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仅次于他的人物也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由于根深蒂固的历史惯例,或许还由于人类的天性,美国通过选举获得第一号和第二号职位的人的关系从来就不很融洽。有些副总统早期曾同他们的行政首脑比较接近,后来也由于友谊已被冷冰冰的礼节所代替而感到伤心。他们忘记了,对于总统来说,有一个副总统在身边就等于每天提醒他随时可能死去。而且还不止于此。虽然有些人对于死亡也能泰然处之,但他们并没有一个等着继承他的地位的人老是跟在后面。那些希望总统向副总统详细介绍情况的人,大约都没有考虑到其中的含意。要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了解总统这一职位的意义,那个第二号人物等着继承的遗产的意义。一个家庭的家长可能会毫不畏缩地写下自己的遗嘱,但如果有人对他说,他死后,隔壁的那个人要变成他孩子的爸爸,他妻子的丈夫,那他就会马上变得面无人色的。
除了这个来自宪法的麻烦外,还有一层麻烦。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为了“平衡”总统竞选名单,正副总统候选人必须分别来自本国两个不同的地区,各自对不同的选民具有号召力,而他们的性格等等也可能都是对立的。这就好比说,那个丈夫还必须选择一个和他的长相不同、衣着不同、谈吐不同、价值观念也不同的人来等着接替他。富兰克林·罗斯福同哈里·杜鲁门彼此就很少有相似之处。艾森豪威尔同尼克松,肯尼迪同约翰逊的情形也大致如此。在肯尼迪看来,约翰逊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未免可笑的怪才。他的自我扩张是赤裸裸、毫无忌讳的。他出国旅行期间,每天都要打电话给他在华盛顿的办公室,询问美国报纸如何反映他的活动。他永远在进行竞选运动——一位在巴基斯坦工作的美国医生惊呼:“我的天呀!他竟和一名麻风病人握手!”——他决定让卡拉奇的一个赶骆驼的人充当一名亲善使节,使得巴基斯坦全国为之高兴。他对那个受宠若惊的巴希尔·艾哈默德说:“我们是来看望你和你的骆驼的,我们的总统也想看看你的骆驼,他已有计划要使你的生活得到改善。”其实总统根本没有这种计划,这一招看来似乎肯定会起反作用。但是结果却并没有,艾哈默德的美国之行很成功,肯尼迪也满意,他说:“如果是我,我最后得让骆驼把屎拉在白宫的草坪上。”
总统知道了副总统如何不愉快之后,就想尽一切方法来对约翰逊表示尊重,给他创造许多出国访问的机会,其中有些后来却成了重大事件。意想不到的是,有两件事在先看来毫不起眼,而事后回顾,却显得无比重要。一是柏林之行。副总统在去柏林以前的心情很坏,但他在那里所作的演说却很好,同时正赶上欢迎美国第一批增援柏林部队的入城式。他的德国东道主认为他这次访问是这座围城前途的一大转折,因而他返国时情绪也深受感染。
另一次是那年5月的西贡之行。结果证明它具有更重大的意义,不过当时还看不出来。这是一次南亚地区的旅行,谁都希望副总统到那里去给非共产党政权打打气。他这一次并不像上次去柏林那样要表示美国已经决心同当地人民共同战斗,那时候美国还没有在东南亚地区承担那样的责任。尽管如此,他对西贡提出了十分坚强的保证。他十分欣赏吴庭艳,公开称他是“东南亚的温斯顿·丘吉尔”。副总统一行离开越南后,《星期六晚邮报》的斯坦·卡诺问他是不是真那样想,副总统却回答说:“去你的,老兄,我们在那儿再没有别的人了。”
这位东南亚的温斯顿·丘吉尔是个黑黑胖胖、烟不离口的单身汉,最显著的特点是他似乎有永远说不完的话。从他那巨大的黄色拉毛水泥的独立宫里走出来的人,都得先听他说有时长达六七小时、甚至12小时的从不打顿的独白。但是他的其他缺点倒不多。他已经60岁了,仍然果断坚定,具有献身精神。吴庭艳是一个当权的铁腕人物的典型。他的头衔是总统,但并不十分尊重民主。他完全是一个东方式的暴君,至少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官僚,坚信人民的职责是对他服从。他把政敌都送进了集中营,在他的统治下,根本没有新闻自由和真正的改革。政府重要人选全从军官里挑,考虑的主要是忠诚而不是能力。虽然吴庭艳本人是廉洁的,但他的宫廷里却挤满了野心勃勃的贪官污吏。他严厉而固执,似乎认为,由于他是天主教徒,天主教徒就应该享有特权。他大权独揽到了惊人的程度——如果没有他的批准,一个连队的指挥官也不能调动自己的部下;直到他快垮台以前,护照都要他亲自签署才生效。他的专断统治一月比一月更加严厉。他只同少数几个信得过的助手和家人商量,其中特别是他那跋扈的兄弟吴庭儒以及吴庭儒的漂亮而狠毒的妻子,美国驻外记者所说的“龙夫人”。吴庭儒夫人有一次解释吴家统治的哲学说:“如果我们打开窗子,阳光固然可以进来,但是许多坏东西也会随着飞进来的啊!”
进去的固然很少,出来的也不多。这在情报方面,特别如此。有关越南战争的两大奥秘之一是:为什么它使许多西方专家为之声誉扫地·缺乏充分的事实根据便是其主要原因。在这样一个重大的问题上,竟有这样多著名人物犯下这样荒唐的错误,这是历史上罕见的。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