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财大气粗,太壕无人性,太浮夸张扬了吧……
台面中央,所有珠宝盒的中间,放着一个红色的方形丝绒盒,颜色很正,像这一桌子价值连城的宝物的中心。
隋春归直觉这个盒子里的东西,一定是最最震撼的,不敢伸手打开,回头去看陆山南,有那么一点无所适从。
“你……什么意思啊?”
陆山南走到她身后:“送你的礼物。喜欢吗?”
怎么可能不喜欢……隋春归咬了咬舌尖:“你该不会真的自己印钱了吧?”
陆山南闷笑:“是吧。”
隋春归知道他是开玩笑的,他笑声磁性,她耳根热了起来,用手里那枝玫瑰抵上他的胸膛,质问:“你什么时候准备的这些东西的?”
“你在俄罗斯的时候。”
陆山南说,“我原本是想带着这一飞机的礼物,去接你回家。”
结果航线申请下来的时候,她已经离开。
可他实在想将这些东西送给她,于是只能重新申请飞往港岛的航线,这才是他迟来这么多天的真正原因。
他垂着眼看她,轻声细语地问:“这些东西,够让你消气吗?”
“我是什么很好收买的人吗?才不会因为你送了很贵的东西就跟你和好……”
陆山南莞尔,果然是大小姐,他也不着急,说:“还有一个礼物没有打开,先看了决定消不消气,怎么样?”
隋春归看着那个红盒子:“……里面是什么啊?”
陆山南走上前一步,站在她身侧,修长的手指越过她,直接打开了那只盒子。
!隋春归的呼吸顿时停了一拍。
是,一枚戒指。
主石是一颗红钻石,那种最浓艳、最纯粹、最炽热的红色,像一滴凝固的血,也像一团被锁在晶体里的火焰。
不是红宝石,就是红色钻石,世界上最稀有的彩色钻石,比其他颜色的钻石昂贵百倍,每一克拉都价值连城。
而这一颗,目测至少五克拉,更是罕见中的罕见。
周围密镶着一圈无瑕的白钻,将那颗红钻衬得愈发浓郁炽烈。
隋春归震撼极了:“Fancy Red……”
她有过一对红钻耳环,但色泽和纯度都不如这颗,差远了。
“餐厅那次‘求婚’不算,”陆山南慢慢地道,“你也说过,那次像在做经济报告。”
“所以我一直想重新求婚。”
“原本想的是,在接你回家的飞机上求婚,在几万米高空,那样更浪漫,你也应该会更喜欢。”
“不过现在这样也还不错。”
“你说我不够温柔,不够浪漫,没有别人家的老公对老婆那么好。可能真的是吧,但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有未婚妻,该怎么做才是最好的,我还不太知道。”
“不过我们日子很长,你再看看,我会进步的。”
“……”隋春归早就忘记要说什么了……
他站在满舱的玫瑰与珠宝之间,神情依旧是那种淡淡的、从容的、好像什么都游刃有余的样子。
但她认识他够久,早就能从他微微绷紧的下颌线里看出他此刻的紧张。
一个连收购数百亿公司都面不改色的男人,此刻在紧张。
隋春归忽然觉得,其实根本不需要什么红钻戒指,也不需要这一整机舱的珠宝和鲜花。
仅仅是他这副样子就已经足够。
她想要的,也只是,他有把她当成最特别的人、最该花心思对待的人、心里最放不下的人,就好。
可能是亲眼看着那个曾经爱过母亲的男人,如何一点点把母亲推开、架空、抛弃,所以隋春归从小就学会一件事——想要的东西,必须自己去抢,等着别人给你,那就会什么都得不到。
对遗产是这个行为准则,对感情也是。
她和陆山南之间,一直都是她主动,她看起来强势自信,其实心里一直存着一份隐患,那就是害怕这一切都是自己强求来的,实际上陆山南并没有那么喜欢她。
她这几天的情绪,说白了,就是看到原来真的有男人(薄聿珩)可以那样毫无保留地爱一个人(应如愿),而陆山南没有这样过,所以越发确定陆山南其实并不喜欢她。
可是现在知道,他也很为自己花心思——觉得餐厅的求婚太简陋,便想补给她一个正式的仪式;在他心里她是热烈张扬的弗洛伊德玫瑰,所以准备了一飞机的鲜花;在世界各地收集好看的珠宝,还用最珍稀的红钻当求婚戒指。
陆山南那样的人,如果不喜欢她,怎么会这样大费周折。
他根本就是超爱!
隋春归心动不已,这些天的坏情绪一扫而空,用一种挑剔又娇嗔的语气说:“求婚要下跪的,陆不懂事长,你的流程不合规!”
陆山南看了她一眼,然后真的单膝跪了下去。
姿势很标准,脊背挺直,一只手托着那枚戒指举到她面前,另一只手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