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财政管理体制。云南省人民政府规定,昆明市的各项税收及其他收入全部上缴省;支出统一由省核拨。1950至1951年,先后开征工商业税(含营业税及所得税)、货物税、房产税、地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交易税等税收。根据地方公益事业由地方解决的精神,开征了工商业税地方附加、房地产税地方附加和城市公用事业地方附加,用于城市一般维护和事业费开支。除上述规定的税收外,禁止一切摊派。经过1950年平抑物价的斗争,使20多种主要商品的价格稳中有降。党和政府还通过推销公债、开展城乡贸易以恢复发展生产,从根本上解决了国民党政府长期没有解决的通货膨胀问题。
为了战胜财政困难,争取物价稳定,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发行1950年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3月19日,昆明市成立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推销委员会,随即在全市开展推销公债的宣传教育活动。广大工人、农民节衣缩食,带头购买公债;工商界民族资本家、爱国人士等纷纷竞相认购,超额完成了购买公债的任务。在全市各阶层人民的努力下,全市共认购94万余分,比原计划超额完成14万分。
1950年5月24日,为活跃城乡经济,云南省人民政府成立了云南省合作总社筹备处,后改为昆明市合作总社,归昆明市领导。省政府先后建立了各专县公营贸易机构,广泛建立推销、采购、贸易小组,到各乡村、小镇、集市推销工业产品及其他日用必需品,在全市私营工商业中,采取调整批零差价、扩大收购及加工订货、规定经营范围、向困难企业投放贷款、调整税收等措施,先后扶持135家私营工商业维持和恢复了生产。
国营商业企业建立初期,力量薄弱,市供销合作总社在农村广泛组织供销合作社,经营食品、百货等生活用品。一些重要商品采取高于市场价向农民收购,低于市场价供应,很快平抑了物价,安定了人心。在城市通过开设马店、成立农民服务所,吸引农副土特产品进城,并兴办肉食、蔬菜站,以保证城市人民生活需要。
昆明市合作总社成立后,重视扶持农村发展商品生产,注意扶持手工业生产,先后组织发展丝、棉线、土布、面条、纸袋盐及砖、瓦、砂石料、铁、竹、木农具生产,其中还部分承担全省供销社的批发调拨任务。组织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由各基层供销社向农民直接供应铁、竹、木小农具,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供应,扶持了农副业和手工业生产。通过大力扶持私营企业和推销产品到广大农村,扩大了城乡物资交流,活跃了城乡经济。
发展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文化卫生事业
昆明市文化教育界的广大爱国教职员工和学生,在民主革命时期,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昆明接管后,昆明市军管会采取维持现状,逐步改造提高的方针,决定不派驻军事代表,依靠原有的教育行政机构和学生团体,进行系统地教育与行政管理。文教接管部分别召开中等学校和小学教育会议,贯彻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学校行政工作由师生员工组成“四联会”负责。昆明市军管会通过委派在教育界有名望的人士为各校校长,组织以校长为领导的教务委员会,由各校自行清点移交。接管中,为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办好学校,将昆明市12所公立中学合并为8所,取消反动的训导制度,实行教导合一;取消军训、童训和反动的公民课,增加政治课。既考虑国家财政困难,又考虑不使学生失学、教师失业,昆明市军管会颁布了《人民助学金条例》,废除了不合理的公费制度,改为人民助学金,制定学校收费标准,使大多数学生能够承受和负担,对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合理的照顾。对私立学校实行“公私兼顾,继续维持,逐步改革”的方针,按照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逐步改造私立学校。
1950年4月4日,昆明市军管会将《平民日报》合并《云南日报》,组建了新华社和人民广播电台,围绕当时统一财经、征粮、剿匪等中心工作进行宣传教育。与此同时,新闻出版、文学艺术事业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昆明保卫战胜利结束,为迅速恢复建立革命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私财产,防止敌特捣乱破坏,做好迎接解放军接管城市的准备,中共昆明市委根据《共同纲领》的精神,在党组织处于地下状态,不便公开活动的情况下,决定组织《昆明市人民团体联合会》(简称人联),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把全市各阶层的人民群众联合起来,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协助起义当局管好城市,建立革命秩序,为迎接解放军接管昆明做好准备。
1949年12月21日,由中共昆明市委副书记赖卫民主持,在高山铺致果巷10号召开组建“人联”的工作会议,讨论组建“人联”的有关事项。22日,市委组织全市人民欢庆昆明保卫战取得胜利和镇反肃特示威游行大会,游行前由“学联”提出组织《昆明市人民团体联合会总会》的倡议。得到全市各人民团体的热烈拥护。当天下午6时半,在云大会泽院三楼“学联”办公室召开昆明市各人民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