已经亡了,谭文杰也对那个朝代没什么好感,但旗袍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它加攻速啊。

    傲凝霜的脸颊越来越红,看得出自家男人今天好像很兴奋。

    她也不是聋的,听自己的贴身丫鬟说过,白柔柔和任婷婷似乎组成了某种同盟,还把自己排除在外。

    从前段时间谭文杰很少来自己房里过夜就能看出端倪。

    所以今天她很配合。

    “用踩的?”

    她心中暗道,那还能吃吗。

    “等等,去床上。”

    “桌上更好。”

    “我,我的丝袜没脱。”

    “要的就是黑丝。”

    谭文杰看着直冲天花板的一双高跟鞋鞋底,暗道:“改天得把鞋底染成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