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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变无罪?谁叫他做侦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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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6章 这就是庭审节奏!【二合一求月票!】(2 / 5)
两点不合理之处。」

    他并未急着针对问题作出解释。

    而是忽的将话题扯到一边。

    「一,请问公诉方,受害者胡华死亡现场,是否存留被告人吕雄的痕迹?」

    一般来说,根据物质交换定律」来看,任何案发现场都会留有大量凶手的杀人痕迹。

    而大多警察也是根据这一行为痕迹所进行的调查。

    如,你手握一把尖刀,尖刀刺入受害者,最终导致对方死亡。

    从上述描述所看,你几乎没有留下什麽。

    但实际上呢?

    从刀子刺入的角度来看,可以看出你的身高;从现场的挣扎痕迹分析,能查出你和死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你的性别;从鲜血溅射来看,又能侧面还原凶杀过程。

    但问题来了。

    「凶杀现场,并无我方委托人的痕迹!」

    徐良忽的笃定说道。

    现场身处在山林,脚下的土质十分之硬,哪怕是用石头砸在地面都只能留下一个白色印记,更别说脚印了。

    「而之所以还将嫌疑人锁定至我方委托人身上,原因有两点。」

    「一,被告人吕雄手持枪械,且枪械与射杀受害者的器械类型完全相同!」

    「二,我方委托人吕雄亲口承认!」

    徐良再次开口,声音不算响亮,却恰好传进众人耳中。

    这番话落下,众人眉头皱起。

    这还不够吗!?

    三马村附近几公里只有吕雄一人有枪,同时杀人枪械又与这把枪吻合。

    其次,吕雄也说自己疑似杀了人,与案件相吻合。

    甚至凶杀过程中,凶手杀完人并未靠近受害者直接离开,也符合吕雄所说,扣动扳机後以为杀了人,便直接跑掉。

    重重痕迹下...逻辑链已然达成!

    但....

    「我方委托人是个甲苯噻嗪成瘾,时常看到假想的人!」

    「他所说任何主观意识上的话,完全不能算数,也就是所谓的口供,从司法上没有法律效应!!!」

    徐良忽的眼神一凝。

    「警方应当将所有与被告人有关的口供全部不予审理」!」

    他可还记得来法庭是为了做什麽。

    主要目的可是让吕雄洗脱自身罪名!!!

    只是这句话落下...

    庭审现场忽的譁然一片。

    不审理被告人的口供?

    已经承认了杀人的口供不予审理...也就是说,徐良认为吕雄的话是被幻觉影响下所产生,违背现实客观证据的胡言乱语!?

    即便这个胡言乱语与案件完全吻合!

    「被告方律师,被告人的口供与现场温和,他..

    」

    审判席上,赵义眉头一凝,沉声开口。

    却不料。

    不等他开口说完,徐良便直接将其打断:「尊敬的审判长。」

    「在口供中,我方被告人声称将人看成了猪,於是开枪,但......我想请问一下,我方被告人,是否在当场便验证过这一事件?」

    「他所说的将人看成猪,是否当场验证过!?」

    此话落下。

    刹那间,众人语塞,就连听审席挑刺的人都说不出什麽话来。

    口供中,吕雄说过将人看成了猪,旋即逃跑。

    这具备不确定性。

    而之所以不确定性转为确定,原因在於警方将案发现场与之串联。

    可,在凶杀时,吕雄没真正验证过,这东西究竟是人还是猪!

    换句话说...

    「上述这些话,是否存在一种,被告人吕雄将猪看成了人的可能性!?」

    「如果存在...

    」

    「那麽是否意味着,在吕雄逃跑,与後续警方确定凶杀现场,这期间的时间段之内。」

    「存在一个,第二位持枪杀人的凶手的可能性!?」

    「於是。」

    「第二人杀人後,将其嫁祸给吕雄,而被告人对自己所猎杀的东西的不确定性」,也因案发现场,主观意识上偏向杀人」这一观点!」

    徐良朗声开口,他环视周围一圈,开口质问着。

    「最终,案件呈现出我方委托人,亲口承认杀人」这一观点!」

    一番话吐出後。

    公诉方那边已然错愕下去,眼神中满是震惊,甚至还有些迷茫。

    这个辩论角度....

    属实是巧妙无比!

    是的。

    吕雄的口供是在幻觉影响下的主观意识。

    只是警方联系现场,所以将其定为线索。

    但问题在於...如果偏向证据」的主观口供,是错的呢!?

    那就演变成..

    整起案件,能怀疑上吕雄的只有一把松鼠牌猎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