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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柯:当文豪的我其实是大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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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 章 凡人世间,必有烟火(5 / 6)


    不出一会,洞里传来一阵低沉的哼哼声,然后,两头野猪冲了出来。

    一公一母,公的鬃毛竖立,獠牙从嘴角龇出来,母的体型稍小但更加暴躁,冲出来就朝最近的阿黄拱了过去。

    还有三个小崽子挤在洞口,哼唧哼唧地叫着,想出来又不敢。

    薮内秀和跟薮内义行都端起了猎枪。

    林染也被分了一把,枪托抵在肩窝,枪管微微往下压,潇洒的连开两枪。

    “砰!砰!”

    全空。

    不应该呀,按理来说,他打枪技术贼准的,枪枪直入靶心,弹无虚发,这点学姐她们都能替他证明。

    怎么换了真枪就不行了?

    有希子在旁边看着郁闷的林染笑出了声。

    她伸出手,拍了拍林染的肩膀,从他手里接过枪,然后把枪托抵在肩窝,微微侧身,脸颊贴上枪托,眼睛凑近瞄准镜。

    眯起眼。

    枪响了。

    公野猪的脑袋上多了一个洞。

    它又往前冲了两步,然后前腿一软,轰地一声栽倒在雪地里,四肢抽搐了几下,不动了。

    干净利落。

    从瞄准到击发,不超过三秒。

    有希子放下枪,转过头看着林染,眨了眨眼:“怎么样?”

    林染竖了个大拇指:“牛。”

    他想到某位同样枪法如神的大小姐。

    那位眯眯眼也是怪物,闭着眼都能一枪爆头,自家女人一个比一个厉害,他压力山大啊。

    作为一个男人,唯一能稳压她们一头的,居然只有那方面的本事了。

    母野猪见公野猪倒下,彻底发了狂,不管不顾地朝人群冲过来。

    薮内秀和跟薮内义行同时扣动扳机,两声枪响几乎重叠在一起,母野猪一头栽倒,在雪地里滑出去一小段,不动了。

    三只小野猪挤在洞口,瑟瑟发抖。

    薮内秀和放下枪,走过去看了看,回头道:“留两只吧,等明年大了再打。”

    众人没有异议。

    这是山里人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规矩,打大留小,打公留母,不赶尽杀绝,山是衣食父母,不能把父母的恩情一次吃干抹净。

    今年打大的,明年小的就长大了,明年打明年的大的,后年后年的又长大了。

    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两大一小,加上有希子拎着的那只灰兔子,今天的收获足够了。

    薮内秀和砍了根粗树枝,用藤蔓把野猪的四蹄绑在树枝上,薮内义行和他一人一头,抬着下山。

    另一头公野猪由卡尔洛斯和义房叔父抬着。

    林染还想着帮个忙,结果刚走过去伸出手,薮内秀和就侧身让开了。

    没办法,薮内秀和紧记着老婆的教诲,连连摇头:“林先生,您的手是拿笔杆子的,哪能抬这个,您和有希子走前面,看看风景,找找灵感,万一回去写了篇我们群马县打野猪的文章,我们脸上也有光。”

    这话说得,林染都不好意思了。

    他只好退回来,和有希子并肩走在队伍最后面,两只狗子跑前跑后,一会儿去队伍前面撒个欢,一会儿又跑回来蹭蹭有希子的腿。

    阿黄对有希子格外殷勤,尾巴摇得都快甩出去了,大概是刚才被呲牙呲服了,现在彻底认了这个老大。

    狗的逻辑很简单:你比我凶,你就是大哥。

    有希子比它凶,所以有希子是大哥。

    没毛病。

    前面传来薮内一家人喊号子的声音。

    林染走在队伍最后,听着这号子声,看着前面那一行人和和睦睦的抬着野猪下山的身影,嘴角不自觉地翘了起来。

    凡人世间,必有烟火。

    果然,相较于悲剧,他这个人还是更喜欢眼前这样相亲相爱的烟火味儿。

    他书里写悲剧写得好,不是因为喜欢悲剧,只是是因为懂得,懂得那些徒劳,懂得那些无望,懂得那些雪落了就化、化了又落的循环。

    但懂得,不等于就喜欢。

    他更喜欢的还是,一想到读者看他的书就会哭,他忍不住开心的想多吃两大碗白米饭。

    有希子走在他旁边,手里还拎着那只灰兔子,一晃一晃的。

    “想什么呢?”

    “在想今晚的麻辣兔头。”

    有希子笑了,把兔子往他面前一递:“那说好了,兔头归我,兔腿归你。”

    “为什么你吃兔头我吃兔腿?”

    “因为兔头是灵魂,学姐吃灵魂,学弟吃身体,很合理啊。”

    林染看着她那张一本正经的脸,忽然觉得“合理”这个词从她嘴里说出来,本身就是一种不合理。

    不过没关系。

    他伸出手,把她空着的那只手握在掌心里,有点凉,他握着,用拇指摩挲着她的手背,一点一点地捂热。

    “行,兔头归你,兔腿归我,不过回去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