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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南京:解放战争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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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章 国民党巩固统治的措施、企图和部署(2 / 6)
得搜索,亦不得无故滋扰,以维持秩序。二、对于匪徒鼓动罢工及其他足以妨害生产之行为,应与主管行政机关切取联系,严予禁止。违背禁止规定者,移送特种刑事法庭依法处理。三、对于各校学生意图妨害戡乱而罢课、游行、聚众请愿、扰乱治安、或文字鼓动或口头煽惑、为匪宣传,破坏秩序者应切实禁止、制止或解散;其重要之现行犯应并捕送特种刑事法庭依法处理。四、各机关、团体、学校负责人员对其机关、团体、学校应切实负责维持秩序。如发现内中有策动前2条所列行为者应向当地治安机关陈报,并尽可能范围协助侦取证据,违者应予惩处。除分行外,特电遵照,并密饬所属切实遵照。行政院。未。孙。二机印。

    附永乐号证明字一纸(略——编者注)

    05.行政院为抄发《剿匪地区军政机构配合方案》致南京市政府训令

    08.军委会为与中共和谈事致各机关特急电

    B、本会报工作极关重要,嗣后规定每两周举行一次,时间订为星期三上午9时(秘书处)。

    据国防部呈赍华中区绥靖会议通过之《剿匪地区军政机构配合方案》到院,经提本院会议修正通过,并呈奉国民政府37年4月29日处字第827号指令准予备案,应即通饬实施,除分行外,合行抄发该项方案,令仰知照。此令。

    抄发《剿匪地区军政机构配合方案》1份。

    (2)视察团之组织以出自记者本身之要求为宜,请中宣部负责策动并于下星期二以前酝酿成熟,提出名单(中宣部)。

    剿匪地区军政机构配合方案

    南京市政府、首都卫戍总司令部、剿匪总司令部:不忍长令烽火蔓延,重苦吾民,政府以最大之决心与诚意力谋和平之实现,期月以来中共和谈代表迄未派出,共军军事行动仍复进逼无已,爰经决定迁政府于广州,兹已于本月五日正式在广州办公。今后政府仍当本其一贯之信念,赓续致力和谈之进行,并图政治彻底之改革,仰各地军政人员慎守岗位,各尽职责,是为至要。行政院。丑虞。二机。穗。

    赵

    3、政务委员会对外行文以主任委员名义行之。

    4、政务委员会对于辖区内之行政官吏有考核奖惩之责,但对于省政府厅处长以上暨院辖市局长以上人员之奖惩,应报由行政院核办。

    第六条以文字,图画或演说为匪徒宣传者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7、为配合绥靖工作,得于各省境内划分若干绥靖区,除特殊情况外,以不跨越省界为原则。

    8、凡划隶绥区地域内之一切地方机构与人力、物力、财力等,均依总体战方案之规定,由各绥靖区司令官负责处理。

    9、绥靖区置行政长一人,以绥靖区司令官兼任,由行政院核派。关于剿匪作战等事宜,依战斗序列之规定,受绥靖主任之指挥,并承省主席兼保安司令之命,处理辖区军政事宜。

    在蒋介石的命令和李宗仁的督促下,汤恩伯、白崇禧积极部署长江防御。至1949年4月,国民党军在上海至宜昌间长江沿线,部署了115个师约70万人的兵力,其中汤恩伯集团75个师约45万人,白崇禧集团(时改称华中军政长官公署)40个师约25万人。另以海军海防第2舰队和江防舰队一部,共有军舰15艘、炮艇62艘,分驻于芜湖、南京、镇江、江阴等地江面,支援汤恩伯集团作战;以江防舰队主力计舰艇40余艘,分驻九江、武汉、宜昌江面,支援白崇禧集团作战。以空军第4军区第1、第3、第5、第8大队,以南京、上海、武汉为基地,协助陆海军防守。

    2、得限制或禁止人民之宗教活动有碍治安者。

    长江,是中国第一大河,历来称为天堑。下游江面宽达2至10公里,虽河道坡度不大,平时水流平缓,但在4、5月间水位即开始上涨,特别是5月桃花汛期,不仅水位猛涨,而且风浪高达50厘米,如遇大海潮,则入海地段江水倒流,使航渡更加困难。长江流域广阔,两岸支流甚多,江中沙洲交错,地形复杂,给防守带来一定困难。反之,进攻者则易于寻求空隙或弱点,争取主动。长江两岸土质均为沙土结构,虽容易构筑工事,但抗力不强,尤其是江南雨季,江水泛滥,工事多易崩塌,给攻防双方都增加不少困难。江南地势平坦开阔,铁路、公路发达,交通便利,有利于大部队机动,惟沿江各省多为水网稻田地,河流湖泊较多,不利于大部队行动。长江芜湖至江阴段,江身逐步向北突出,成弓字形,并有沪宁、宁芜铁路与之并行,有利于守军横向机动兵力。但也有利于攻方实行钳形突击,切断交通动脉,限制守军机动,迅速达成对南京、芜湖、镇江地区守军的分割包围,并隔绝这些要点的守军与纵深地域机动兵团的联系。

    (2)第二期仍继续办理,学员应以地方干部为主。

    令南京市政府。

    院长张群

    中华民国37年5月

    5、伪造货币、有价证券及文书、印文各罪。

    戒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