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的是,在“左”的错误思想影响下,他们一度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他们受到了错处应该平反纠正,蒙冤受屈牺牲了的同志,应该得到昭雪,历史将为他们作出最公正的结论。
地下党在警察界的工作概况
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昆明市警察系统包括总局和8个分局、4个大队(保警、消防、交通、刑警),另有省警务处、警察学校等,共有警官400余人,警长及警土2400余人。这是一支镇压革命,欺压人民的重要武装。整个警察界的领导权,实际上掌握在国民党国防部保密局(军统)滇站手中,滇站站长李毓祯、王巍先后担任过昆明市警察总局长,并安排了大批特务担任主要职务,警宫中也潜藏着—些经过特警班专门训练的特务分子。其中的刑警大队,名为刑事警察,实际上是以大队长周伯先为首的保密局滇站第四公开组,有队员70余人,另有试用,见习队员等共约100余人,专门干着破坏共产党地下组织、镇压民主人士及革命群众的反革命勾当。
昆明警察界的中上层警官,多数受反动统治影响较深,顽固坚持其反动立场。1948年,在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发展的形势下,有的表现犹豫动摇,少数则遂渐有虏觉醒。警察中的警长、警士等基层人员,多系从本省农村招募来的,他们出身贫寒,乡土观念重,对蒋介石强行改组云南省政府,把滇军数万子弟驱至东北打内战,是不满意的,他们经常受到警官的打骂和欺压,目睹旧社会“人吃人”的现象和物价飞涨、民不聊生的状况,对国民党的不满情绪与日俱增。他们虽然在长官的驱使下,被迫参加镇压学生运动,但经过学生的宣传教育,他们中的多数是同情学生运动的。有一个警察,在押送一名被捕学生时,私下将学生放走,自己也跑了;有的主动接触进步学生,提出参加革命的要求。因此,党组织认为在反动的警察界中,仍有开展革命工作的基础;在解放昆明的关键时刻,利用这支警察武装力量,是完全可能和必要的。
1948年3月初,省工委指定市工委高志远领导昆明的敌情工作,专门在军、警、宪、特中建立关系,发展进步力量,掌握情报,为我所用。当时提出的方针是:“拉出来,打进去,钻到敌人心脏里烧锅煮饭。”按照我党在白区工作的方针:“发展进步力量,争取中间力量,孤立顽固势力”,在昆明警察界,力求实现瓦解下层,争取中层,孤立上层,长期埋伏,隐蔽精干,积蓄力量,等待时机,在组织上严守地下工作组织纪律,严格把关,个别吸收,单线联系,不搞公开或半公开活动。因此,在警长以下警士中,只是大力发展外围组织,但不发展党员。
后来根据形势的发展,在警察中又采取了“建立关系,教育分化,发展下层,争取中层,利用上层,等待时机,为我所用”的工作方针。其具体工作是:
1 加强形势教育,提高觉悟,吸收进步可靠的下层分子参加外围组织。
2 了解警察系统内部情况,查清故特组织人员。
3 根据情况获取巳盖章的空白出境通行证供组织使用。
4 了解敌特逮捕、跟踪我地下工作和进步人士,镇压学生运动的情报,及时向组织报告。
5 了解我被捕被押人员情况,传递消息,并尽可能暗中提供保护。
在1949年6月以前,党在警察界的外围组织是单线、平行、多头领导的。介绍人是什么组织,就用什么组织名称。如有的用“新联”,有的用“民青”。到1949年9月前,警察界共有盟员约70余人,其中“新联”约26人,“民青”约15人,“工盟”1人,其余为“警盟”。
警察系统是敌人控制很严的单位,一些警察参加党所领导的秘密外围组织是要冒很大危险的,他们绝大部分都能尽力完成组织上交给的任务。如“民青”成员周映邦,为了弄清警察局系统的特务情况,机智地从总局会计室工资册中,抄出特务名单,包括姓名、职务等情况。“新联”成员熊绍皋,以曾任内勤督察员掌握签到簿之便,向周映邦提供了部分特务名单。省警务处“民青”成员李德钦,通过管理档案之“新联”成员李佐臣,抄出警宫中“特警班”毕业人员名册(因在“特警班”受过训练的,都是军统特务)。各单位盟员,也基本上把本单位的领导人员、特务等情况,向组织上作了汇报,为掌握敌情和发展组织,提供了可靠材料。
解放前,敌人在汽车东站、火车北站、南站及碧鸡关,皆设有检查关卡,对我地下工作人员来往安全威胁很大。警察一、五、六等分局盟员,设法获取一些已盖章的空白通行证交组织使用。如1948年初,“七·一五”事件、“九·九整肃”前后,在几次由昆明向“边纵”输送干部中,这些通行证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有的盟员甚至还亲自掩护我工作人员出关。
在情报方面,如“民青”成员李明昌,获得刑警队要逮捕傅翼声的名单后,及时转告了组织,使其得以安全转移。在“七·一五”事件前,各分局已奉命准备棍棒、石灰包、绳索