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本地人,而且哪怕她是干那种特殊工作的,见到我们的反应也太过反常了,她好像很害怕我们,不是那种普通老百姓看见警察的紧张,而是害怕、畏惧、躲闪————她一个受害者,面对警察却是这样的反应,我感觉她肯定有事。」
李东皱起了眉头:「害怕?怎麽个害怕法?」
陈年虎回忆道:「受害人名叫王秀秀,我们接到医院通知赶到时,她刚做完伤口缝合。推开门进去,她正半躺在床上哭,一看见我们穿着警服,整个人像被针紮了似的猛地一抖,手里喝水的杯子差点掉地上。」
「之後做笔录,她眼神一直躲着,不敢看我们。我问她关於抢劫的经过,她说得倒是挺流利,但我问她姓名籍贯,工作单位时,她就开始含糊其辞,前言不搭後语。」
「我问她要身份证,她说没带。我问她来长乐做什麽的,她说打工。问她在哪里打工,她支吾了半天,最後说在发廊洗头,给了一个地址,但这个地址跟案发地点离得并不近,问她为什麽那个点会出现在那里,也支支吾吾说不出来。」
「最後被我一顿吓,她终於说出了真相,是干特殊工作的,客人要求上门,地址是个小旅馆,就在城南老酒厂後头。」
陈年虎说到这里,顿了顿,有些无语道:「抢劫她的人,就是她的客人,这家夥真不是个东西,完事之後,跟在她後面出了门,在那条偏僻的路上动的手————不仅把嫖资抢了回来,还反过来抢了王秀秀两百多块————真是林子大了什麽鸟都有。」
李东闻言也是被惊到了。
世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他问道:「抢劫她的歹徒,也就是她那个客人那边查了吗?」
「查了,小旅馆,也不用登记,据旅馆老板说,他还以为这两个人是情侣,男的跟在女的後面出门後,就没再回来。」
李东点头,沉吟道:「先不谈抢劫案,这个王秀秀————如果是特殊职业者,看到警察肯定会害怕,这符合常理,可特殊职业虽然羞於启齿,但在这种被人白嫖且反过来被劫,还被捅伤的情况下,她的反应不应该是害怕警察,而是愤恨那个歹徒。」
「东子,你也是这麽认为的?」陈年虎惊喜道,「瘦猴那个家夥还说我多心了。设身处地想,如果只是职业问题,她根本不用害怕啊,毕竟这又不是什麽刑事犯罪,即便被抓个现行,也不过就是拘留几天了事,有什麽可害怕的?」
李东鼓励道:「你的怀疑是对的,要多留一个心眼,说不定她确实藏着事。」
他当然不会忘记之前卢晓月绑架案的阿红,明明都已经在之前碰巧接触到了阿红,且她的反应也是有点问题的,引起了自己的怀疑,但当时终究没有立即采取措施,差点让卢晓月遭了杀身之祸。
这件事他印象很深,所以这次这个王秀秀的反常,立即引起了他的警觉。
以防万一嘛,查一查总是好的,哪怕没问题,也就是浪费一点时间而已。
「明天早上,我们一起去医院看看。」
「好。」
「笔录呢?拿给我看看。」
「在办公室。」
两人很快走进办公室。
陈年虎从自己办公桌抽屉里取出一个牛皮纸档案袋,抽出笔录。
李东接过,在灯光下仔细阅读。
时间回到中午十二点左右。
城东,芳姐发廊。
卷帘门只拉起了三分之二,从外面看进去,昏暗的室内像一张半张的嘴。尽管到了十月,中午还是非常炎热,阳光砸在门口的水泥地上,白花花一片刺眼。
店里倒是凉快些墙角那台老旧电扇正卖力地摇头,发出「嘎吱、嘎吱」有节奏的声响,把洗发水和廉价香水混杂的气味搅得满屋都是。
王秀秀蹲在靠里的一张理发椅旁,端着个盒饭,小口小口扒着饭。盒饭是隔壁小餐馆送来的,三块钱一份:米饭上盖着清炒豆芽、几片肥多瘦少的回锅肉、还有半个卤蛋。她吃得很仔细,连沾在边上的米粒都用筷子仔细刮下来送进嘴里。
店里连她一共四个姑娘。
「烦死了,热得浑身黏糊糊的。」说话的是小玲,二十出头,正对着墙上那面水银有些剥落的镜子描眉。她只穿了件碎花吊带背心,露出大半个肩膀。
「晚上就好了,现在早晚都凉快了。」接话的是阿云,年纪稍大些,约莫二十七八,正翘着腿涂脚指甲油,猩红的颜色在昏暗里格外紮眼。
第三个小妹叫燕子,才十九岁,正蜷在沙发里打哈欠。
话音未落,里间的布帘子被掀开了。
芳姐走了出来,她四十多岁,烫着时兴的大波浪,穿着件真丝衬衫,在这小县城里算是顶时髦的打扮。但眼角的细纹和眉宇间的疲惫,还是泄露了这行的不易。
「姑娘们,有活了。」芳姐的声音有些乾涩,她从口袋里摸出支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
没人动弹。
小玲还在描眉,手都没停:「芳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