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睛的句子。
西早的《驼背的父亲》看了使我的眼睛湿润了!那么一个高小水平,而却当了二十六年的教师,做了十八年校长的老者,是那样地热爱孩子,把儿子辛苦担来的柴,给邻居几个孩子做陀螺。这使他的“稍有学识的中学生”的儿子恨他,瞧不起他,虽然他多次出席了县、地先进代表会。他是民办教师,要转正,可就在转正的通知来到的那一天,他却因为修补学校的屋顶,摔下来死了。他的大哥和二哥把他放进棺材里的时候,用力把他压到了棺底,压断了他的脊骨和身体,使驼了一辈子的背的他,终于挺直了。一直和他说不到一起,又瞧不起他的儿子,这时才“大声悲哭起来”留给做儿子的是“深深的忏悔和永远不可平复的痛苦”。我痛快地感到这儿子的痛苦是该受的!
李晶的《猎猎》和李棣的《阿黄》都是写狗的,这和美国中学生特里·克拉克写的《我的狗》有很大的不同。特里注意描写的是他的狗的毛色、身材、动作、习惯,对于它受伤时的医治,对于它失伴时的同情,而我们中国的学生写得更多的是狗和主人之间的情感和它为主人们做了什么。比如猎猎拿脑袋去顶因为要抱它而站不起来的弟弟;给爷爷的客人叼烟袋和火柴;每天晚上送妈妈去上课;咬着小主人的裤角,拖着他去救一个在荒地上躺着的病妇;可惜的是它被一个卖狗肉的秃老头看上了,而终于不见了。阿黄是只会保护母鸡,使得黄鼠狼不敢来偷鸡,使得母亲能“每隔三日五日的”能以卖些鸡蛋给家里“换回油盐之类的小东西”,或给作者“买几支铅笔或几个本子”。阿黄的死,是因为县上有一个干部到他们村里蹲点,派饭到了作者的家,他母亲“东家借一瓢面,西家讨一勺儿油,还宰了一只大公鸡”,不料已拔光了毛的鸡,却被一只狗叼走了,他母亲却误信人言,以为是阿黄偷的,把它打得“奄奄一息”。但“阿黄不叫也不跑,老老实实地伏在地上”,当天夜里“鸡窝里传来了鸡的惨叫”,“十五只大母鸡被黄鼠狼咬死了”。第四天阿黄蹲在门口,又摇尾,又伸舌,母亲含泪端出一只煮好的鸡,给阿黄吃,阿黄却不张嘴,“把头歪向了一边”,“母亲泣不成声”,“阿黄终于吃一口,仅仅一口”“这天夜里,阿黄死了”。抄到这里我落下了眼泪,我一直喜爱忠实而友好的小动物!我不明白,为了一个县里下来蹲点的干部,为什么必需:借面,讨油,杀鸡备饭?蹲点干部为什么不能和人民同吃粗茶淡饭?阿黄死得太冤枉了!
方洁的《我和书》是篇很好的作品,最后她总结了“自己的知识还很贫乏……所以我还要努力地去读书,读书,再读书”!但我注意的不是这些,而是在她出生不久,父母让她“抓周”,她没有去抓点心或玩具,却抓了“一套精美的《看图识字》”,这“抓周”是中国独有风俗,在孩子出生周岁的时候,在他面前放上一盘刀、尺、笔、书之类,来“预测一下”孩子的将来。这虽是一种迷信,却也是一种笑话。古人传记里和小说上往往有这种记载,里的贾宝玉不是就抓些脂粉来玩吗?
霍德馨的《秋日的芦苇荡》和傅辉《城里有这一条小巷》都是回忆童年和故乡之作,芦苇荡的作者想到的乡村,村外的河,河里的水鸟,和捉鸟的全叔,和怎样吃水鸟的蛋。傅辉讲的是回忆童年居住过的一条小巷里的赵家奶奶、黄爷爷、王叔叔、李家姐姐、宋家哥哥、张家阿姨、小朋友小翔。这叙述里,人物多于风景。十几年后他再回来,一切都变了,老的死了,青年有的就业了,有的成名了,有的结婚了,有的脾气和爱好也变了,“人情味浓得化不开的小巷”,如今也有了电视机、电风扇、洗衣机、电冰箱。“马路被拓宽了”,“大厦如林”,“城市换下了砖红色的外衣……”但是作者并没有慨叹,他是跟着时代走的。
“小巷,我爱你,但我更希望你成为历史,更希望在你的原地上立起一座摩天大厦”。我想这是八十年代的青年共同愿望吧。
杨波的《那年我九岁》这恐怕是美国中学生所不能理解的社会和政治背景!一个九岁的孩子,要强,好学,应该得到三好学生的奖状,虽然期末“以一致通过的票数,被选为三好学生”,终于因为他外祖父的政治问题,只得了一张和别人不同的、用墨笔写的而不是印的奖状,是老师们特为这个要强的孩子创造的!他说:“要不是后来粉碎了‘四人帮’,除去了唯成份论的观点,我还进不了重点中学,还没有机会坐在这里参加作文竞赛呢?”对“十年浩劫”记忆犹新的人,说“那发生在我九岁那年的事,我永远忘不了”的人,绝不止本文作者一个!
华东的也会是美国中学生所不能理解的。一个女学生得到男同学的一封询问一位老师名字的信,她竟然先不敢打开,又想应该交给班主任,又想退给那个男同学。是什么缘故使她这样恐慌呢?旧中国不是讲“男女大防”吗?“男女授受不亲”吗?班主任不是说过“高中了,男女生都应该自重一些”吗?把信交给了班主任,她不成了“新闻人物”了吗?
她“陷入了沉思”,不写回信了,“轻轻地放下了手中的笔”。这篇写得很传神,但是我觉得八十年代了,男女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