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繁体
首页

路明非不是龙王,是人间之神!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114章 Let's verify this theory(2 / 4)
虽然哥谭是烂了点,下水道里总是有鳄鱼,神经病也确实多了点。」

    「真毁了多可惜啊。」他露出一个可以说是没心没肺的笑容,「真毁了世界,我去哪买LEX集团下周才发售的最新款游戏?还有码头边的薯条车,那家的番茄酱可是一绝...要是都没了,得多无聊。」

    「呼————」

    哈莉站了起来,她绕过宽大的红木办公桌,走到了路明非的面前,可奇怪的是,虽然她是逼近的一方,气势上却像是在撞向一座冰山。

    「所以————」

    「你也觉得哥谭是个笑话,对吗?充满了荒诞、混乱和刺耳的笑声。」她逼视着男孩的眼睛,「既然它已经是个烂透了的笑话,为什麽不把它撕了?为什麽不让这该死的幕布落下来,大家一起在一片废墟上大笑?这难道不是最痛快的解脱吗?」

    」

    」

    路明非垂下眼帘,轻轻叹了口气。

    真麻烦啊————

    他在心里对自己嘟囔了一句。

    本来只想混个及格分的,布莱斯还在外面等着呢,可不把这个麻烦的女人搞定,这门课怕是要挂。

    幸好他在另一个世界的中世纪,面对这种情况,早就攒得够多的经验了。

    「解脱?不,那是逃避。」

    布鲁斯公爵侃侃而谈,「哥谭是个笑话,但如果你把它撕了,除了让原本就把它当笑话看的人笑得更开心之外,有什麽用吗?」

    「如果你恨笑话。」

    「你应该写的不是另一篇更烂的笑话,也不是跟着他们一起发疯。」

    「你应该颁布《禁笑令》。」路明非淡淡道,「让他闭嘴。永远闭嘴。这才是解决问题。」

    哈莉的瞳孔微微放大,她嗤笑一声:「闭嘴?凭什麽?凭暴力吗?这和你讨厌的狮子有什麽区别?」

    「区别在於资格。」

    「教授,你知道外科医生和持刀杀人犯的区别吗?」

    「当医生为了救人而切开病人的胸膛,鲜血淋漓,甚至还要切断几根骨头。

    没有人会指责他在行凶。因为他拥有资格」。」

    「握住拉杆的人也是一样。」

    「他必须是一个比任何人都更尊重规则的人。但为了维护规则的威严,在某个特定的瞬间,他必须短暂地成为规则本身。」

    哈莉咬着嘴唇,鲜艳的口红几乎快被她咬出血来,特别是看着路明非理所当然的傲慢,终於忍不住抛出了那折磨她日日夜夜的梦魔:「说的轻巧,韦恩少爷。」

    「假如有一个人,一个权贵的儿子,他酒驾撞死了你父亲。哪怕现场有最明显的刹车痕迹,有行车记录仪,有目击证人————但法庭依然宣判证据不足,让他当庭释放,甚至还对着受害者家属微笑。」

    「这种时候————」

    哈莉逼近了一步,「难道不该变成野兽,去撕碎那个混蛋的喉咙吗?」

    这就是某个家夥给她的答案。

    哥谭已死,唯有疯狂永恒。

    「如果你问的是普通人,我会说,是的,去咬死他。」路明非轻声道,「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丛林里,弱者想要复仇,只能变成野兽。这很公平,也很可悲。」

    哈莉怔住了。她原以为这个好学生会搬出发霉的道德律令,没想到他承认得如此乾脆。

    她刚想反唇相讥,刚想嘲笑这就是世界的本质,但就在她擡头的一瞬..

    眼前的男孩有些陌生了。

    一直在他身上温吞的、像是把一切棱角都裹在棉花里的好学生气质,正在像退潮一样消散。

    她好似在黑框眼镜後面,在原本平平无奇的黑褐色瞳孔深处,有一抹早已熄灭的余烬,正在死灰复燃。

    这让哈莉感觉自己不是站在一个学生的面前,而是站在一位早已习惯了在王座之前发号施令、手里掌握着无数生杀大权的古代领主。

    他戴上了面具。

    或者说,他摘下了面具。

    「但————如果是我。」

    「我是路明非,也是韦恩。如果酒驾的家夥撞死的是韦恩家的人。」

    「律师不敢接这个案子。法官不敢敲锤子。肇事者连在椅子上坐下五分钟的机会都没有。」

    哈莉愣住了。

    路明非往前走了一步,他伸手虚空指了指窗外,哥谭市政厅的方向。

    「教授,你的愤怒,不是因为法律失效了。」

    「是因为制定法律的人,不是你。」

    「你说为了对抗混乱,必须先弄脏自己的手,去拥抱混乱?别傻了。就像是为了不被火烧死而主动跳进岩浆里一样愚蠢。」

    路明非的声音带着某种蛊惑人心的魔力:「变成野兽去咬断司机的喉咙?太低级了。这样做,你只是换取了一时的快意,然後被作为疯狗打死,而腐烂的法庭依然在运作。」

    「如果你真的恨透了这个体制。」

    「你不该想着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