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幸福美满的人,他的再婚,总比其他的人,来得早些。习惯于美满家庭的人,太太一死,就如同丧家之犬,出入伤心,天地异色,看着儿女痛哭,婢仆怠惰,家务荒弛,他就完全失了依据。夜深人静,看着儿女泪痕狼藉,苍白瘦弱的脸,他心里就针扎似的,恨不得一时能够追回那失去的乐园……”这时L太太不言语了,拿手绢擤了擤鼻子。
我说:“反过来,结婚生活不美满的人,太太死了,他就如同漏网之鱼,一溜千里,他就暂时不要再受结婚生活的束缚,先悠游自在的过几年自由光阴再说。所以,鳏夫的早日再婚,是对于结婚生活之信任,是对于温暖家庭的热恋,换句话说,也就是对于第一位夫人最高的颂赞。再一说,假如你真爱你的丈夫,在自己已成槁木死灰之时,还有什么虚荣,什么忌妒,你难道忍心使他受尽孤单悲苦,无人安慰的生活?
而且,假如你的丈夫真爱你,也不会因为眼前有了一个新人,就把你完全忘掉。里的藕官,就非常的透彻这道理,人家问她,为什么得了新的,就把旧的忘了。她说:
‘不是忘了,比如人家男人,死了女人,也有再娶的,不过不把死的丢过不提,就是有情分了。’所以她虽然一和蕊官碰在一起,就谈得‘热剌剌的丢不下’,而一面还肯冒大观园之不韪,‘满面泪痕’的在杏子荫中,给死了的药官烧纸,这一段故事,实在表现了最正常的人情物理!听不听由你,我只能说,假如我是个女人,我对于一个男人的品评,决不因为他妻死再娶,就压低了他的人格。假如我是个女人,我决不在我生前,强调再婚男人之不足取……”
大概是有了点酒意,我滔滔不绝的说下去,这是我和L太太不客气的辩论之第一次。她虽然不再提起,但我知道她并不和我完全同意。
一年以后,有件事实,却把她说服了。
从前和我们同住的T,也是和L同年结婚的,他们两家住的极近。T太太也是一位极其温柔和蔼的女人,和L太太很合得来。T夫妇的情好自不必说。一年以后,T太太因着难产,死在医院里,T是哭得死去活来。L太太一边哭,一边帮他收拾,帮他装殓,帮他料理丧事,还帮他管家。那时L太太的儿子宝弟诞生不久,她也很忙,再兼管T的家事,弄得劳瘁不堪。最后她到底把T太太的妹妹介绍给T先生,促他订婚,促他成礼,我在旁边看着,觉得十分有趣,因此在T二次结婚的婚筵后,我同L夫妇缓步归来,我笑着同L太太说:
“假如你觉得男人人格的最高标准,是妻死不娶,你就不应当陷T于不义。”她却眼圈红了,说:“×先生,请你不要再说了吧!”她的下泪,很出我意外,我从此就不再提。
但对于我之不娶,她仍是坚决的反对,这也许是她的报复,因为我不能反驳她。他们的儿子宝弟刚会说话,她就教他叫我“老丈人”。直至抗战那年,我离开北平,九岁的宝弟,和我握别的时候,还说:“老丈人,你回来的时候,千万要把你的女儿,我的太太带了回来!”
他问我要女儿,别说一个,要两个也容易,但我的太太还没有影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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